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傳播的“出彩”與“不出錯”,就如同電力傳輸的正負兩極,正極要帶電、必須出彩,負極是零線,必須零差錯。
從事新聞宣傳報道的編輯記者,天天在做新聞傳播工作,一定要掌握好正負極,尤其不能讓負極帶電,保障零差錯。
業內一般把新聞宣傳報道中的差錯歸納為三類,即:政治性差錯、事實性差錯和技術性差錯。結合日常編輯審讀實踐中遇到過的這三類差錯,筆者總結了以下“新聞報道七個不能出錯”,算是為各位同仁提個醒,供大家在日常采寫編中參考。
一、大政方針、重要提法不能出錯
我們做新聞報道,肩負著宣傳黨的理論和路線方針政策的重任。對于這些大政方針、新思想、新提法要認真學習,準確把握,避免差錯。比如一稿把“學習宣傳貫徹黨的十九大精神”隨意簡略為“學宣貫十九大精神”“學貫十九大精神”“學習十九大”、把“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簡略為“核心價值觀”、把“雙創雙服”錯為“雙創雙扶”等。還比如企業通訊員來稿常把“高質量發展”前面加上一個“高速度”,成為“高速度高質量發展”。
二、會議程序、規范用語不能出錯
會議報道多見、常見。尤其是兩會報道,有許多需要把握的政策性、程序性問題。2018全國兩會報道中,我省代表委員是用“駐冀”還是“住冀”,前后方就進行了反復溝通。
有時,一些關鍵詞句、規范用語處理不好,就會造成政治性差錯。比如,將“中國”與“臺港澳”并列,將一些國家與臺港澳并稱“等國”等。
三、涉及民族宗教等敏感話題不能出錯
在新聞報道中,涉及民族宗教的話題,敏感度高,必須慎之又慎。比如,少數民族自治縣名稱的簡稱規范,就常見用錯。如“青龍滿族自治縣”,不能簡稱為“青龍縣”,可以簡稱“青龍”。這些涉及民族宗教方面的禁忌、習俗等切記把好關,不能出錯。
四、新聞的基本要素不能出錯
構成新聞事實的基本要素包括人名、地名、單位名稱、頭銜、組織機構名稱、時間、地點、數字、計量單位等。對于這些基本要素,編輯記者要認真核實,不能出錯。
這些方面是差錯的高發地帶,編輯處理時必須保持高度警惕。比如人名,前后文是否一致?有沒有張冠李戴?領導人姓名有無差錯?排序是否正確?曾遇到過一篇稿件前文名字是“李文艷”后文寫作了“李文燕”。當然把領導人名字弄錯就是重大差錯了。
黨政機關名稱、職務名稱,比如“省人大常委會”不能簡稱“省人大”,其專門委員會“省人大農業委員會”不能寫成“省人大常委會農業委員會”,其負責人為“主任委員”,不能丟掉“委員”二字。再比如領導人職務,以何種方式出現也是有講究的,中共中央總書記、國家主席、中央軍委主席,有時三個職務都要有,少寫一項就是差錯;有時,僅能出現一項,多寫一項也是差錯。
還比如數字、計量單位方面,五花八門的問題著實會讓編輯大傷腦筋。有的標題中“募集資金20萬”少了“元”;有的不當使用阿拉伯數字“十幾人”用作“10幾人”,“3000元”寫作“3千元”;有的量詞使用不當,把“節水50萬立方米”寫作“節水50萬方”等。
五、相關部門規定的禁用詞不能出錯
宣傳主管部門的宣傳提示、新華社發布的新聞報道禁用詞,需要編輯記者及時掌握、避免用錯。比如“一帶一路”倡議、京津冀協同發展、北京攜手張家口籌辦冬奧會這些規范用語。比如不能用的“父母官”“村長”“村官”“前蘇聯”“北朝鮮”等以及禁用的網絡流行語。
六、文從字順,字詞語句不能出錯
錯別字、多字、漏字、用詞不當、成語使用不當、語法句法錯誤……這樣的技術性差錯在所有差錯中所占比例是最大的。這些字詞語句方面的差錯好似埋藏于新聞稿件里的“地雷”,好編輯要成為排“雷”高手。
錯別字最是常見。“貫徹”成了“貫穿”,“分行”成了“分紅”,“營造”成了“贏造”,“生活”成了“生話”,“塞罕壩”成了“賽罕壩”,“茁壯成長”成了“著裝成長”等等。遇到的最極端的成語錯別字是把“嶄露頭角”錯為“暫漏頭腳”,把“爐火純青”錯為“如火純清”,把“有的放矢”錯為“有地放失”。
還有些近義詞語,語義雖相近,用時卻有別,也是新聞報道常用且常易用錯的詞語。比如:“功夫”與“工夫”,“截至”與“截止”,“制定”與“制訂”,“舉辦”與“舉行”,“行動”與“活動”,“不恥”與“不齒”,“膚淺”與“浮淺”,“撫養”與“扶養”,“化妝”與“化裝”,“法制”與“法治”,“伏法”與“服法”,“副”與“幅”,“練”與“煉”,“分”與“份”,“界限”與“界線”等等。
有的語句沒有出現錯別字,但都存在著或用詞不當,或設喻不當,或語句雜糅重復、邏輯不通的毛病。比如“他們舍小家為大家,我們作為三縣兒女怎可以置若罔聞。”再有這句:“‘雙創雙服’活動為河北實現高質量發展,大力優化投資發展和營商環境注入了一劑‘強心劑’。”還有這句:“在樹下散養雞、鴨、鵝、黑豬等家禽。”再看這句:“到處都是漫山遍野的核桃樹。”……
七、規范使用標點符號不能出錯
標點符號典型的使用錯誤包括:一逗到底;當引不引,不當引亂引;非整句引文句號誤置于引號里面;不當使用頓號,比如,引號、書名號連續使用時中間不該加而加了頓號,還有“五六十斤”“三四百人”不該加而加了頓號等。
新華社經常發布最新標點符號使用規范,作為編輯記者應該隨時留意并正確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