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慶市直國資系統以加強學習和宣傳教育為基礎,以自查自糾和監督檢查為抓手,以健全制度規范程序為目的,深化落實中紀委提出的國有企業領導人員“七項要求”,進一步完善領導人員廉潔從業機制,促進國有企業健康發展。主要抓好三個環節。
首先是廣泛開展宣傳教育活動。在市國資委的統一部署下,企業各級黨組織開展專題學習討論活動。以紀律教育活動月為契機,把七項要求融合在相關法律法規和廉潔從業的教育活動中。切實做到“四不放過”:即企業領導人員不受教育、不熟知“七個不準”規定內容不放過;每個企業領導人員不進行自查自糾不放過;每個企業不組織落實“七個不準”規定的監督檢查不放過;發現問題不認真進行整改不放過;第二是全面開展自查登記工作。按照七項要求,由市直國有企業領導人員進行自查,登記上報相關自查表;同時按照相關要求,對兼任職務及領取兼職報酬、補貼情況和個人投資持股情況(按國家規定在證券交易所購買的股票除外)進行登記審核;第三是建立健全長效機制。結合完善內控機制和風險管理等要求,對七項要求涉及的資產整合、工程建設招投標、物資采購、效能監督等環節,采取切實措施,建立健全規章制度,按制度管人、管事、管權,并促進制度執行過程的公開透明,確保權力在陽光下運行。
通過認真抓好七項要求的貫徹落實,監管力度進一步加大,制度落實等方面進一步加強。主要體現以下幾方面:
一是對企業全面實施預算管理逐步完善,企業重大財務事項的監督管理和審計進一步規范。通過加強對審計事項的調查及公示,實行“陽光審計”,逐步推行事中責任審計。在普及直管企業審計工作的基礎上,按干部管理權限有計劃、有步驟地推動直管企業對下屬企業領導人員的經濟責任審計;
二是完善了企業集體決策機制,推進企業內部控制機制建設,加強了企業對金融及衍生品等高風險投資業務的財務監控和管理。嚴格執行黨政領導干部證券投資行為相關規定,嚴禁黨員干部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獲取不正當利益;
三是進一步完善了企業負責人經營業績考核指標體系、指標申報審核辦法和考核評分辦法;改進了中介機構聘用辦法,由國資委委托事務所對考核企業進行年度審計,規范審計行為。逐步了規范企業收入分配,建立有效的企業收入分配激勵約束機制;
四是定期對國有企業職務消費有關制度執行情況進行檢查,全面推行了國有企業領導人員薪酬和職務消費制度改革。
來源:肇慶市國資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