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確領導下,省國資委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按照法治政府建設有關要求,扎實推進國資監管法治機構及法治國企建設,不斷提升依法監管和依法治企能力。現將我委2022年法治政府建設具體情況報告如下。
一、主要工作及成效
(一)深入學習貫徹黨的二十大精神情況。
省國資委黨委精心部署組織黨的二十大精神學習宣傳貫徹工作,迅速召開黨委(擴大)會議、在全系統傳達學習貫徹黨的二十大精神,深刻領會新時代推進法治中國建設部署要求,印發學習宣傳貫徹通知和工作方案,對全系統的學習宣傳貫徹工作作出系統安排。委黨委制定黨委中心組專題學習方案,組織委領導先學一步、學深一層。委主要領導帶頭研究謀劃貫徹落實的工作思路舉措,撰寫題為“全面貫徹落實黨的二十大精神 奮力推進國資國企高質量發展”稿件在省直工委公眾號刊登。制定委機關《關于學習宣傳貫徹黨的二十大精神走在前作表率的實施方案》。組織黨員干部收聽收看中央宣講團在國資國企系統的宣講報告會,認真領悟黨的二十大提出的新思想新論斷,作出的新部署新要求,切實把思想和行動統一到黨中央精神上來。制定委黨委專題調研工作方案,由委領導分頭負責、確定“加快推動省屬企業制造業高質量發展”等10個專題進行調研。
(二)2022年度省國資委主要負責人履行推進法治建設第一責任人職責情況。
我委主要負責人切實履行推進法治建設第一責任人職責,對省國資系統法治建設重要工作親自部署、重大問題親自過問、重點環節親自協調、重要任務親自督辦,把國資國企各項工作納入法治化軌道。深入學習宣傳貫徹習近平法治思想,堅持以習近平總書記“十一個堅持”為根本遵循,統籌推進國資國企法律規范體系、法治實施體系、法治監督體系和黨內法規體系建設。認真落實“第一議題”學習制度,積極參加黨委理論學習中心組專題學法,帶頭學習憲法、民法典、公司法和國有資產法等法律法規。堅決貫徹落實《法治政府建設實施綱要(2021-2025年)》《廣東省法治政府建設實施綱要》等重要文件精神,統籌部署全面推進法治建設工作,督導省屬企業進一步深化法治國企建設,定期專題聽取法治建設工作匯報,將履行推進法治建設第一責任人職責情況納入年度述職報告。全年召開黨委會議39次、主任辦公會議13次、中心組學習6次,完成261個議題事項、71個第一議題、25個中心組學習專題。
(三)依法履行國資監管職能,以管資本為主推進職能轉變。
一是堅持改革法治導向。推動出臺《關于新時代推進國有經濟布局優化和結構調整的實施方案》,研究起草《關于廣東省國有企業高質量發展的意見》《粵港澳大灣區區域性國資國企綜合改革試驗實施方案》,堅持黨對國資國企改革領導,堅持市場化、法治化的改革導向,依法合規推進國資國企改革,推動高質量發展。
二是統籌建章立制工作。制定《2022年省國資委制度建設計劃》,按照《廣東省國資委規章制度制定工作指引》要求推動規章規范性文件立改廢釋,定期開展制度建設情況統計。2022年度新出臺制度性文件23項,修訂制度性文件1項。
三是加強法律審核把關。充分發揮內設法治機構為主、常年法律顧問優勢互補的審核機制優勢,切實提升審核質量。落實合法性審核和公平競爭審查要求,實現重大決策、建章立制、合同簽訂等重要事項合法合規審核全覆蓋,為委機關提供法律意見100余條。
四是高度重視行政復議與行政應訴工作。切實落實主體責任,定期就相關工作進行專題匯報,對近三年以來的行政復議決定履行情況進行全面自查,不存在未履行或者無正當理由拖延履行情況。
五是強化政策法規研究。推動與中山大學聯合成立國有經濟研究智庫,加強國資國企系統法治建設的研究和咨詢,同時充分發揮外聘法律顧問力量,為委機關重點工作提供理論數據和法律支撐。
六是依法推行政務公開。全年完成辦理問政信息333件,網站留言19件,信息公開15件,有效回應社會關切,進一步深化誠信國資建設,提高委機關公信力。認真落實國企改革三年行動要求,指導省屬企業開展信息公開工作,全面完成改革任務。
七是依法提升綜合監管效能。為加強企業國有資產監督,強化監督工作協同配合,出臺《廣東省國資委關于加強協同監督強化監督合力的工作辦法》,成立協同監督領導小組,統籌制定了2022年度監督檢查計劃,組織召開協同監督工作會商會議,進一步增強監督合力,提升監督治理效能。
八是依法辦理信訪事項。切實抓好群眾來信來訪處置工作和信訪基礎業務辦理,確保每一件信訪事項都得到及時規范處置。組織各企業開展信訪突出矛盾攻堅行動,加大矛盾化解力度。同時重點抓好矛盾源頭化解,盡力將矛盾糾紛化解在基層、消除在當地。
(四)深化省屬企業法治國企建設,為企業高質量發展筑牢法治基礎。
一是印發《廣東省國資委關于進一步深化法治國企建設的意見》,緊緊圍繞國企改革三年行動和省屬企業“十四五”發展規劃,著力健全領導責任體系、依法治理體系、規章制度體系、合規管理體系、工作組織體系,持續提升法治工作引領支撐能力、合規風險管控能力、涉外保障能力、主動維權能力和數字化管理能力,不斷深化治理完善、經營合規、管理規范、守法誠信的法治國企建設。
二是指導省屬企業全面落實《廣東省省屬企業主要負責人履行推進法治建設第一責任人職責實施辦法》,督促省屬企業主要負責人履行推進法治建設第一責任人職責,按要求配齊配強總法律顧問,并將進展情況納入年度工作報告的重要內容及考核指標,確保各項工作要求落實落地。目前,我委監管的18家省屬企業均已設立法治建設領導機構、合規委員會,集團本部及重要子企業總法律顧問配置基本完成,法治建設領導責任體系建設持續完善。
三是部署啟動“合規管理強化年”。制定《省屬企業“合規管理強化年”行動方案》,指導省屬企業進一步強化“業務部門-合規管理牽頭部門-內部監督部門”為核心的合規管理工作體系,針對合同管理、投資合規、市場交易三個重點領域提出專門化合規管理建設要求,按照“分類推進、推動試點”的工作方式,將省屬企業劃分為“優化提升類、穩步推進類、指導監督類”,分類別、有重點地推進“合規管理強化年”各項工作。目前,優化提升類企業中,能源集團環保集團、港航集團、廣新集團、粵??毓杉瘓F已陸續通過認證,另有5家重要子企業的合規認證工作正在開展。
四是制定投資合規指南。根據加強投資合規管理的工作要求制定了《廣東省省屬企業投資合規指南》,上篇為“省屬企業全域投資合規管理體系建設指南”,中篇為“省屬企業境內投資合規管理指南”,下篇為“省屬企業境外投資合規管理指南”,著眼于解決當前省屬企業“走出去”中存在的各種困難和問題,對于指導企業系統性掌握境外投資領域合規管理要點、全面提升應對境外投資領域風險能力,具有較強的指導意義。
五是加快“數字國資”法律法規系統建設。建立國資監管法律法規數據庫、省屬企業章程庫及重大案件管理平臺。依托云平臺強化案件合規管理,完善重大案件臺帳管理工作機制,及時掌握省屬企業新發案件及各類案件最新進展,指導督促企業妥善處理重大法律糾紛案件,減少國有資產損失數億元。
六是推動省屬企業董事會規范高效運行。進一步厘清企業黨委、董事會和經理層的權責邊界,全面建立外部董事占多數的企業董事會,促進省屬企業加快形成權責法定、權責透明、協調運轉、有效制衡的公司治理機制。統籌做好公司治理制度的立改廢釋,出臺省屬企業董事會工作規則,進一步健全完善企業“三重一大”決策管理制度和各治理主體議事規則。指導企業修訂完善董事會議事決策制度及配套制度,規范董事會重大經營事項決策流程。積極拓寬外部董事來源渠道,選優配強外部董事,持續優化董事會結構。印發《關于進一步加強省屬企業子企業外部董事隊伍建設有關工作的通知》,加強省屬企業外部董事人才庫建設,促進外部董事選聘管理的規范化和制度化。
(五)落實“八五”普法規劃,加強法律法規學習宣傳貫徹。
一是落實“八五”普法規劃,制定本年度普法宣傳重點法律法規規章清單、領導干部應知應會法律清單,堅持集中學法和自主學法、線上學法和線下學法相結合,加強民事訴訟法、反壟斷法等新施行、新修訂法律法規學習宣傳貫徹,組織參加國家工作人員學法考試,持續加強委機關人員法治思維,營造尊法學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圍。
二是指導企業加強法治文化建設,結合企業實際開展普法宣傳,緊扣“依法合規經營,營造法治營商環境”主題,大力培育弘揚國資國企法治文化。2022年,18戶省屬企業積極開展送法進企業、進項目、進生產一線活動,以基層文化陣地為載體,全面促進普法宣傳教育與安全生產、質量管理、生態環保、信息安全、合規管理等充分融合,開展普法活動298場次、培訓700余次,通過微信公眾號宣傳包括憲法在內的各類法律法規360余次,掛圖方式宣傳270次。
二、2022年推進法治政府建設存在的不足
2022年,我委推進法治政府建設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存在一些問題和不足。一是學習宣傳貫徹習近平法治思想的力度需要進一步加強,省國資系統干部職工運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開展工作的能力需要進一步提升,法治宣傳的覆蓋面需要進一步擴寬。二是制度建設不夠完善。在以管資產向管資本職能轉變過程中,對于投資激勵機制、境外投資監管等領域未給予有力的政策支持和引導。部分存量制度超過適用期限。三是監督指導省屬企業深化法治國企和合規管理建設力度有待加強,當前省屬企業法治建設仍存在總體不平衡問題,部分企業制度體系建設有待完善,對法治建設的重要性、緊迫性認識有待提升,履行法治建設職責有待加強。部分企業尚未落實“橫向到邊,縱向到底”的合規建設要求,各級子企業合規建設不到位,人才隊伍較為薄弱。
三、2023年推進法治政府建設主要安排
(一)持續推進法治政府建設。
一是進一步加強頂層制度建設,全面梳理我委各項制度文件,圍繞委中心工作,統籌安排建章立制工作,提出各項制度建設的工作目標、基本要求、主要任務和落實要求,推動建立健全各項規章制度。
二是做好委機關法治宣傳教育工作,規范行政復議和行政訴訟有關工作,強化政策法規研究,為委機關重點工作提供理論數據和法律支撐。
(二)進一步加強省屬企業法治國企建設、合規管理建設。
一是指導省屬企業持續深化法治國企建設,監督依法經營、合規管理,全面推進總法律顧問制度建設和法律顧問工作,推動省屬企業法治國企建設工作邁上新臺階。
二是制定《省屬企業合規管理辦法》《省屬企業公司章程指引(國有全資公司篇)》《省屬企業法律顧問管理辦法》,修訂《省屬企業重大法律糾紛案件管理辦法》等制度,為企業深化法治國企建設、加強合規管理建設提供制度指導,不斷推進企業公司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
三是起草《省屬企業合規管理2023年重點工作》,督促各企業按照GB/T35770國家標準,繼續推動合規管理建設,加快推動國標認證工作任務。重點抓好優化提升類企業通過認證,穩步推進類企業開展認證,指導監督類企業啟動認證工作。推進省屬企業集團本部、各級子企業合規管理員全面配置和重要子企業合規管理建設,將“橫向到邊、縱向到底”的工作要求落到實處。結合工作實際,針對環境保護、合同管理、信息披露等易出問題的重點領域,督促省屬企業加強制度建設、完善管理環節、務求不留死角。
廣東省人民政府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
2023年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