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廣東省2024年度選調優秀大學畢業生公告》和《廣東省2024年度選調優秀大學畢業生資格審核和面試等事項公告》,現就廣東省國資委2024年度選調優秀大學畢業生資格審核等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資格審核的對象和時間安排
(一)資格審核對象。從筆試成績合格的考生中依筆試成績高低順序按1︰3的比例確定資格審核對象。資格審核對象名單詳見附件。
(二)資格審核的方式。資格審核主要通過選調報名系統上傳進行線上審核,請入圍資格審核的考生在2024年1月18日18:00前通過選調報名系統上傳資格審核資料,以供審核。
(三)資格審核時間安排。資格審核安排在2024年1月22日前完成,考生逾期未上傳審核材料的,視為自愿放棄面試資格,不再進入考錄程序。
二、資格審核的內容
考生須通過選調報名系統上傳相關審核資料照片(jpg格式),上傳照片需清晰、準確,以便審核。考生需上傳的資料主要包括:
1.身份證正面(身份證號面)、反面(簽發機關面);
2.報名推薦表;
3.報名登記表(需在報名系統下載核準后簽名);
4.學歷、學位證書(已畢業的需提供);
5.學生證(國內2024年應屆畢業生需提供);
6.以國(境)外學歷學位報考的考生,需提供由教育部所屬的相關機構出具的學歷、學位認證函,所學專業課程成績單和具有資質的翻譯機構出具的中文翻譯件及有關證明材料;學歷、學位已經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認證的,一并提供認證函;
7.以報考職位要求專業的相近專業報考的考生,需提供畢業證書(已畢業的)、所學專業課程成績單、課程對比情況說明及畢業院校設置專業的依據等材料;
8.以“雙一流”建設學科(Ⅲ類高校中括弧內學科)報考的考生,需提供就讀高校有關部門的相關證明材料;
9.《廣東省2024年度選調優秀大學畢業生公告》第三條第五款明確的選調條件相關證明材料(中共黨員證明、學生會干部證明、獎學金或綜合性表彰獎勵證明、參軍入伍證明等)。
10.其他需要證明的相關材料。
我委重點審核考生的年齡、畢業時間、專業、報考職位、學歷、學位、其他資格條件、推薦意見,以及是否屬不得報考及應當回避的對象等事項。
三、注意事項
1.考生務必上傳真實的資格審核材料,對證件(證明)不全且不能按時補全的或與報考資格條件不相符的,取消面試資格。對提供虛假材料的報考人員,一經查實,取消面試資格或錄用資格,并按《公務員考試錄用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辦法》進行處理。
2.不按規定時間上傳審核材料的,視為自動放棄。出現資格審核不合格或放棄資格審核的,我委將從報考職位筆試合格考生中按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依次遞補。
3.請筆試成績合格且成績、排名與報考職位按面試比例確定的最后1名資格審核對象接近的考生,在資格審核期間保持電話聯絡暢通,并密切留意通知,以便需要遞補時及時聯系。如聯系不上或逾期未上傳資格審核材料的,視為放棄遞補資格。
4.資格審核僅對考生上傳的資格審核材料進行初步核對,其資格條件是否符合公告及職位要求最終以錄用審批為準。
5.面試時間定于2024年2月29日,請考生保持電話聯絡暢通,并注意及時查看廣東組織工作網、廣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官方網站、廣東人事考試網等網站信息公告。
6.報考者須保持電話暢通,如系統報名時登記的聯系電話有變動的,請及時與我委聯系;對資格審核相關事宜有疑問或需了解的,可在工作時間撥打咨詢電話020-38306390(廣東省國資委人事處)。
廣東省人民政府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
2024年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