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加快推進國有特困企業脫困和國有企業公司制改造工作,4月13日、14日、26日,市國資委分別召集所屬相關企業及各縣(區)國資監管機構召開了國有特困企業脫困及公司制改造工作督導會。會議由市國資委主任左順全主持,市國資委副主任藍新奎、所屬相關企業及各縣(區)國資監管機構主要領導、分管領導及具體負責人參加會議。
會議傳達學習了省國資委、市政府對國有特困企業脫困及公司制改造工作的最新要求,通報了前期工作總體進展情況,認真聽取了所屬相關企業及各縣(區)國資監管機構的工作進展情況匯報,探討了解決問題的思路,并對下一步工作提出了具體要求。
會議指出,要按要求盡快完善“一企一策”的出清解困方案和公司制改造方案,根據省國資委明確的時限,今年底前全部出清特困企業,未完成公司制改造的正常經營企業要全部完成公司制改造。對2016年底前進入托管平臺集中處置的關停企業,要繼續做好后繼的人員安置、資債處置等各項工作。
會議強調,各縣(區)及所屬企業要加大工作力度,扎實推進有關工作,具體工作人員要主動溝通,按每月一報的要求及時上報本單位工作進度。
會議要求,各單位要落實主要負責人牽頭的工作機制,組織精干力量,指導所屬企業解決處置過程中遇到的問題和困難,規范操作程序,防止國有資產流失,繼續加強和各職能部門的對接,共同推進國有“僵尸企業”的處置工作。一要統一思想,高度重視;二要明確任務,限時完成;三要一企一策,注重實效;四要統籌協調,分類推進;五要加強溝通,密切配合;六要落實責任,加強督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