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8日,記者從廣東省人民政府網站獲悉,廣東省人民政府原則同意《廣物控股集團、商貿控股集團改革重組方案》(以下簡稱《方案》)。廣東省廣物控股集團有限公司與廣東省商貿控股集團有限公司(剝離廣弘資產經營有限公司51%股權)合并,廣東省廣物控股集團有限公司作為合并后的新主體。重組后,廣東省廣物控股集團有限公司出資人為省人民政府,授權省國資委履行出資人監管職責。
根據文件要求,省國資委將牽頭做好《方案》組織實施工作,及時協調解決改革重組過程中遇到的各類問題,確保重組工作順利推進;同時,積極配合省審計廳做好清產核資工作,確保人、財、物底數清晰。相關具體事宜,嚴格按規定程序辦理。
在功能定位上,重組后的廣東省廣物控股集團有限公司要在治理體系和治理架構上下功夫,按照市場化法治化的原則開展經營,穩步實施轉型升級,進一步提升主業競爭能力,努力打造成為具有國內影響力、服務粵港澳大灣區建設的生產性綜合服務商。
此前,經廣東省人民政府同意,廣東省國資委旗下廣東省商貿控股集團有限公司向廣東省出版集團劃轉廣弘資產51%股權。本次劃轉完成后,收購人通過廣弘資產間接持有廣弘控股312018687股股份,占廣弘控股總股本的53.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