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屬企業黨委、委機關黨委:
2016年春節即將來臨,為深入貫徹落實中央紀委十八屆六次全會和省委、省紀委十一屆五次全會以及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嚴防“四風”反彈,確保省屬企業和委機關干部、職工過一個風清氣正、節儉祥和的春節,現就有關要求通知如下:
一、強化自警自醒,嚴格遵守廉潔自律規定
春節期間,是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嚴格糾正“四風”、整治奢侈浪費等問題的重要時間節點。各省屬企業黨委和委機關黨委要嚴格落實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做好2016年元旦春節期間有關工作的通知》、中央紀委《關于強化監督執紀問責確保2016年元旦春節風清氣正的通知》和省委辦公廳、省政府辦公廳《關于貫徹落實中辦國辦通知精神做好2016年元旦春節期間有關工作的通知》精神,嚴格遵守省紀委提出的“八個嚴禁”等廉潔過節紀律:嚴禁違規用公款吃喝、旅游和參與高消費娛樂健身活動;嚴禁用公款購買贈送賀年卡及煙花爆竹等年貨節禮;嚴禁用公款接待回鄉過年、走親訪友、外出旅游等非公務活動;嚴禁公車私用或“私車公養”;嚴禁違規收送禮品、禮金、消費卡等;嚴禁違規出入私人會所;嚴禁違規操辦婚喪喜慶事宜并借機斂財;嚴禁違規參加老鄉會、校友會、戰友會等。同時強調,各企業不得用公款組織相互走訪、宴請等拜年活動,不得向管理服務對象私借車輛使用或轉嫁相關費用,不得違規使用公款或以工資總額范圍之內名義發放過年開門利是,不得以違規發放津貼、補貼、獎金、實物或以各種名義報銷應由個人承擔的費用。要注意把發放正常合理的福利待遇、開展訪貧問寒和送溫暖、獻愛心等活動與違規發放津補貼區分開來,充分調動干部職工的積極性,切實幫助困難職工解決各類急難問題,確保春節期間困難職工基本生活保障。
二、強化主體責任,營造清正廉潔節日氛圍
各省屬企業黨委和委機關黨委要切實擔負起全面從嚴治黨的主體責任,把加強春節期間作風建設和廉潔自律工作作為一項重要政治任務擺上議事日程,以宣傳學習貫徹《中國共產黨廉潔自律準則》和《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為契機,切實加強對干部職工的教育提醒和監督管理,引導干部職工恪守“三嚴三實”要求,一級抓一級,層層抓落實,積極倡導文明、節儉、廉潔的節日新風。企業各職能部門和委機關各處室主要負責人要切實擔負起“第一責任人”的責任,督促本部門、本處室抓好各項禁令的貫徹落實,對財務管理、公務接待、公款消費、公車使用等問題易發多發的環節,嚴格監督管理,強化制度約束,有效預防違規違紀問題的發生。黨員領導干部和各企業領導人員要時刻繃緊紀律和規矩這根弦,帶頭尊崇黨章,帶頭貫徹廉潔自律準則,帶頭守住紀律底線,以上率下釋放廉潔自律的正能量,堅決防止“四風”問題反彈回潮。
三、強化監督責任,堅決查處頂風違紀問題
省屬企業各級紀檢監察機構和委機關紀委要切實履行監督責任,加大監督檢查力度。要通過各種形式,向黨員干部發信號、提要求,營造崇廉尚儉的節日氛圍。要堅持把紀律和規矩挺在前面,充分運用好監督執紀“四種形態”,抓早抓小,動輒則咎,對不收手、不知止的一律快查重處。要堅持“一案雙查”,對違規違紀行為“零容忍”,在追究直接責任人責任的同時,嚴肅追究相關領導責任,并對典型問題予以點名道姓通報曝光。對因領導不重視、工作不到位導致節日期間發生嚴重違紀違法問題的,按照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的規定,嚴肅追究相關責任。
中共廣東省人民政府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委員會
2016年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