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我委會計師事務所備選庫管理使用的有關規定,現擬對省國資委會計師事務所備選庫進行更新。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加入會計師事務所備選庫的條件
申請加入備選庫的會計師事務所應同時滿足以下條件:
(一)2013年度廣東省會計師事務所綜合信息排名前100名或2013年度廣東省會計師事務所收入排名前200名;
(二)注冊會計師人數不少于10人;
(三)近3年無不良執業質量及誠信記錄。
二、申報材料
(一)加入廣東省國資委會計師事務所備選庫的申請;
(二)營業執照復印件;
(三)會計師事務所簡介;
(四)會計師事務所各業務合伙人簡介及聯系方式。
三、備選庫的管理及使用
(一)會計師事務所加入備選庫采取自愿申請、廣東省國資委審核確認的方式;
(二)入庫的會計師事務所應悉知、并同意廣東省國資委有關會計師事務所選用的政策規定;
(三)備選庫的使用范圍。除廣東省國資委政府采購項目、省屬企業年度財務決算審計采取統一招標或其他特殊受限情況外,廣東省國資委及所監管企業需委托會計師事務所開展的財務審計業務(包括財務收支審計、經濟效益審計、內部控制審計、經濟責任審計、專項審計等),委托單位應從備選庫中通過公開招標、邀標、競爭性比選等方式擇優選取會計師事務所。
四、申報時間
請符合條件、擬申請入庫的會計師事務所下載相關申請表格,填好后連同營業執照復印件、會計師事務所簡介、業務合伙人簡介及聯系方式于2014年4月25日前報送廣東省國資委審計處。申請材料可直接報送或郵寄,電子版發送到:gzwbeixuanku@163.com。
聯系人:審計處 李小曼 電話:38306233
地址:廣州市天河路45號之六2509室
郵編:510075
廣東省人民政府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
2014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