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做好服務業小微企業和個體工商戶的幫扶工作,東莞市國資委于7月28日已向各市屬國有企業下發了《關于做好進一步幫扶服務業小微企業和個體工商戶緩解房屋租金壓力有關工作的通知》,并就有關事項進行了部署。
一是不折不扣完成減免任務。要求各市屬國有企業根據市有關工作部署,對承租東莞市市屬國有企業所屬物業,出現經營困難的服務業小微企業和個體工商戶減免3個月租金,如疫情期間已享受其他政策減免優惠的,不足3個月部分予以補足,已達3個月的不再減免。
二是督促“二手房東”釋放減租讓利。要求各市屬國有企業結合有關政策的要求,通過簽訂租金減免協議、引入舉報機制等多種形式,壓實“二手房東”減租責任,督促“二手房東”向租戶釋放減租的讓利,確保減免租金足額惠及最終承租人;對承租市屬國有企業物業的“二手房東”截留讓利的,要采取縮短租期、取消租約等方式進行制裁,并列入交易平臺信用風險警示名單;對承租市直行政事業單位和市屬國有企業物業的“二手房東”,因截留讓利被列入交易平臺信用風險警示名單的,3年內不得參與市屬國有企業物業租賃。
三是主動擔當作為。要求各市屬國有企業根據上述要求,結合企業實際,依法依規制定落實本企業租金減免的具體方案,主動聯系和指引承租人做好租金減免的相關工作。
目前各市屬國有企業已穩步推進租金減免工作。疫情暴發以來,截至2020年8月31日,對承租東莞市市屬國有企業所屬物業且出現經營困難的服務業小微企業和個體工商戶,累計減免租金1840.89萬元、惠及878戶。
下來,東莞市國資委將繼續督促市屬國有企業落實省市關于幫扶服務業小微企業和個體工商戶緩解房屋租金壓力的相關政策,幫助服務業小微企業和個體工商戶企業減輕經營負擔,堅定信心、持續經營和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