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我委圍繞全面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歷次全會精神,認真貫徹習近平法治思想和習近平總書記“七一”重要講話精神,深入貫徹中央全面依法治國工作會議精神和習近平總書記對廣東系列重要講話、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確領導下,圍繞促進國資國企改革這一核心,加快推進國資監管法治機構建設,推進法治國企建設,各項工作取得明顯成效。
一、深入學習宣傳貫徹習近平法治思想情況
我委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增強“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做到“兩個維護”,將習近平法治思想、中央重要決策部署、有關法律法規和黨內法規作為重要學習內容,納入黨委理論學習中心組年度學習計劃。2021年,共召開黨委會議34次,安排第一議題78個,黨委理論學習中心組集中學習8次,專題學習習近平總書記重要論述24個專題。堅持用習近平法治思想統攬工作全局,運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方法深化改革、推動發展、維護穩定,不斷提高依法行政、依法治企、依法監管水平。
二、2021年度黨政主要負責人履行推進法治建設第一責任人職責情況
省國資委主要負責人切實提高政治站位,認真履行推進法治建設第一責任人職責,貫徹落實黨中央和省委關于法治建設的重大決策部署,統籌推進法治政府建設各項工作。
(一)認真學習貫徹習近平法治思想。
堅持原原本本學習習近平法治思想,通過黨委理論學習中心組集中學習等帶頭全面學習、深刻領悟習近平法治思想,推動學習宣貫走深走實。
(二)落實法治建設決策部署。
堅決貫徹落實《法治政府建設實施綱要(2021-2025年)》《法治政府建設與責任落實督察工作規定》等文件精神,對法治建設重要工作親自部署、重大問題親自過問、重點環節親自協調、重要任務親自督辦,在法治政府建設中踐行責任擔當,推動以管資本為主推進職能轉變,確保依法全面履職。
(三)牽頭推進法治國企建設。
圍繞國企改革三年行動和省屬企業“十四五”發展規劃,指導推進省屬企業合規管理、完善風控機制、法治工作機構建設等各項工作,親力親為帶隊到省屬企業開展工作調研,針對性提出工作要求,不斷深化治理完善、經營合規、管理規范、守法誠信的法治國企建設。
三、落實2021年全面依法治省工作要點情況
2021年,我委深入學習貫徹《法治政府建設實施綱要(2021-2025年)》,對照《廣東省2021年全面依法治省工作要點》及其臺賬,全面落實依法治省各項工作。
(一)大力推進企業合規管理,著力提升依法治企水平。
1.建立健全合規管理制度。在制定《廣東省省屬企業合規管理指引(試行)》的基礎上,出臺《廣東省國資委關于進一步加強省屬企業合規管理工作的通知》,針對投資管理重點領域起草《廣東省省屬企業投資合規指南》,引導省屬企業加強投資及相關業務的合規管理,提高法律風險防范意識。
2.開展合規管理評估。對省屬企業合規管理建設情況進行專項檢查,通過設定指標、量化打分、現場復核等方式,完成評估,制定《廣東省省屬企業合規管理現狀診斷調研報告》,全面摸清省屬企業合規管理情況,堵塞管理漏洞。
3.全面加強合規管理。完成合規管理典型示范企業驗收,開展省屬企業合規管理專項提升行動工作座談會,加快提升依法合規經營管理水平。
(二)推動省屬國有企業配備法律專業人才。
一是制定印發《廣東省省屬企業主要負責人履行推進法治建設第一責任人職責實施辦法》和工作指引,督促省屬企業主要負責人履行推進法治建設第一責任人職責,要求各省屬企業配齊配強總法律顧問。
二是督促各省屬企業向我委報送集團本部及重要子企業總法律顧問配置工作計劃,并明確了工作目標。目前,14家省屬企業已按資格要求完成本部總法律顧問配置,其中11家為專職總法律顧問。
四、學習宣傳貫徹新施行、新修訂法律法規情況
(一)健全日常學法機制。
一是啟動省國資國企系統“八五”普法規劃,深入推進法治宣傳教育,把憲法法律和黨內法規列入黨委理論學習中心組年度學習計劃。
二是落實“誰執法誰普法”普法責任制,通過舉辦典型案例研討會等方式,把學習貫徹習近平法治思想與黨史學習教育緊密結合。
三是學習宣傳貫徹行政處罰法、重大行政決策程序暫行條例等新施行、新修訂的法律法規,并認真落實全省國家工作人員學法考試任務,實現參考率、優秀率兩個100%。
(二)創新普法方式方法。
一是會同省律協組建省國資委系統民法典普法講師團,持續開展民法典宣貫進企業、進職工、進服務對象的“普法三進”系列活動,目前已面向千余人次開展宣講。
二是組織省屬企業利用信息化手段開展“互聯網+”普法活動,通過法治文化宣傳片、企業法務技能大賽等形式,推動尊法學法守法用法。
(三)以法治方式推動企業高質量發展。
指導省屬企業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廣東省省屬企業公司章程指引(國有獨資公司篇)》等開展章程修訂工作,提高企業法治建設水平,持續推進省屬企業公司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
五、推進法治政府建設工作情況
(一)推進法治政府建設的主要舉措。
1.準確把握定位,以管資本為主推進職能轉變。
(1)堅持法治導向。貫徹落實《關于深化省屬國資國企改革發展的若干措施》《廣東省國企改革行動實施方案》的要求,堅持黨對國資國企改革領導,堅持市場化、法治化的改革取向,著力從根上改、制上破、治上立,依法合規推進國資國企改革。
(2)優化履職方式。出臺《廣東省省屬企業外部董事選聘和管理辦法》《關于省屬企業加強子企業董事會建設有關事項的通知》《關于省屬企業落實子企業董事會職權有關事項的通知》,通過強化董事會戰略引領功能,優化董事會組成架構,打造專兼職外部董事隊伍,有效貫徹出資人意志。
(3)健全清單管理。結合新“三定”方案,優化調整《廣東省國資委權力與責任清單》,推動監管職能向資本管理、行業布局、結構調整、資源配置和檢查監督轉變,著力構建具有廣東特色的國資監管權責體系。
(4)分類授權放權。結合省屬企業功能定位與分類、治理能力、管理水平等實際情況,根據行業特點,不斷落實完善《廣東省國資委授權放權清單》,充分激發企業活力。
(5)完善章程指引。開展《廣東省省屬企業公司章程指引(國有全資公司篇/國有控股公司篇)》制定工作,進一步完善以公司章程為核心的企業制度體系,強化公司章程約束,規范公司治理各主體權利責任。
(6)推進誠信建設。根據黨中央、國務院和省委、省政府關于推進社會信用體系建設的決策部署,堅持市場化、法治化的改革取向,以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提高省國資委治理水平,不斷打造誠信國資,提高委機關的公信力。
2.依法全面履職,加快打造國資監管制度體系。
(1)統籌制度安排。根據《廣東省國資委規章制度制定工作指引》,注重制度制定調研評估,廣泛征求意見,強化合法合規審核和公平競爭審查,確保制度性文件質量。
(2)完善制度建設。2021年我委制度建設總共完成25項,其中新增制度17項,修訂制度4項,廢止制度4項。2022年我委制度建設計劃共計38項,其中新增制度17項,修訂制度9項,廢止制度12項。
(3)落實合法合規審核與公平競爭審查制度。建立健全以內設法治機構為主,外聘法律顧問優勢互補的審查工作體系,實現重大決策、建章立制、章程修訂、合同簽訂等重要事項合法合規審核全覆蓋。嚴格履行公平競爭審查,防止政策措施限制、排除市場競爭。2021年,我委對169份存量文件以及新增、修訂制度性文件全面進行合法合規審核和公平競爭審查。
(4)參與立法工作。積極參與規章制度制定與修訂工作,開展《廣東省企業國有資產監督管理條例》前期立法工作,完善我委制度體系。
3.突出上下聯動,進一步深化法治國企建設。
(1)完善風控機制。針對省屬企業出現的重大法律漏洞印發提示函進行風險提示,加強風險識別、預警和合同履約全程管控。
(2)化解重大糾紛。全面落實《廣東省省屬企業重大法律糾紛案件管理辦法》要求,做好省屬企業報送案件的備案工作并制定專門臺賬進行管理。組織法律專業團隊對相關法律問題進行研討,指導企業制定應訴方案,2021年度勝訴案件中防止和挽回國有資產損失達1億元。
(3)夯實隊伍建設。推動省屬企業健全法治工作機構,目前,各企業均已設立與經營規模和業務需要相適應的法律事務機構,其中14家為獨立法律事務機構,17家企業已完成法治建設領導機構、合規委員會設立工作。
(二)推進法治政府建設存在的不足。
當前,法治政府建設工作還存在一些問題和不足:一是國資國企制度體系仍有待健全。部分存量制度仍存在內在不銜接問題,需要進一步以管資本為導向,以公司章程為核心,推動制度體系優化升級。二是監督指導部分省屬企業推進法治國企建設仍有待加快。省屬企業法治建設總體不平衡,頂層設計不足,履行推進法治建設第一責任人職責有待加強,合規管理建設推進速度參差不齊,方法不多,大多仍處于起步階段。三是法律專業人才隊伍仍較為薄弱。當前國資監管系統法務人員配備無法滿足進一步提升法治政府建設水平的需求,隊伍建設水平需要進一步加強,法律顧問作用需要進一步發揮。
六、2022年推進法治政府建設主要思路和措施
2022年,我委將以習近平法治思想為指導,切實把科學思想轉化為法治建設的實際成效,堅持問題導向,加大工作力度,確保習近平法治思想在省國資國企系統得到有效落實。
(一)持續完善制度體系,提升國資國企治理能力。
1.持續深化國資監管職能轉變。落實習近平法治思想,堅持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道路,堅持在法治軌道上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落實《關于深化省屬國資國企改革發展的若干措施》和《廣東省國企改革行動實施方案》,確保各項改革任務圓滿完成。出臺《廣東省省屬企業公司章程指引(國有全資公司篇/國有控股公司篇)》,推動企業將依法治企要求寫入章程,有效體現法治建設在公司治理中的重要地位。
2.全面推進制度性文件與重大決策合法合規審核與公平競爭審查。制定并落實2022年制度建設計劃,提出一攬子立改廢釋解決方案,持續完善國資監管制度體系和國資國企治理體系。按照工作要求深入開展制度性文件與重大決策合法合規審核與公平競爭審查,確保規范程序、依法決策,提高決策質量和效率。
(二)加大監督力度,不斷提升法治國企建設水平。
1.確立世界一流水平目標。以法治建設世界一流水平為目標進行對標對表,研究落地舉措,確保目標量化、任務明確、措施有力、發揮實效。2022年繼續優化檢查指標,開展二次檢查,強化檢查結果運用,督促省屬企業對標對表世界一流企業,著力固根基、補短板、強弱項,確保企業法治建設取得實質性提升。
2.加速提升合規管理水平。緊緊圍繞省屬企業改革發展中心任務,以全面提升合規管理體系和能力建設為主線,將2022年確定為“合規管理強化年”,力爭通過一年時間,實現省屬企業合規管理理念、合規管理文化更加先進,合規管理制度、合規管理流程更加完善,合規管理實效更加豐富,依法治企能力水平進一步提升。
3.提高法治專門隊伍水平。落實習近平法治思想,堅持抓住領導干部這個“關鍵少數”,堅持建設德才兼備的高素質法治工作隊伍,推進法治專門隊伍正規化、專業化、職業化。
4.深入開展法治宣傳教育。全面落實省國資國企系統“八五”普法規劃,提升領導、干部、職工運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的意識和能力,將習近平法治思想貫穿決策、經營、管理、生產全過程,將符合法治精神、遵守法律規定作為決策的首要前提、運營的底線紅線,堅決做到依法治企、合規經營。
特此報告。
廣東省人民政府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
2022年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