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國資委認真貫徹落實中央、省、市關于推進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的決策部署,按照全省國資系統去產能工作動員會的要求,因企施策、分類處置,加快推進全市國有“僵尸企業”出清重組步伐,全力優化國有資本結構布局。主要工作措施如下:
一、 加強組織領導,落實工作責任
一是推動建立市級工作聯席會議制度,佛山市國資委、各區和各市屬授權經營公司分別迅速成立了領導機構和工作機構,主要領導擔任機構負責人。二是推動《佛山市市屬國企出清重組“僵尸企業”促進國資結構優化實施方案》印發和實施,明確目標任務、工作措施、市各有關單位的職責等。三是印發了《市屬國企出清關停企業工作指引》,進一步明確了市屬國企的主體責任,指導和規范國有關停企業出清工作。四是佛山市國資委主要領導和分管領導帶領督導組不定期深入國企現場辦公蹲點督導工作。五是推動設立國有“僵尸企業”集中托管、批量處置平臺,《佛山市市屬國企改革重組方案》已明確佛山市中力經營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市中力公司)為國有“僵尸企業”集中托管平臺。
二、 全面摸清家底,分類批量處置
一是逐戶深入摸查基本情況(包括股東、出資、資產、債權債務、欠費、職工等),建立國有“僵尸企業”數據庫,市屬151戶、區屬130戶國有“僵尸企業”數據全部入庫,并在此基礎上組建財務清理工作組,理清“僵尸企業”的資產、財務及內部關聯等情況。二是成立市屬國有資產管理公司,向地方金融機構或四大金融資產管理公司購買納入數據庫的“僵尸企業”不良資產債權包,以較低的成本有效處理相關債務,防范潛在風險。三是以佛山南方產權交易所為專業化處置平臺,規范操作,探索產權轉讓途徑出清,實現處置陽光化、效率最優化、效益最大化,確保國有資產安全。四是對符合破產條件的“僵尸企業”,果斷通過司法渠道依法出清,目前全市已有72戶關停企業完成破產立案(其中,2016年完成63戶,2017年完成9戶),有效地提高了出清效率。
三、 構建支持機制,妥善安置職工
一是推動法院、工商、稅務等部門分別設立國有“僵尸企業”破產、工商變更和注銷、稅費優惠辦理和賬戶注銷等“綠色通道”,安排專人對接。二是推動我市設立破產援助專項資金,為法院依法審理裁定國企破產案件提供資金保障,維護社會穩定。三是在全省率先成功舉辦全市國有關停企業出清重組專題培訓會和國有“僵尸企業”數據庫系統操作培訓會,規范出清操作,提高出清效率。四是組織人員赴各區調研國有“僵尸企業”出清重組工作情況,及時掌握各區推進情況,共同研究解決出清過程中遇到的重點難點問題,交流成功經驗及有效做法,形成工作合力。五是按照有關規定制訂職工安置方案,經國企職工大會或職工代表大會公開審議通過,依法妥善安置職工113人,確保社會穩定。六是積極爭取財政支持,推進企業退休人員社會化管理。
四、 堅持市場導向,探索處置創新
一是積極探索引入社會資本。鼓勵社會資本積極參與出清重組“僵尸企業”工作,加快企業轉型升級,提高核心競爭力。二是積極探索設立專項基金,依托多層次資本市場,加快推進國有“僵尸企業”出清重組工作。三是在全省率先組建了由律師事務所、會計師事務所、稅務師事務所、資產評估機構所組成的國有企業供給側結構性改革專項工作顧問團隊,探索出清重組的有效創新途徑,提供咨詢服務和智力支持。四是探索利用保障性住房政策妥善解決職工住房等歷史遺留問題。五是與省國資委和省股權托管中心密切合作,積極探索集中托管、分類批量處置公共平臺建設,共同推動以產權轉讓、資產打包、破產清算、吸收合并、工商注銷等方式依法依規實現國有“僵尸企業”市場退出。六是制訂《國有僵尸企業處置省級財政獎補資金使用方案》,探索合理科學分配獎補資金用到實處。
五、 制定工作方案,扎實穩步推進各項工作
一是總結2016年工作經驗,結合省2017年下達的考核指標以及各市屬國有“僵尸企業”的實際情況,制定并印發了《2017年度全市國有“僵尸企業”出清重組工作計劃和市屬國有“僵尸企業”出清重組工作方案》,進一步明確了目標任務、工作要求等。二是召開供給側結構性改革工作研討會,借國有企業供給側結構性改革專項工作顧問團隊力量共同研討“僵尸企業”出清重組過程中遇到的常見問題。三是表彰2016年度在國有“僵尸企業”出清重組工作中的先進單位和先進個人,鼓勵企業再接再厲在2017年的出清重組工作中再創佳績。四是印發省級獎補資金分配方案,把獎補資金用到實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