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縣(區)國資監管工作初顯成效
發布時間:2011-11-08 文章來源:綜合法規處(董事會工作處)
目前,全省121個縣(區)監管的國有資產超過2100億元,歸屬于母公司所有者權益約600億元,主要分布在基礎設施、汽車機械、工業建材、海洋運輸、食品儲備與加工、金融證券以及旅游文化等領域。近年來特別是國務院國資委第25號令頒布以來,全省各地結合實際,積極推進縣(區)國資監管工作,取得了初步成效。
一是監管機構走向規范。部分縣(區)國資監管機構按照《國資法》和25號令的要求,逐步改變過去合署辦公、機構不獨立的狀態。如惠州惠陽整合分散在各個部門的國資監管職能,組建了獨立運作擁有31名人員的“國有資產管理辦公室”,韶關南雄、云浮郁南等國資監管機構也由與財政部門合署辦公改為獨立運作的職能部門。
二是監管范圍逐步拓寬。一些縣(區)國資監管機構采取多種方式,循序漸進,推進縣域國有資產的集中監管,監管范圍不斷拓展,分散多頭監管的局面開始改觀。佛山順德將土地及區域開發、民生公用事業、重點投資項目和資金、金融文化及高校經營性資產、政策性及公建物業等統一納入國有資產監管范圍。江門開平、湛江徐聞等縣(區)實現了企業經營性資產的統一監管。廣州番禺、江門臺山、云浮郁南等國資監管機構,通過自身的努力,獲得地方黨委和政府的重視和支持,成為當地基礎設施和民生工程建設經營的主力軍,還解決了長期推進困難的資源整合問題。
三是國資基礎管理工作日趨完善。針對國資監管制度建設缺失、基礎管理工作薄弱的情況,一些縣(區)加強規范監管工作,完善了產權登記、清產核資、資產統計和國有股權管理等基礎管理,建立健全了財務審計、預算管理、業績考核、薪酬分配、紀檢監察等制度。惠州惠城、揭陽普寧、韶關乳源等國資監管機構,加強以企業財務管理為核心的獎懲機制建設,與企業簽訂經濟考核或目標管理責任書,同時依法依規建立企業國有資產基礎管理體系,有效地提升了國資監管水平。珠海國資委要求所屬各縣(區)嚴格按照25號令的要求,上報有關監管工作的基礎數據,打造覆蓋全市縣(區)的基礎數據網絡,同時建立規范性文件備案制度,保障本地區內國資監管制度的統一。
四是國有經濟在縣域經濟發展中逐步發揮引領作用。如清遠陽山國資監管機構整合小水電資源,將山區小水電發發展成當地經濟的支柱。江門臺山國資監管機構把國有經濟作為推進城市化建設的重要平臺,開發建設城市新區,建立“投資工業園”,在當地經濟發展中扮演“領頭羊”角色。珠海高欄港經濟區國資監管機構以港區開發作為平臺,加強省屬企業和市屬企業的合作,推動港區的快速發展。
(綜合法規處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