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國務院國資委研究中心在廈門組織舉辦了“規范國有企業內部控制與內部審計暨全面風險管理”高級研修班。國務院國資委研究中心書記李保民及中心各部部長、各地國資委代表及國有企業代表共170余人參加了會議。我委政策法規處、監督稽查處相關人員以及深業、天健等直管企業的代表參加了此次培訓與研討。
李保民書記在授課中強調,中國經濟的增長仍在繼續,但增長中的風險也在不斷積累,各種各樣的風險以及監管的難度越來越大。國有企業要全面控制風險,必須從四個方面入手:
一是在體制上進一步推行產權主體多元化,形成有效的激勵與約束機制。并認為選擇機構投資者是產權多元化的最佳方式
二是在機制上要形成有效的法人治理結構。目前的“一把手”決策的模式要徹底改變,要變“議決制”為“票決制”,要探索推行國有資本經營者對重大決策失誤承擔責任的有效方式,具體包括經濟上的賠償、行政上的問責、榮譽上的損失、刑事上的追究等方面的內容。
三是在產權關系上要明確投資主體、縮短產權鏈條、優化收入分配;
四是制度設計上要科學設置風險防范機構,明晰風險防范責任,良性運行風險防范機制,充分發揮風險防范職能。
國務院國資委研究中心宏觀經濟研究部部長程偉博士及國家會計學院鄭洪濤教授分別結合國有企業的實際情況就《國有企業全面風險管理框架》、《基于風險管理的內部控制》等內容做了深刻的剖析與講解。
通過研修班的學習,學員們對全面風險管理的重要性、必要性與緊迫性有了更加深刻的認識,對全面風險管理的內容及全面風險管理的框架有了較為全面的了解,感覺深受啟發,受益非淺。
深圳市國資委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