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機關單位從事保密工作,最常接觸的就是國家秘密載體(以下簡稱“涉密載體”)。
不過,涉密載體到底有哪幾類,機關單位經常處理的涉密載體有哪些,制作涉密載體時應當注意哪幾點,這些您又是否清楚呢?
涉密載體是國家秘密事項的存在方式,指以文字、數據、符號、圖形、圖像、聲音等方式記載國家秘密信息的紙介質、光介質、電磁介質等各類物品。
在機關單位,大家平時接觸、處理最多的涉密載體主要是涉密公文和圖文資料。 一般而言,為保密起見,這些涉密載體的制作都是在相對封閉的環境中進行的。不過,仍有些環節需要嚴加注意,以防出現泄密隱患。對此,保密法等相關法律法規對涉密載體制作過程中的場所、條件、人員等做了具體的保密規定。 考慮到實際工作中,涉密載體的制作存在多種情況。例如,涉密文件印制工作中,有時只需印制單份,有時卻需要大批量印制,有時還需調來特種設備、大型設備參與印制工作。對此,相關法律要求,制作涉密載體的場所,除機關、單位內部外,還可以選擇保密行政管理部門審查批準的定點單位。這些制作場所要符合保密要求,使用電子設備的應當采取電磁泄漏發射防護措施。 具體來說,制作涉密載體,需要個人在辦公室自行錄入、打印、繪制、整理的,工作時應當避開無關人員,制作完成后及時清理現場和整理歸檔,嚴禁將涉密文檔、文件及資料等帶回家中處理;送機關文印室制作的,應當向文印人員聲明,提出相應保密要求并監督執行;將涉密載體送至定點單位制作的,應與相關單位簽訂保密協議并監督執行。 在機關單位,涉密載體的制作人員應當確定為涉密人員,符合涉密人員基本條件并通過保密審查,簽訂保密承諾書,明確其崗位保密責任,接受單位保密部門監督。 當有無關人員出現在涉密載體制作現場時,工作人員應當停止操作,屏蔽相關涉密內容。若離開制作場所,應當保證涉密計算機等設備處于關機或休眠狀態,并且需要輸入密碼才能開機或重新顯示。 做好“人防”的同時,也要注意“物防”。涉密載體的處理設備應符合保密要求。例如,起草、制作涉密電子文檔,應當使用涉密計算機和涉密設備,并做出保密標識,禁止使用非涉密計算機和設備起草、制作涉密電子文檔,禁止使用低密級的涉密計算機和設備起草、制作高密級電子文檔。 此外,制作涉密載體要嚴格按照批準的數量制作,應標明密級、保密期限、發放范圍、制作數量及編號,制作部門和個人嚴禁私自留存;制作過程中形成的不需歸檔的材料,包括文件、資料的草稿、廢稿、廢頁等,不能隨意丟棄,應當及時銷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