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建立國有企業違規經營投資責任追究制度的意見》(國辦發〔2016〕63號)提出的關于“全面建立覆蓋各級履行出資人職責的機構及國有企業的責任追究工作體系,形成職責明確、流程清晰、規范有序的責任追究工作機制”的改革目標任務,珠海市國資委全方位推進違規經營投資責任追究工作體系建設,為珠海市管企業合規經營和高質量發展夯實基礎。
一是加強制度建設,建立責任追究工作機制。印發珠海市管企業違規經營投資責任追究辦法,對國有資產損失的標準進行量化界定,明確14項93種責任追究情形、5類責任人14種責任處理方式、6項責任追究工作程序等,并在廣東省范圍內創新性地將“禁入限制”人員信息與全國信用信息共享平臺對接,提高責任追究工作動態管理、信息共享、強化問責的效果。
二是強化工作指導,推動責任追究體系實施。通過一圖讀懂、辦事指南、座談指導、培訓會議等方式,從黨中央及國務院政策要求、國資委履行出資人監管職責需要和市管企業責任追究工作需要三個方面對辦法進行解讀,加強政策宣貫和引導。通過“清單式”督導,將體系建設工作分解成3個方面10個目標,珠海市管企業對照目標清單逐項明確責任部門、具體舉措和完成時間,壓實責任、倒排工期,抓緊推進責任追究工作體系建設。
三是形成整體聯動,實現責任追究主體上下貫通。全面建立珠海市國資委及市管企業職責明確、配合聯動、齊抓共管的責任追究工作體系。按照歸口管理、分層負責原則,珠海市國資委原則上負責珠海市管企業、珠海市管企業負責所屬企業責任追究工作。若發生較大資產損失、重大資產損失等影響惡劣后果,責任追究工作由市國資委歸口負責,實現了責任主體齊發力、監督范圍全覆蓋、重點損失嚴核查的效果。
四是建立協同機制,提高監管“一盤棋”整體效率。建立了“外部督查、國資督辦、企業督促”的協同工作機制,紀檢監察、巡察、審計等外部機構就珠海市管企業問題整改情況對珠海市國資委開展專項詢問、臺賬檢查、動態跟蹤;珠海市國資委以臺賬管理、定期約談、考核掛鉤為抓手推動壓實企業責任;珠海市管企業明確整改方案、時間節點、責任人,逐一整改,完善內控。明確珠海市國資委可以根據工作需要組織珠海市管企業審計部門、中介機構專業人員成立專項檢查組,共性問題集中檢查、抽調人員交叉檢查。
五是優化工作程序,實現責任追究工作“一個口子”進出。由責任科室統一負責問題線索的歸口管理、受理移送、綜合分析、追究處理、警示通報、督辦整改及對賬銷號等工作,有效改變過去線索管理工作中出現口徑不統一、管理不規范,以及多頭分辦等問題。2020年,責任科室督辦整改珠海市管企業問題53項、提出整改建議46項、對賬銷號問題48項,發出監管提示函13份、召開風險防控研究會議21次,開展對違規經營投資的3家企業責任追究工作,并發揮典型案件警示教育效果,起到了“追責一個、警示一片”的良好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