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企業國有資產評估管理暫行辦法》(國務院國資委令第12號)和《廣東省省屬企業國有資產評估管理實施辦法》(粵國資產權〔2005〕265號)等有關規定,為進一步加強省屬企業國有資產評估管理,規范評估機構選聘工作,有效提升資產評估質量,省國資委決定建立省屬企業選聘評估機構備選庫。現向社會公開征集符合下述條件的評估機構,作為備選庫成員單位,具體要求如下:
一、申報條件
(一)具有省級或省級以上行政主管部門核準的執業資格,年度報備審核合格;
(二)遵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規章以及企業國有資產評估的政策規定,嚴格履行法定職責,近3年內未因評估執業受到自律懲戒或者行政處罰;
(三)各類注冊評估師不少于10人。
二、申報材料
(一)書面申請并填寫《評估機構基本信息表》、《評估機構股東基本信息表》(見附表);
(二)本機構情況簡介。包括成立時間、注冊資金、股東及股權結構、部門設置、人員構成、執業資質、執業質量和風險管控情況、近三年執業情況等內容;
(三)本機構資質證明及申報所在年度省級或省級以上行政主管部門或行業協會年度報備審核情況公告復印件;
(四)本機構股東無不良執業記錄證明;
(五)2012年度經年檢的營業執照復印件。
三、申報要求
(一)申報材料必須真實填寫,反映情況屬實;
(二)申報材料使用A4紙張一式二份,加蓋公章;
(三)申報材料于11月30日前直接報送或郵寄至省國資委產權管理處,所有材料電子版發送至電子郵箱。如過期報送視為自動放棄。
四、省屬企業選聘評估機構備選庫成員單位每三年更換一次,期間如評估機構出現不符合申報條件的將從備選庫成員名單中清除。
聯系人:鄧晶,電話:38306207,傳真:38306374
電子郵箱:djing@gdgz.gov.cn
地址:廣州市天河路45號之六2501,郵編:510075
附表:1.《評估機構基本信息表》
2.《評估機構股東基本信息表》
廣東省人民政府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
2013年9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