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屬企業,律師事務所及相關協會:
為確保國有資產保值增值,進一步推動省屬企業涉法工作順利進行,防范和化解相關涉法風險,我委決定選聘第二批符合要求的律師事務所進入我委律師庫。現就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推薦適格人選。接受單位推薦和律師事務所自薦方式提出的入庫申請,經我委遴選后,對符合條件的申請人吸收納入專家庫,并在我委網站向社會公布。
二、專家咨詢一般采取自愿有償的原則。自愿從事我省省屬企業涉法事務專家咨詢工作的律師事務所可向我委提出申請。
三、申請人應在國資監管涉法事務領域具有豐富的知識和經驗,有較強的業務能力,能夠認真維護國有資產安全及省國資委、省屬企業權益。具備客觀公正,堅持原則,實事求是,勤勉盡責,清正廉潔的服務態度,并符合下列條件:
(一)事務所成立時間達5年以上,擁有專業律師50人以上;
(二)法律功底深厚,熟知各類國有資產監管辦法,具備涉外法律事務處理經驗者優先;
(三)往績優良,無不良記錄。
四、申請人(一般為事務所主任律師)應如實填寫《廣東省國資委律師庫入庫申請表》(見附件,以下簡稱《申請表》)。各省屬企業推薦的,應事先征求被推薦人同意。
五、請各單位和個人于2012年12月1日之前在我委網站上下載并填寫《申請表》(一式三份),連同有關證明材料報送我委綜合法規處。申請材料可采取直接報送或郵寄,其中《申請表》要求有電子版,可以電子郵件形式報送。
網站:www.gdgz.gov.cn
聯系人:綜合法規處 李遙
E-mail:autoli@gdgz.gov.cn
聯系電話:020—38306262,傳真:020—38306324
聯系地址:廣州市天河路45號之六25樓2712號房
郵編:510075
附件:《廣東省國資委律師庫入庫申請表》
廣東省國資委
2012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