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市國資委財務總監委派試點工作取得初步成效
發布時間:2010-12-01 文章來源:
為了進一步加強市屬國有企業財務監督,完善國有資產監管機制,促進國有資產保值增值,今年3月份,按照市政府部署,惠州市國資委向德賽集團委派了1名財務總監,正式啟動財務總監委派試點工作。半年多來,財務總監堅持監管和服務的有機結合,得到了出資人和派駐企業的認可,試點工作取得初步成效。截止到8月底,試點企業德賽集團各項主要經濟指標顯著提升,實現了國有資產保值增值。
一、提供保障,進一步增強了履行出資人職責的能力
市國資委高度重視財務總監委派試點工作,把試點工作作為提高國資監管機構履行出資人職責的能力和水平的重要舉措,通過完善相關制度,設立管理機構,提供服務平臺等措施,為試點工作的順利開展打下良好基礎。
一是完善管理制度,提供制度保障。市國資委在參照有關兄弟城市的成功經驗,并征求有關部門和企業意見、建議的基礎上,研究并出臺了《惠州市屬國有企業財務總監管理規定(試行)》、《惠州市國資委派駐企業財務總監管理辦法(試行)》、《惠州市國資委派駐企業財務總監考核辦法(試行)》等相關文件,明確財務總監的管理、權責、考核等事項,建立財務總監聯簽制度、定期考核制度、工作例會制度、重大事項報告制度等,并確保各項制度有效貫徹實施,為財務總監監督權、審核權、聯簽權、制止權等權利有效實現和委派試點工作的順利開展提供了制度保障。
二是指定管理機構,提供組織保障。市國資委指定機關財務統計科負責財務總監日常的業務管理工作,建立財務總監的日常管理機構,為財務總監正常履職提供了組織保障。
三是提供服務平臺,加強協調指導。市國資委通過定期召開財務總監工作例會,加強業務指導和信息溝通,協助財務總監解決工作中遇到的問題。
二、優化服務,進一步提高了企業經營管理水平
財務總監依規履職,認真行使監督權、審核權、聯簽權、制止權等權利,有效規范了企業財務會計基礎工作,改善了內部控制制度建設,防控了經營風險,進一步提高了企業經營管理水平。
一是拓寬履職渠道,防范企業經營風險。財務總監通過列席企業的重要會議,審閱企業的規章制度、業務流程、財務報表、賬冊等資料,審查企業的財務收支和實行聯簽制度,審核貸款擔保、對外投資、兼并等事項,并提出獨立的審核意見,對企業的財務活動進行事前、事中、事后監督,及時糾正企業在財務收支等方面的弊端,規范了企業資金流向,防范或有風險,在一定程度上保證了資金的安全,提高了資金使用效益,達到防止國有資產流失的目的。
二是加強協調指導,提高企業財務管理工作質量。財務總監通過審閱企業的財務賬冊等資料,參與制定企業財務管理方面的規章制度,進一步提升了企業的會計基礎工作水平,保證會計信息資料的真實性和正確性,完善企業的內部控制制度,保障企業財產的安全與完整。同時財務總監利用自身專業優勢,加強對企業的財會人員的業務指導或培訓,從整體上提高了企業財會人員的專業技能和管理水平。
三是發揮橋梁作用,增強服務企業的能力和水平。財務總監通過發揮財務總監橋梁作用,主動幫助企業加強與主管部門的溝通與協調,使企業在理解和執行國資監管法規、政策等方面更加到位,在業務上報事項的審批速度方面明顯加快,企業辦事效率有了顯著地提高。
雖然財務總監委派試點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還有一些工作需要進一步加強。比如,財務總監委派工作相關配套制度的完善,財務總監角色的定位,工作方法的創新等等。下一步,市國資委將在總結試點經驗的基礎上,進一步完善財務總監管理制度和工作例會制度,進一步提高委派方管理財務總監的水平和財務總監自身的履職能力,逐步擴大財務總監委派工作的覆蓋面,盡快實現向所屬一級企業派駐財務總監的目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