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以下簡稱《條例》)和廣東省人民政府信息公開有關規定,現公布廣東省國資委2008年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年度報告。本報告由概述、主動公開政府信息情況、依申請公開政府信息及咨詢受理情況、申請行政復議和提起行政訴訟情況、政府信息公開相關費用情況、存在問題及改進措施等六部分組成。所列數據的統計期限自2008年1月1日至2008年12月31日止。
一、概述
2008年,廣東省國資委認真貫徹《條例》各項要求,積極履行政府信息公開職能,通過建立健全工作機制、制定信息公開指南和目錄、升級創新門戶網站、拓展信息公開渠道等,扎實有序地推進信息公開工作。
(一)建立健全工作機制。成立了信息公開工作領導小組,由分管委領導擔任組長,負責全面指導和監督信息公開工作;由辦公室負責信息公開日常工作,配備專職人員,設立了申請受理點,開通了咨詢電話,確保信息公開的及時和暢順;由業務處室提供信息來源、業務指導和政策咨詢。
(二)制定信息公開指南和目錄。根據《條例》要求,結合本委工作實際,省國資委制定了《省國資委政府信息公開指南》和《省國資委政府信息公開目錄》,明確信息公開范圍和公開方式,提供申請受理文書格式樣本,規范信息公開申請受理流程。建立了信息公開內容更新維護、保密審查、考核評估、責任追究制度,確保信息公開工作深入、持續、有效地開展。
(三)拓寬信息公開渠道。省國資委將信息公開作為委內一項重要工作,加大工作力度,積極拓展信息公開渠道。一是升級創新省國資委門戶網站,新設"政務公開專欄",面向全社會公布省國資委機構職能、規章文件、企業信息、地市信息、統計數據、信息公開指南、信息公開目錄、依申請公開信息等。二是加強與電視報紙媒體的合作,及時向廣東電視臺、《南方日報》、《羊城晚報》等新聞媒體提供全省國資監管重大事項信息,接受媒體的采訪,借助新聞媒介適時對外公布國資監管信息。三是印制《廣東省國有資產產權管理規章制度選編(二)》,下發各地級以上市國資委(財政局)、各省屬國有企業和各市屬國有企業,擴大國資政策法規的公開范圍,促進國資監管水平的提高。
二、主動公開政府信息情況
省國資委按照《條例》規定,多渠道主動公開信息。
(一)省國資委門戶網站主動公開信息情況。省國資委門戶網站發布信息共1061條,其中,國資要聞類信息90條,占信息總量的8.5%;國資監管類信息50條,占信息總量的4.7%;國企改革類信息25條,占信息總量的2.3%;企業動態類信息787條,占信息總量的74.1%;地市國資監管類信息51條,占信息總量的4.8%;視頻等其他信息58條,占信息總量的5.4%。此外,省國資委通過門戶網站接收訪類信息151條,正式受理40條,其余按部門職能及"國有資產分級管理"原則,轉地市國資委等部門辦理。
(二)通過編印國有資產監督管理政策法規匯編主動公開信息情況。省國資委印制了《廣東省國有資產產權管理規章制度選編(二)》,公布國家法規7條,產權管理類規章文件10個,上市公司監管類規章文件10個,國有股權管理類規章文件11個,資產評估管理類規章文件4個。
(三)通過電視、報刊媒體主動公開信息情況。廣東電視臺、《南方日報》、《羊城晚報》等省內主要媒體共播發由省國資委提供的國資監管信息48條,省國資委領導接受新聞媒體采(專)訪8次。
三、依申請公開政府信息及咨詢受理情況
本年度省國資委未收到有關政府信息公開的申請及咨詢。
四、申請行政復議、提起行政訴訟情況
未發生與省國資委信息公開有關的申請行政復議、提起行政訴訟案件。
五、政府信息公開相關費用情況
因未收到信息公開申請,且未發生申請行政復議和提起行政訴訟案件,本年度無信息公開費用收取及支出。
六、存在問題及改進措施
2008年,省國資委信息公開工作取得了一定進展,但仍存在信息公開不夠及時,公開內容不夠豐富等問題,為此,省國資委將采取以下措施積極改進工作。一是完善信息公開制度,制定相關審核、考核、評議、責任追究辦法,規范流程,明確責任,督促信息公開工作具體落實到人,取得實效。二是協調委內各處室、各省屬企業、各地級以上市國資委,拓寬信息來源,充實信息公開內容。三是加強人員培訓,增強信息公開工作人員的工作主動性,提高其信息公開工作的技術和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