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市人民政府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以下簡稱“廣州市國資委”)成立于2005年2月,根據廣州市政府的授權,對市屬經營性國有資產履行出資人職責,列入政府工作部門序列。廣州市國資委立足做改革創新引領者、產業升級賦能者、灣區發展建設者、美好生活服務者,重點布局先進制造業、現代服務業、戰略性新興產業、基礎設施和公共服務業、優勢傳統產業等,形成汽車、金融、裝備制造、電子信息、生物醫藥與大健康等五大核心產業集群,在廣州城市運行和經濟社會發展中發揮著重要的保障、支撐和引領作用。
廣州市國資委直接監管企業23家,擁有世界500強3家,中國企業500強7家,中國制造業500強4家,中國服務業500強13家;享有廣州酒家等“中華老字號”29個,王老吉等中國馳名商標30余個。2021年,全市國有企業實現營收首破萬億達1.1萬億元、利潤總額822.8億元,同比分別增長12%、20.2%;截至2022年9月末,全市國有企業資產總額達5.97萬億元,位居副省級城市第一位。
全力推動監管企業 規范董事會建設實現全覆蓋
近年來,廣州市國資委以推動落實國企改革三年行動方案任務要求為契機,從制度和實操層面助推監管企業規范董事會建設實現全覆蓋。
一是制度層面,加大政策文件供給。2011至2021年,先后出臺監管企業董事會規范運作辦法等20多份相關制度文件。2020年以來,出臺監管企業董事會工作規則等10份文件,指導監管企業加強董事會建設,提升董事會治理效能。二是實操層面,強化業務持續督導。堅持從嚴督導、從嚴把關,按照“成熟一家推一家”原則,分批推進監管企業規范董事會建設提速。成立專項小組,分管領導任組長,董事會工作處負責人任副組長,成員由相關處室組成;按照“前置制度初審+現場督導檢查”方式,用不到1年時間指導剩余5家監管企業完成規范董事會建設驗收。
2020年11月2日,廣州市國資委對無線電集團規范董事會建設開展現場驗收
把黨的領導融入公司治理 實現制度化規范化
廣州市國資委堅持和加強黨對國企的全面領導,充分發揮企業黨委“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實”作用,董事會“定戰略、作決策、防風險”作用,經理層“謀經營、抓落實、強管理”作用,健全各司其職、各負其責、協調運轉、有效制衡的國有企業法人治理結構。
一是黨建進章程基本實現制度化規范化。廣州市國資委2018年出臺文件加快推進完成黨建進章程工作,2018年底直接監管企業全部實現黨建進章程;境內注冊的國有及國有控股企業黨建進章程基本完成。2020至2021年持續督導推進,鞏固黨建進章程成果。二是明確黨組織在公司治理結構中的法定地位。2020年以來,廣州市國資委出臺監管企業章程管理操作指引及國有獨資、國有全資/控股公司章程范本,根據《中國共產黨國有企業基層組織工作條例(試行)》要求,專章細化規定,明確黨組織在公司治理結構中的法定地位。三是落實國企改革三年行動重點工作進章程的要求。2021年,廣州市國資委制定國有獨資、國有全資/控股公司章程范本,融入國企改革三年行動重點工作要求,落實在加強黨的領導、加強董事會建設發揮董事會作用、健全市場化經營機制等方面的改革要求,使國有企業各治理主體在決策、執行、監督各環節,依章程履職、按制度辦事。四是充分發揮章程在公司治理中的統領作用。為適應股權多元化要求,2020年創新構建“1指引+N范本”章程管理體系,出臺章程管理操作指引、國有獨資/國有全資公司章程范本,指導企業健全以公司章程為基礎的企業內部制度體系,依法厘清股東(大)會、董事會、監事會、經理層職責邊界。
以管資本為主推進職能轉變 推動董事會治理效能提升
廣州市國資委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國有企業改革發展和黨的建設的重要論述,貫徹落實黨中央決策部署,按照省、市工作要求,立足簡政放權激發企業活力,創新構建“1規則+2考評+N機制”的管理體系,助推董事會建設從規范向卓越、從有形向有為轉變。
一是以管資本為主推進職能轉變。聚焦國有資本授權經營體制改革,2020年制定綱領性文件(《廣州市國資委關于以管資本為主推進職能轉變、改革國有資本授權經營體制的實施方案》),以市政府辦公廳名義印發,從市政府層面高規格推動落實。制定《廣州市國資委授權放權清單(2020版)》,對企業授予42項授權放權事項。2022年對授權放權運行情況進行評估并對清單作動態調整,形成《廣州市國資委授權放權事項清單(2022年版)》。二是構建“1規則+N”政策文件體系。2021年出臺監管企業董事會工作規則文件,在全省率先出臺監管企業董事會議事實施細則、監管企業總經理辦公會議事規則范本等文件,為企業公司治理體系規范運作提供指導。三是構建兩個考評體系。構建董事會考評體系,采取“試點先行、整體推進”模式,預評價后再出臺文件,確保考評體系科學性、實操性和有效性。完善外董履職考評體系,實施專兼職外董差異化管理,強化考評結果運用,從出資人、履職企業、委托監管機構等維度進行年度和任期考評。四是健全事前事中監管防范風險機制。2021年建立列席旁聽企業董事會現場會制度,同步落實錄音錄像制;2022年深化旁聽董事會現場會機制,建立線上旁聽機制,強化風險防范和管控。五是強化外部董事報告機制。為壓實外部董事履職責任,提升忠誠勤勉履職能力,2021年出臺外部董事重大事項報告及意見建議辦理文件。2022年出臺進一步完善外部董事報告制度文件,強化出資人代表意識、報告意識和責任意識,明確落實專職外部董事報告、外部董事召集人等制度。
健全外部董事勤勉履職支撐體系
結合廣州國資國企高質量發展需求,加強外部董事人才隊伍建設,全方位提升外部董事履職能力。
一是健全優化準入、動態調整和退出機制。完善外董準入機制,建立外董動態調整和退出機制,對任期屆滿、年齡偏大、履職能力不足、考評不稱職等情形予以退出,嚴把外董專家庫入口關,為國企高質量發展提供智力支撐。二是建立董事會工作簡報機制。2020年啟動5家企業試點簡報制度,2021年全面推行,為及時掌握企業經營情況、理解國資監管政策、跟進董事會決議執行情況提供支持。三是建立董事沙龍機制。2020年啟動首期董事沙龍,以破解企業高質量發展難點熱點為導向,深度研討、充分交流,搭建建言獻策平臺。
2020年12月10日,廣州市國資委成功舉辦廣州市國有企業董事沙龍
四是強化年度及專題培訓。舉辦外部董事和專職外部董事培訓,提升專兼職外董履職能力。開展理論與實踐探討,形成調研成果,每年編印監管企業外部董事文集。
2020年9月8日,舉辦廣州市國資系統2020年監管企業外部董事專題培訓班
改革成效
近年來,廣州市國資委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兩個一以貫之”的重要論述,以落實國企改革三年行動任務為契機,以“規范董事會建設”為重要抓手,加快建立中國特色現代企業制度,推動市屬國企及其子企業董事會逐步實現應建盡建、配齊建強、科學決策、高效運作,助推企業實現高質量發展。
全國率先實現直接監管企業規范董事會建設全覆蓋
2021年完成直接監管企業規范董事會建設,經驗做法在全省國企改革三年行動推進會上作交流發言。
基本完成國企改革三年行動董事會建設各項任務
2022年3月底,基本完成董事會建設各項指標任務。821家企業(含子企業)均按照“應建盡建”原則建立董事會,落實董事會向經理層授權管理制度;706家企業(含子企業)落實外部董事占多數;71家重要子企業落實董事會職權。
充分發揮章程在公司治理中的統領作用。
突出章程在規范各治理主體權責關系中的基礎性作用,創新構建“1指引+N范本”章程管理體系,落實黨建進章程、國企改革三年行動工作要求進章程的任務。
基本形成精簡高效以管資本為主的國資監管制度體系。
對國資監管機構權力和責任清單實施動態調整優化,對2020年授權放權清單執行效果評估,形成2022年授權放權清單,確定收回1項、調整9項,繼續授權32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