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門市國資委在指導和推進市直國企改革過程中,依法保障職工的合法權益,妥善安置職工,積極配合市有關部門做好職工再就業工作,為保持職工隊伍穩定,維護社會安定做出了貢獻。
主要做法:
一是嚴格規范操作程序,國有企業實施重組改制和關閉破產,職工安置方案須經職工代表大會或職工大會討論通過,凡職工安置方案和社會保障辦法不明確、資金落實不到位,不得進入重組改制和破產程序;
二是嚴把改制企業審批關,要求改制后的新企業繼續錄用原企業80%以上的員工;
三是企業改制后及時將解除勞動合同職工的信息反饋有關部門,并向職工宣傳有關就業優惠政策和提供各種招工信息。
(江門市國資委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