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密會議、活動的場所管理,直接關系到會議、活動能否安全保密地順利舉行,因此有著嚴格的保密管理要求。
各司其職明責任
主辦單位、承辦單位、保密行政管理部門應在各自職責范圍內做好涉密會議、活動場所的保密管理工作。
主辦單位:
涉密會議、活動的保密管理應遵循“誰主辦、誰負責”的原則,由主辦單位負責組織實施。主辦單位應根據會議、活動的密級,制定保密工作方案,做好會議、活動場所的選址,以及組織協調保密教育、保密檢查檢測等工作。
承辦單位:
按照主辦單位要求,提供安全保密的環境、設施和設備,并對其提供會議服務的人員進行保密教育。
保密行政管理部門:
對重大涉密會議、活動的保密工作進行監督和指導,對場所提供必要的安全保密技術服務保障。
符合要求嚴選址
涉密會議、活動應選擇符合國家保密規定的場所進行,要具有相對封閉的環境,具有有線擴音設備、涉密載體存放設備、不準攜帶入內設備的臨時存放設施。機關、單位內部有條件的,會議、活動應選擇在機關、單位內部舉辦。機關、單位內部不具備舉辦條件,確需在外舉辦的,應優先考慮不涉外的公共活動場所;確需在涉外公共活動場所召開的,應當在會議、活動期間阻止境外人員進入,或者具備對涉密會議、活動區域實施有效隔離的條件。
確保安全細檢查 會前須對舉辦涉密會議、活動的場所及周邊環境進行保密檢查和防護,對會議駐地采取保密管理措施。會議期間,應做好會場保密保障和會場外可疑無線信號監測,對會議駐地進行保密巡查,必要時,對會場采取技術屏蔽措施。 會議結束后,還應協調承辦單位檢查住所、餐廳有無遺失涉密載體或會議、活動相關文件、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