一、部門基本情況
(一)部門機構設置、職能。
廣東省人民政府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以下簡稱省國資委)為省人民政府直屬特設機構。根據省人民政府授權履行出資人職責;承擔監督所監管企業國有資產保值增值的監督職責;負責所監管企業領導班子建設、人才隊伍建設和后備隊伍建設等;承擔全省國有企業改革工作的統籌協調;研究編制所監管企業改革發展規劃,推進國企改革重組;對企業領導人員進行任免、考核并獎懲;組織監管企業上交國有資本收益;負責國有資本經營預決算編制;負責監督檢查企業落實國家安全生產方針政策;起草企業國有資產管理有關法規制度;負責企業國有資產的產權基礎管理工作等。
委機關設11個內設機構,包括辦公室(黨委辦)、黨群工作處(與機關黨委辦公室、人事處合署)、綜合法規處(研究室)、考核分配處、規劃發展處、產權管理處、重組與資本運營處、財務與金融創新管理處、監事會與審計監督局、企業事務協調處和企業領導人員管理處(與董事會工作處合署)。省國資委沒有下屬機構。
(二)人員構成情況。
省國資委財政供養人員合計128人,其中行政編制109人、后勤服務人員9人,省紀檢監察廳派駐我委紀檢監察干部10人(編制在省紀委,經費預算在我委列支)。截至2016年12月31日,實有在職人數115人(含省紀委派駐紀檢組人員8名)、退休人員22人。
(三)預算年度的主要工作任務。
為貫徹落實《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深化國有企業改革的指導意見》及其配套文件精神,全面深化國有企業改革,2017年度我委的主要工作任務是:繼續完善國資管理體制和完善現代企業制度,抓好體制機制創新改革;落實國有企業“十三五”規劃,調整優化國有資本布局結構,培育大型骨干企業;進一步推進創新驅動和轉型升級,提升國企自主創新能力;加強資本運營工作,積極推動國有企業改制上市,依托多層次資本市場,推動國有資產資本化、國有資本證券化;繼續加強對監管企業的風險管控;加強和改進黨對國有企業的領導。
(四)績效目標。
2017年度我委的績效目標是:進一步優化國有資本布局與結構,推動國有資本集中到基礎性、公共性、平臺性、資源性、引領性等重要行業和關鍵領域;加快信息化建設,加強大數據管理和使用;全面推進法治國企建設,推進合規經營,提升依法治企的能力和水平;深入推進供給側結構性改革,抓緊出清重組“僵尸企業”,到2017年底實現600戶以上特困企業脫困,虧損總額較2015年減少60%以上,總體上全省國有特困企業基本脫困;抓好資本運營,推進省屬企業重組整合,優化省屬企業的資本投向與財務結構;建立健全經濟運行分析體制,提升經濟監測預警能力;健全成本管控責任制度和目標考核機制,有效控制省屬企業成本費用支出等。
二、預算收支情況
(一)收入預算說明。
2017年收入預算5600.42萬元,全部為公共財政預算撥款收入,比上年預算3404.6萬元增加2195.82萬元,增長64%。
(二)支出預算說明。
2017年支出預算5600.42萬元,全部為公共財政預算撥款支出,比上年支出預算3404.6萬元增加2195.82萬元,增長64%。
2017年收支增長原因主要有兩方面:一是根據2016年調資政策以及養老保險改革政策而相應增加人員經費支出450.82萬元;二是原從省級國有資本經營預算安排的“國資監管工作經費”1615萬元從2017年起調入“一般公共預算撥款”安排預算。因此,2017年我委收入支出預算比上年增長較大。
2017年公共財政預算撥款支出預算按用途劃分,基本支出3191.42萬元,占56.99%,比上年增加450.82萬元,增長16.45%。其中:工資福利支出1809.76萬元,對個人和家庭補助支出988.99萬元,商品和服務支出364.67萬元,其他資本性支出等28萬元。項目支出預算2409萬元,占43.01%,全部為行政事業項目類支出,比上年增加1745萬元,是2016年項目支出的3.63倍。主要項目支出有:1.機關本部辦公樓維護管理費226.32萬元;2.機關本部網絡及信息化系統建設經費94.99萬元;3.國資改革經費309.69萬元;4.廣東省國資監管信息系統運維保障335.35萬元;5.產權、預算、規劃等信息子系統開發建設441.75萬元;6.省屬企業檢查費423.70萬元;7.企業運營統計、咨詢及監測414.20萬元;8派駐(出)機構紀檢專項工作經費163萬元。
三、“三公”經費預算安排情況
2017年一般公共預算安排的“三公”經費合計66.68萬元,占總預算支出5600.42萬元的0.01%,比上年預算數97萬元減少30.32萬元,總體下降31%。其中“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預算20.35萬元,比上年預算數48萬元減少27.65萬元,下降58%;“因公出國(境)費用”預算27.18萬元,比上年預算數29萬元減少1.82萬元,下降6%;“公務接待費”預算19.15萬元,比上年預算數20萬元減少0.85萬元,下降4%。下降主要原因是公車改革后我委實際使用車輛由20輛下降至5輛(其中1輛為省紀委分配給駐國資委紀檢組的執紀用車,編制歸省紀委,經費預算歸我委),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大幅下降。
我委“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主要用于我委車改后保留的4臺公務用車和1臺省紀委分配給駐國資委紀檢組的執紀用車的汽油費、維修費、保險費、車輛稅費等;“因公出國(境)費用”主要用于經貿及投資項目合作交流考察以及境外項目的監管檢查;“公務接待費”主要用于接待上級機關和兄弟省(市)來委調研、交流等活動。
四、其他重要事項的情況說明
(一)機關運行經費。
“機關運行經費”包括一般公共預算基本支出中的“商品和服務支出”與“其他資本性支出”。2017年我委機關運行經費預算392.67萬元,比上年的329.31萬元增加63.36萬元,增長19%,主要原因是機關運行實際需求比上年增長,加大了辦公樓修繕維護、后勤服務等支出。其中:辦公費10.73萬元、印刷費2萬元、郵電費35萬元、差旅費2.5萬元、會議費22萬元、福利費50.55萬元、日常維修費32.15萬元、一般設備購置費28萬元、辦公用房水電費51萬元、辦公用房物業管理費2萬元、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3萬元等。各經濟科目預算支出詳細情況請見預算公開06表--2017年一般公共預算基本支出情況表(按經濟分類科目)。
(二)政府采購。
2017年政府采購總預算1739萬元,其中:貨物類采購466萬元,占采購總預算27%,服務類采購1273萬元,占采購總預算73%。我委服務類采購金額較大,主要是因為開展國資監管和國企改革工作需要聘請大量的社會中介機構進行專業咨詢、專項審計、績效評價及信息網絡維護等。
(三)國有資產。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我委資產總額7399.75萬元,分布構成情況為:流動資產431.34萬元、固定資產6968.41萬元。主要實物資產數據情況為:自有辦公用房建筑面積6483平方米,賬面價值6400萬元;保留公務用車編制4輛,實有車輛5輛(其中1輛為省紀委分配給駐國資委紀檢組的執紀用車,編制歸省紀委,經費預算歸我委),全部為一般公務用車。
五、名詞解釋
(一)財政撥款:指省財政當年撥付的資金。
(二)一般公共服務支出(類)紀檢監察事務(款):反映紀檢監察事務方面的支出。
(三)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類)行政事業單位離退休(款): 指離退休人員的支出以及為離退休人員提供管理服務工作的離退休干部管理機構支出。其中,歸口管理的行政單位離退休(項):指實行歸口管理的行政單位開支的離退休經費。
(四)資源勘探信息等支出(類)國有資產監管(款)行政運行(項):反映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的基本支出。
(五)資源勘探信息等支出(類)國有資產監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務(項):反映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未單獨設置項級科目的其他項目支出。
(六)資源勘探信息等支出(類)國有資產監管(款)其他國有資產監管支出(項):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除上述項目以外其他用于國有資產監管方面的支出。
(七)基本支出:指為保障機構正常運轉、完成日常工作任務而發生的人員支出和公用支出。
(八)項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為完成特定行政任務和事業發展目標所發生的支出。
(九)“三公”經費:指部門用財政撥款安排的因公出國(境)費、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和公務接待費。其中,因公出國(境)費反映單位公務出國(境)的住宿費、旅費、伙食補助費、雜費、培訓費等支出;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反映單位公務用車購置費及租用費、燃料費、維修費、過路過橋費、保險費等支出;公務接待費反映單位按規定開支的各類公務接待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