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市國資委向廣州無線電集團有限公司等25家直屬企業派出72名獨立董事,任期從2007年4月到2010年3月。
廣州市國資委黨委書記、主任張連廣表示,向國有全資企業派出獨立董事,有利于實現企業的決策權與執行權分離。建立獨立董事制度,使1/3以上的董事不在執行層兼職,不負責執行性事務,決策權與執行權就能分開。
同時,可以減少董事會成員與經理人員重疊,董事可以根據自己的判斷獨立行使表決權,保障董事會真正實現集體決策。如果沒有外部董事,董事會成員與經理層就會高度重合,形成自己管自己的局面。
來源:金羊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