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級以上市人民政府,各縣(市、區)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門、各直屬機構:
《2014年廣東省食品安全重點工作安排》已經省人民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實施過程中遇到的問題,請徑向省食品安全委員會辦公室(設在省食品藥品監管局)反映。
省府辦公廳
2014年8月21日
2014年廣東省食品安全重點工作安排
根據《國務院關于加強食品安全工作的決定》(國發〔2012〕20號)和《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印發2014年食品安全重點工作安排的通知》(國辦發〔2014〕20號)等文件精神,結合我省實際,現就2014年全省食品安全重點工作作出如下安排。
一、堅持改革創新,加強食品安全監管能力建設
(一)加快推進食品安全監管體制改革。認真落實黨中央、國務院和省委、省政府關于改革完善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體制的各項工作部署,加快完善食品安全監管體制,推進監管工作重心下移。強化省級食品安全政策和標準制定職責。強化屬地管理職責,加快推進縣(市、區)、鄉鎮(街道)食品藥品監管機構和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體系建設,健全基層食品安全監管派出機構和農產品、水產品質量安全監管服務機構,充實基層協管員隊伍。將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執法納入農業綜合執法范圍,加快推進生豬定點屠宰監管職責調整到位。
(二)加強食品安全檢驗檢測能力建設。積極推動檢驗檢測資源有效整合,制定實施食品安全檢(監)測能力建設規劃,加快推進食品安全檢驗檢測機構建設工作,進一步提高食品安全檢測技術水平。原則上各地級以上市只設立1家食品藥品檢驗檢測機構,縣(市、區)不單獨設立檢驗檢測機構,可由地級以上市結合當地實際對相關檢驗監測資源進行有效整合。完善農產品檢驗檢測體系,加快縣、鎮(鄉)農產品質量安全檢測體系建設。積極創造有利于第三方食品安全檢驗檢測機構發展的環境,鼓勵向第三方檢驗檢測機構購買服務。
(三)強化食品安全風險監測和預警。加強食品安全風險監測評估體系建設,組織實施省食品和食用農產品風險監測年度計劃,開展收購和庫存糧食質量安全的監測與抽查,加強對生產加工環節食品相關產品的監測。科學規范開展食品安全風險評估、交流、預警工作,加強食品安全風險監測評價預警能力建設,提高系統性風險防范能力。
(四)加強應急能力建設。建立和完善重點食品安全突發事件應急處置預案,完善多部門共同參與的食品安全突發事件快速反應處置機制,細化食品安全事件防范應對規程。強化應急值守,加強應急隊伍建設和物資儲備,開展應急培訓和演練,不斷提升應急處置能力。
二、深入開展治理整頓,著力解決食品安全突出問題
(一)強化源頭管理。加強糧食質量安全管理。嚴格農業投入品監管,規范農藥、獸藥、飼料及飼料添加劑的生產經營和使用。嚴厲打擊使用禁用農獸藥、漁藥,以及非法添加“瘦肉精”、生鮮乳違禁物質等違法違規行為。開展農資打假專項治理行動。開展蔬菜、水果、稻米等食用農產品質量安全例行監測、監督抽查等工作,分析、評價和跟蹤農產品質量安全情況,及時查處不合格農產品,嚴禁不符合標準的農產品進入市場。加強食用農產品質量安全例行監測、監督抽查等工作。加強排污企業監管,加大對農產品產地土壤重金屬污染、農業種養殖用水污染等環境污染問題治理力度,努力切斷污染物進入農田的渠道。
(二)加強日常監管。嚴把食品生產經營市場準入關,認真做好食品生產經營許可的受理和審查,提高發證質量,推進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監督量化分級管理。督促食品生產經營者認真落實食品安全主體責任,依法履行進貨查驗和查驗記錄、出廠檢驗、不合格食品清理等法定義務,自覺把好食品的進貨關、生產銷售關和退市關。強化專項監督檢查,增加監督檢查的覆蓋面,針對重點問題、重點區域、重點品種、重點環節,擴大市場巡查、執法抽檢的頻次、范圍,督促企業建立并落實各項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加大對不合格產品企業的處罰力度。開展網格化監管試點,落實監管責任。
(三)深化隱患排查。繼續以假冒偽劣制售多發地、城鄉結合部、農村地區、中小學校周邊作為重點區域,以集貿市場、批發市場、商場超市等作為重點場所,以食用油、乳制品、桶裝水、肉及肉制品等民生食品作為重點品種,深入開展隱患排查,堅決清理整頓不符合食品安全條件的生產經營單位,堅決取締“黑窩點”、“黑作坊”和“黑工廠”,切實凈化食品市場和消費環境。及時對日常工作排查出的食品安全風險隱患信息和線索進行梳理,加強分析研判,采取有力措施消除隱患。
(四)開展食品安全“三打兩整治”專項行動。在全省范圍內重點組織開展打擊制售假酒、打擊非法銷售加工“病死豬肉”及其制品和保健食品打“四非”(非法生產、非法經營、非法添加和非法宣傳)專項行動,并開展嬰幼兒配方乳粉質量安全和農產品質量安全專項整治工作。各地、各有關部門要突出重點,明確方向,攻堅克難,用1年左右的時間,采取邊摸排邊打擊查處的方式,針對食品重點品種、重點區域、重點場所、重點監管對象開展打擊整治行動,集中偵破一批案件,打擊處理一批違法犯罪人員,集中銷毀假冒偽劣食品,堅決打擊食品違法犯罪行為。
(五)開展重點區域重點食品專項整治行動。
1.開展糧食及其制品專項整治。加強糧食質量安全管理,嚴防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的糧食流入口糧市場。進一步督促企業落實食品質量安全主體責任,嚴格按照《食品生產通用衛生規范》規范生產經營行為,全面清查米粉制品生產企業。
2.開展食用油安全綜合治理。依法嚴厲打擊非法收購、運輸、加工餐廚廢棄油脂,利用動物內臟、化工原料提煉、制售動物油脂,以次充好、以假亂真、以不合格植物油冒充合格食用油等違法違規行為。大力推進餐廚廢棄物資源化利用和無害化處理試點工作,從源頭上防止“地溝油”回流餐桌。
3.開展肉及肉制品專項整治。嚴厲打擊肉類食品違法行為,督促食品生產經營單位把好原料肉進貨關,重點治理從非定點屠宰企業購進鮮肉、使用不合格原料肉品加工食品、加工過程中濫用食品添加劑和添加非食用物質等行為。嚴厲查處取締肉品無證照經營,重點治理銷售私宰肉、注水肉、病死畜禽以及假冒偽劣肉品等行為。
4.開展集體食堂食品衛生安全專項整治。嚴格落實集體食堂食品安全主體責任,強化學校、企業法人食品安全責任意識。加強對集體食堂布局流程、設備設施和規章制度建立等方面的指導和監管,督促其嚴格落實索證索票、進貨查驗、人員健康管理、餐用具清洗消毒、食品留樣等制度,嚴格執行《餐飲服務食品安全操作規范》,確保食品加工和供餐安全,嚴防學校集體食物中毒事件發生,切實提高集體食堂食品安全水平。
5.開展“非法添加”和“非法宣傳”問題專項整治。嚴厲打擊食品生產環節非法添加、使用非食品原料、超范圍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劑等違法行為,加強對含鋁膨松劑生產、銷售和使用監管力度。繼續加大對食品廣告虛假宣傳的查處力度,嚴厲整治生產銷售粗制濫造、冒用品牌、虛假標識等假冒偽劣問題。
6.開展農村食品安全專項整治。加大對農村地區、城鄉結合部、小作坊聚集村等重點區域的食品安全整治力度,重點治理小賣部、小超市、流動攤販、批發市場銷售假冒偽劣、“三無食品”等違法行為,提升農村食品安全消費意識。
7.開展兒童食品、學校周邊食品安全專項整治。嚴格規范兒童食品經營許可準入條件、經營者責任義務,督促落實進貨查驗、索證索票制度,依法嚴厲查處校園周邊銷售低價劣質食品行為。
8.開展超過保質期食品、回收食品專項整治。嚴格落實食品生產經營者主體責任,完善問題食品退市、召回、銷毀等管理制度,防止超過保質期食品和回收食品回流餐桌。
9.開展網絡食品交易和進出口食品專項整治。嚴厲查處通過互聯網銷售“三無”食品、不符合安全標準食品、未經檢驗檢疫進口食品等違法違規行為。嚴格規范網絡食品經營者及網絡食品交易平臺服務提供者責任和義務,探索建立網絡食品交易監管制度。加強進出口食品安全監管,以糧食、食糖、食用油、肉類等為重點,依法嚴厲打擊走私和逃避監管等違法犯罪行為。
(六)嚴厲打擊食品安全違法犯罪行為。繼續保持打擊違法犯罪高壓態勢,嚴懲重處危害嚴重、人民群眾反映強烈的食品安全領域違法犯罪行為。強化行政監管部門與公安機關在案件查辦、信息通報、技術支持、法律保障等方面的配合,進一步促進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的無縫銜接。探索公安機關提前介入涉嫌食品安全犯罪案件的評估與應對,形成打擊食品違法犯罪合力。建立健全重大食品案件聯合掛牌督辦制度,對掛牌督辦的大要案件,要依法從重從嚴查處。
三、完善制度標準,加強規范化監管
(一)加強食品安全制度建設。結合《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的修訂情況,推進《廣東省食品安全條例》修訂工作,加快研究制定《廣東省食品生產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攤販管理條例》、《廣東省水產品質量安全管理條例》、《廣東省嬰幼兒配方乳粉銷售監督管理辦法》、《廣東省小餐飲食品安全操作指南》等相關文件。
(二)推進食品安全信息化建設。認真落實《國家食品安全監管體系“十二五”規劃》,統籌規劃建設全省食品安全信息平臺,加強對食品安全信息綜合利用,實現食品安全監管信息、審批準入信息、抽檢信息、信用信息等數據的互聯共享。推進省養殖企業動態管理數據庫建設,逐步完善水產品苗場和面積30畝以上養殖場的基礎信息。
(三)建立食品原產地可追溯制度和質量標識制度。加快建立“從農田到餐桌”的全程追溯體系,以農產品、水產品、嬰幼兒配方乳粉、酒類等重點品種為突破口,建設食品安全電子追溯體系。完善食品質量標識制度,規范“保健食品”、“無公害農產品”、“綠色食品”、“有機產品”、“清真食品”等食品、農產品認證活動和認證標識使用,規范轉基因食品標識使用,提高消費者對質量標識與認證的甄別能力。
(四)加強食品安全標準管理。加快食品安全地方標準清理和制定具有地域特色的地方標準,規范食品安全地方標準制定,開展食品安全標準研究和跟蹤評價,不斷完善我省食品安全標準體系。
四、落實企業主體責任,積極推動社會共治
(一)強化食品企業主體責任。探索建立“誰生產誰負責、誰銷售誰負責”的企業首負責任制。在嬰幼兒配方乳粉、白酒生產企業試點“食品質量安全授權”制度,通過企業授權質量安全負責人,加強對原料入廠把關、生產過程控制和出廠產品檢驗質量的把關,提升企業誠信自律水平。鼓勵企業實施良好農業規范(GAP)、良好生產規范(GMP),建立危害分析和關鍵控制點(HACCP)體系。鼓勵企業提升自有檢驗能力或通過委托檢驗等方式加強對產品質量的控制。
(二)加強食品安全誠信體系建設。按照國務院食品安全辦等部門《關于進一步加強道德誠信建設推進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見》(食安辦〔2012〕24號)要求,全面建立各類食品生產經營單位信用檔案,完善誠信信息共享機制和失信行為聯合懲戒機制,探索通過實施食品生產經營者“黑名單”制度及配套懲戒措施和獎勵政策,清理整頓不符合規定的食品生產經營單位,禁止嚴重違法企業的負責人再從事食品行業,促進企業誠信自律經營。
(三)推動重點產業轉型升級和食品品牌建設。大力扶持農業規模化、標準化生產,推動肉、菜、蛋、奶、糧等大宗食品生產基地建設,引導小作坊、小企業、小餐飲等生產經營活動向食品加工產業園區集聚。加快嬰幼兒配方乳粉企業良好生產規范實施,采取多種方式推進嬰幼兒配方乳粉企業兼并重組,積極鼓勵一批基礎好、管理優、潛力大的嬰幼兒配方乳粉企業做優做強。推動食品行業加強品牌建設,發揮品牌在質量管理方面的示范帶動作用,用品牌保證人民群眾對食品質量安全的信心。
(四)大力開展食品安全示范創建活動。認真總結治理整頓經驗,通過創新管理理念,轉變管理方式,切實鞏固各項治理整頓成果,開展“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示范縣”、“食品安全示范城市”等食品安全示范創建活動,發揮以點帶面的示范效應。
(五)落實食品安全違法行為有獎舉報制度。暢通投訴渠道,加快建設12331投訴舉報熱線等一批綜合性舉報投訴平臺。各地要設立食品安全舉報獎勵專項資金,適度擴大獎勵范圍,對提供有效線索、經查證屬實的,要及時兌現獎勵。嚴格執行舉報保密制度,依法嚴懲對舉報人打擊報復的行為。
五、加強組織領導,形成監管工作合力
(一)完善統籌協調工作機制。充分發揮各級食品安全辦公室作用,強化綜合協調能力建設,完善跨部門食品安全工作協調聯動、信息通報、聯合執法、隱患排查、事件處置、宣傳教育及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銜接等協調聯動機制。進一步明確部門監管責任,重點消除芽菜、活禽、餐廚廢棄物等監管空白和盲點。
(二)開展食品安全績效考核評價。各地要將食品安全工作納入地方政府民生工程,加大投入支持力度。要認真落實食品安全屬地管理責任,加強對農產品質量和食品安全工作的考核評價,進一步完善食品安全績效評價指標體系,嚴格責任追究,依法依紀追究重大食品安全事件中責任人的失職瀆職等責任。
(三)加強輿論引導和社會監督。完善食品安全工作新聞發言人制度,及時向社會介紹食品安全工作重大方針政策、重要領域專項整治情況,通報階段性成果,科學有序發布消費安全提示。積極開展“食品安全宣傳周”活動,普及科學常識,提高全社會認知和防范食品安全風險的能力。嚴厲打擊造謠傳謠違法行為,積極回應群眾高度關注的熱點問題。加強食品安全監督員隊伍建設,支持行業協會、監管對象和社會群眾參與監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