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省委統一部署,2016年7月25日至8月26日,省委第十一巡視組對省國資委進行了全面巡視。9月27日,省委巡視組向省國資委黨委反饋了巡視意見。按照黨務公開原則和巡視工作有關要求,現將巡視整改情況予以公布。
一、對貫徹黨的大政方針方面存在問題的整改
巡視發現存在以下幾個問題:一是在推進國有企業重大改革上落地見效不夠;二是在履行出資人根本職能上擔當不夠。
(一)對“在推進國有企業重大改革上落地見效不夠”問題的整改情況。
1. 關于把省委省政府的“規劃藍圖”變為“施工圖”,推進緩慢,見效不夠問題。
整改情況:正在整改并長期堅持。省國資委全面落實《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深化國有企業改革的指導意見》精神,牽頭起草并全力抓好《中共廣東省委 廣東省人民政府關于深化國有企業改革的實施意見》各項措施落地。一是制定重點任務分工表。2016年9月制定了《委機關落實省委省政府<關于深化國有企業改革的實施意見>重點任務分工表》。根據調整優化國有資本布局結構、推進國有企業創新發展、推進國有資本運營、完善現代企業制度、完善國有資產管理體制、發展混合所有制經濟、強化監督防止國有資產流失、加強和改進黨對國有企業的領導等8方面內容,分解為37項重點任務,分工到各處室,明確分管領導,由各處室按照重點任務分工表具體開展工作。二是制定任務書、路線圖、時間表。按照重點任務分工表抓實重點任務,突破薄弱環節,結合目前國有企業改革中存在的短板問題,分別制定了任務書、路線圖和時間表,對37項重點任務逐項落實,確保各項改革任務落到實處。
2. 關于12項改革成果基本不被企業認可的問題。
整改情況:正在整改并長期堅持。一是進一步完善制度體系。根據黨中央、國務院和省委、省政府規劃部署,切實完善各項制度體系,細化各類工作方案,明確工作主體和責任,完善工作流程與規范,以完備的制度體系保障各項改革措施順利推進。二是堅持抓好工作落實。著力抓好常態化制度落實,擲地有聲開展工作,確保改革措施落到實處。及時發現和解決改革中遇到的問題,集中骨干力量攻堅重點難點問題,有效化解工作矛盾,確保改革任務有序推進。三是不斷鞏固和應用改革成果。以抓改革落地鞏固現有改革成果,以抓改革推進創新工作成效。做好改革成果推廣應用,不斷完善省屬企業管理體制,創新工作機制,強化約束機制,做好工作激勵,不斷提升國有企業活力、控制力、影響力、抗風險能力。
3. 關于建立現代企業制度落后于央企的問題。
整改情況:正在整改并長期堅持。以選派外部董事為重點,加快現代企業制度建設。今年擬在外部董事試點工作的基礎上,啟動以全面推行外部董事制度為重點的規范董事會建設工作。一是根據企業的功能定位分類推進。將省屬企業分為準公共性企業、競爭性企業(含平臺類企業)兩大類,對于準公共性的省屬企業,原則上外部董事人數不少于董事會全體成員的三分之一;對于競爭性的省屬企業(含平臺類企業),原則上外部董事人數要多于內部董事。二是開展專職外部董事的選聘工作。外部董事分為專職和兼職兩種,專職外部董事主要由現職企業領導人員轉任或經驗豐富的中層管理人員提任,按現職省屬企業領導人員配備管理;兼職外部董事主要由社會專業人士或知名民營企業家擔任。已印發《廣東省省屬國有獨資公司外部董事管理暫行辦法》,力爭在2017年上半年實現外部董事選派全覆蓋。
4. 關于對推動省屬企業優化戰略布局作為不夠的問題。
整改情況:正在整改并長期堅持。一是實施優化布局與結構調整“十三五”規劃。2016年8月出臺了《廣東省省屬國有資本優化布局與結構調整“十三五”規劃綱要》,引導省屬企業堅持規劃引領,以戰略規劃統籌企業改革發展各項工作。要求企業明確年度目標、重點、項目等指標,確定具體途徑抓好規劃目標落實。同時要求省屬企業做好年度規劃執行情況總結,對下屬企業規劃落實情況進行跟蹤及考核評價。省國資委正持續跟蹤督查,保障規劃有序推進。二是開展主業競爭力研究、主業排名工作。已擬定省屬企業主業競爭力研究和主業排名工作方案,主要做法是將營業收入、利潤總額等共性指標和個性指標相結合,通過市場排名反映省屬企業主業在省內的地位、省屬企業間的對比,引導省屬企業開展對標分析,找出短板和改進重點,明確努力方向,謀劃可持續發展之路。三是加快推動創新發展。已擬定《關于推動省屬企業加快創新發展的有關措施(初稿)》,通過完善鼓勵和支持省屬企業科技創新的政策體系,進一步推動加快創新發展。主要措施包括:推動突出主業發展、推動“共建共享、共享競合”、加大創新在企業經營業績考核中的比重、設立創新驅動和轉型升級單項獎勵、落實鼓勵創新的長效投入機制、探索發展省屬企業孵化平臺、探索實施虛擬股權激勵和項目跟投機制、加快推動創新成果轉化等。四是繼續推進重組整合。通過交叉持股、產業鏈延伸、設立合資公司等方式,積極推進省屬企業之間的重組整合,對未能進入企業前3名的業務板塊,鼓勵由位居該板塊前3名的省屬企業重組整合。支持省屬控股上市公司整合省屬國資系統中產業相近技術相關的非主業企業、擁有優質存量資源但發展后勁不足的企業,鞏固、延伸產業鏈。支持省屬企業以主業龍頭企業為主體,通過股權轉讓等方式進行內部同業整合。同一企業擁有數家主業相近上市公司的,支持其通過換股吸收合并、定向回購、凈殼出售等方式整合上市公司殼資源。
5. 關于體制機制創新試點未全面落實的問題。
整改情況:正在整改并長期堅持。一是加大“一對一”督導力度,現場解決試點企業困難。近期,省國資委召開兩次試點企業專項會議,還多次聽取試點企業專題匯報,對試點工作進行了再動員再部署。同時先后赴廣業環保集團、南儲倉儲、廣東基礎集團、利通科技等試點企業調研,實地了解試點企業和集團層面推進試點改革工作中存在的問題,現場幫助企業解決困難,對下一步工作進行具體部署。二是啟動增補調整部分試點企業工作。根據《體制機制改革創新試點企業一企一策方案制訂工作指引》有關精神,組建了試點企業增補調整工作小組,啟動了試點企業增補調整工作,初步確定退出企業名單、調整培育名單,并在后備試點企業和集團上報申請的試點企業名單中選出增補名單,保障體制機制改革創新試點工作有序推進。三是加快推進對接資本市場工作。組織對條件成熟的試點企業開展輔導,加快新三板掛牌申請材料準備和申報工作,推動一批條件成熟的試點企業向新三板提交掛牌申請,放大試點工作的示范性和影響力。
(二)對“在履行出資人根本職能上擔當不夠”問題的整改情況。
1. 關于監管責任意識模糊的問題。
整改情況:正在整改并長期堅持。投資管理方面,2016年9月出臺《廣東省省屬企業投資監督管理辦法》,通過完善制度進一步規范省屬企業投資行為,防范投資風險,提高投資效益。建立健全省屬企業投資項目后評價制度,明確企業在投資項目竣工并投入使用或運行一個完整會計年度后的12個月內完成項目后評價,將項目所達到的實際效果與項目可行性研究、決策確定的目標及內容進行對比分析,找出差距和原因,總結經驗教訓,提出對策建議,形成項目后評價報告報送省國資委,不斷促進企業提高投資能力和水平。考核獎懲方面,2016年11月修訂了《廣東省省屬企業負責人經營業績考核辦法》,新辦法,一是將省屬企業重大投資項目全部納入合并報表范圍進行考核,緊密跟蹤企業重大投資項目的進度質量,更加客觀反映企業業務拓展和經營管理的實際情況。二是建立違反規定新增應納未納合并報表企業的扣分機制,嚴控企業因投資失誤新增表外資產,產生新的僵尸企業。原則上今后省屬企業不得存在未納入合并報表的托管企業。三是考核結果中充分反映財務決算和審計報告等的結論,進行投資虧損責任追溯,調整相應企業前期考核等級,追減相關責任人薪酬。四是根據省屬企業報送的投資項目后評價報告等相關資料,按任期每三年對省屬企業的投資工作進行綜合評價,建立長效管理機制。同時,明確設立投資回報專項激勵約束機制,特別強調無論相關企業負責人在崗與否均實施追溯獎懲。
2. 關于監管思路不清晰的問題。
整改情況:正在整改并長期堅持。一是建立委內監管協同制度。完善對企業重大問題和風險的處理機制,保證企業重大問題和風險得到切實整改和高效處置。確立委領導或指定處室牽頭、有關處室協同的工作機制,堅持齊抓共管、分類處置、分工負責。加強委內處室、監事會、紀檢監察之間的監管協同配合,形成監管合力。二是進一步精簡審批項目。對省國資委審批項目和監管項目清單進行梳理,進一步精簡審批項目,加強監管事項。三是促進監管信息共享。建立監管信息通報機制,對發現的可能危及國有資產安全的經營行為、違規進行重大事項決策、生產經營中的重大風險等問題抓緊核查,及時向相關處室通報,共同研究解決辦法。加快推進監管信息化建設,建設好產權管理統一信息系統,用信息化手段實現事前事中事后監管。強化業務處室與紀檢監察、巡查部門、監事會等處室的協同監管,開展定期信息通報,組織聯合檢查,發揮好“查與處”的協同配合作用,齊抓共管督促企業及時整改。四是加強對企業監管。加強監管人員能力培養,組織了監事會成員培訓,提高了監事會成員的業務素質和發現問題的能力;組織第三方機構評價,組織會計師事務所對省屬企業結算報告進行了復核,對發現的問題作出了督促整改和問責追究;完善問題處理機制,實行跟蹤督辦和對領導人員約談機制,確保問題得到有效解決;強化監管后評價,對部分企業開展審計整改“回頭看”,共同解決工作難點并督促企業落實整改,對拖而不改或屢查屢犯的追究相關責任;做好領導人員離任審計,盡量做到企業“逢離必審”,安排好“離前審計”和“任中審計”;加強重要工作前監管,對企業加快股份制改造、“新三板”掛牌和分離辦社會等重要工作提前進行了走訪座談;做好監管工作指引,下發了《省屬企業黨風廉政建設防控風險常見問題清單》,明列黨風廉政建設中易發的193類問題,要求企業做好約束與防范;加強“小遠散”企業監管,出臺“小遠散”企業加強黨風廉政建設防控廉潔防線的指導意見。下一步還準備開展對國有參股企業黨員干部黨風廉政建設情況的調研。
3. 關于敢于較真、敢于擔當不夠的問題。
整改情況:正在整改并長期堅持。一是加強黨性教育和法紀教育。落實“三嚴三實”要求,以“信念堅定、為民服務、勤政務實、敢于擔當、清正廉潔”為標準,切實增強黨員干部尤其是領導干部的黨性觀念和法紀意識,引導他們講規矩、守紀律,對原則問題敢于較真碰硬,堅持按制度辦事,做到依法依規治企。牢固樹立責任意識,教育廣大干部直面國資監管和企業發展中存在的問題,迎難而上,敢于擔當,忠實維護國有資產權益。省國資委黨委將旗幟鮮明地支持依法履責,為堅持原則的干部作強硬支撐。二是加強投資項目監管。2016年8月出臺了《廣東省省屬企業投資監督管理辦法》,建立了省屬企業投資項目庫,對1000萬元以上投資項目實行動態跟蹤監管,對重大投資項目圍繞主業和發展戰略加強項目審核把關。完善經營業績考核辦法,建立健全綜合評價機制和投資后評價制度,實行任期追責和薪酬獎懲,對投資回報突出的給予單項獎勵,對造成重大損失的扣減或扣除任期激勵收入,對企業領導人員實行有效約束。三是發揮好外派監事會監督作用。強化當期和事中監督,圍繞企業財務、重大決策、運營過程中的重大事項和關鍵環節,監督董事會和經理層是否依法依規履職。加強監管事項報告,對企業出現的可能危及國有資產安全的經營行為、違規進行重大事項決策、生產經營中的重大風險等行為,實行“一事一報告”,及時提醒企業整改。完善問題處理機制,對重點難點問題共同研究對策,共同解決工作困難,切實扭轉企業經營困局。建立跟蹤督辦機制,對整改不力或整改不到位的約談企業領導人員,對拒不整改或屢查屢犯、情節嚴重的,追究企業領導人員責任。四是加大執紀審查和問責力度。落實《中國共產黨問責條例》,對國資委機關監管不力和省屬企業黨委“兩個責任”履行不到位的,嚴肅予以問責。依照投資管理辦法和企業投資管理制度對違規投資行為嚴肅查處,一經發現通報批評、責令整改,情節嚴重、致使企業遭受重大損失的依法移送紀檢監察機關處理。
二、對全面從嚴治黨、落實“兩個責任”方面存在問題的整改
巡視發現存在以下幾個問題:一是黨委在擔負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方面有差距。二是紀檢監察部門監督職能虛化。三是機關作風建設有待改進。四是指導企業加強黨的建設、發揮企業黨的領導核心作用不夠。
(一)對“黨委在擔負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方面有差距”問題的整改情況。
1. 關于黨建工作缺位的問題。
整改情況:已整改并長期堅持。通過落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和完善黨委中心組學習,著力解決黨風廉政建設中黨建工作缺位的問題。落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方面:貫徹落實黨中央和省委關于全面從嚴治黨的精神,抓實抓好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落實。印發了《省國資委黨委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清單》,對黨委班子、黨委成員的黨風廉政建設責任作了具體明確,其中,省國資委黨委對省屬國資系統黨風廉政建設負主體責任,對重大決策、選人用人等方面嚴格把關,保障黨風廉政工作的有效落實。各黨委成員做好自身表率的同時,依照職責分工加強對分管處室的廉政教育,敦促黨員干部自覺遵守廉潔自律規定,及時整改苗頭性、傾向性問題。并加強對分管業務工作的風險管控,進一步規范工作程序,強化監管責任,有效防范國有資產流失。完善黨委中心組學習方面:一是建立和完善中心組學習制度。為落實好黨中央和省委關于黨委中心組學習的各項制度,擬定了《省國資委黨委中心組學習制度》,切實改善和加強黨委中心組學習。《制度》明確黨委書記是中心組學習的第一責任人,對中心組學習負總責。還明確了中心組學習的組織方式、學習內容、學習管理和學習紀律,建立了述學制度、學習通報制度,要求每季度不少于組織1次中心組學習,對中心組學習進行了有效規范。二是抓好中心組理論學習。2016年以來,省國資委已組織六次中心組學習,學習傳達了黨的十八屆六中全會精神、《中國共產黨黨組工作條例(試行)》、《中國共產黨地方委員會工作條例》、《關于新形勢下黨內政治生活的若干準則》、《中國共產黨黨內監督條例》以及省委十一屆八次全會精神等內容。組織學習中,做到提前有通知,會前有自學,發言有準備,通過重點發言、會議研討等方式交流學習心得,研究貫徹落實意見,保障學習效果。三是完善學習記錄。黨委辦一名負責同志兼任中心組學習秘書,履行服務保障職能,列席中心組學習并全程做好記錄,會后整理發言內容,專冊做好登記。
2. 關于黨的組織建設不健全,工作機制有待理順的問題。
整改情況:已整改并長期堅持。對于巡視組反饋的問題,協同省府辦公廳、省編辦等部門,對省國資委機關處室職能進行了調整完善。對黨委辦、機關黨辦、黨群工作處三個黨建部門工作職責進行了劃分,其中黨委辦負責省國資委黨委的黨建工作和日常工作,機關黨辦負責省國資委機關的黨建工作和黨風廉政建設,黨群工作處負責監管企業的黨建工作、黨風廉政建設和思想政治、精神文明、企業文化建設工作,指導企業的統戰和群團工作等。三個黨建部門在委黨委統一領導下開展工作,依照職能分工做好協同,較好地理順了黨建部門職能交叉,職責不清的情況。
(二)對“紀檢監察部門監督職能虛化”問題的整改情況。
1. 關于機關紀委虛設,機關黨風廉政建設由派駐紀檢組實際承擔的問題。
整改情況:正在整改并長期堅持。一是進一步明確機關紀委工作職責。一直以來,省國資委由機關黨委專職副書記兼任機關紀委書記,機關黨辦承擔機關紀委日常工作。為進一步落實機關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對機關紀委書記、副書記、委員黨風工作職責作了進一步明確。擬定了《省國資委機關黨務工作流程》,對機關黨務工作和黨風廉政建設作了進一步規范。二是抓好機關黨委換屆選舉。貫徹落實《中國共產黨黨和國家機關基層組織工作條例》,年底前完成機關黨委換屆選舉,促進機關黨風廉政建設順利開展。三是抓好機關黨風廉政具體工作落實。加強日常宣傳教育,組織機關黨員干部參加紀律教育學習月活動。加強“兩學一做”學習教育督導,組織好十八屆六中全會精神及習近平總書記重要講話精神的學習,抓好《中國共產黨廉潔自律準則》、《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關于新形勢下黨內政治生活的若干準則》及《中國共產黨黨內監督條例》的學習貫徹。抓好《省國資委機關黨員領導干部“八小時以外”活動監督管理暫行規定》的落實,督導黨員干部“八小時以外”生活廉潔自律。
2. 關于機關個別部門、干部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的問題。
整改情況:正在整改并長期堅持。一是進一步明確工作職責。落實省國資委黨委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理順機關黨風廉政建設工作職責,加緊機關紀委建設,推動黨風廉政建設教育、制度、管人和選拔干部各項工作落實到位,確保機關黨風廉政建設工作規范運行。二是暢通信訪舉報渠道。充分發揮好省國資委門戶網站舉報郵箱和公開舉報電話作用,建設好機關與群眾的舉報溝通橋梁。進一步完善“廣東國資清風”微信公眾號在線舉報功能,拓寬群眾反映問題的渠道。對2004年以來舉報線索認真梳理核查,違紀人員及時移送紀檢監察機關查處,迅速遏制機關公職人員違紀現象。同時與各級紀檢機關、巡視機構、司法機關等單位建立溝通聯絡機制,及時發現機關干部違紀問題。三是落實好監督執紀的“四種形態”。堅持抓早抓小,嚴格執行任前廉政談話制度,對重要崗位的黨員干部不定期開展談心談話,對苗頭性、傾向性問題及時開展談話提醒、約談批評、函詢誡勉,防患于未然。
(三)關于機關作風建設有待改進問題的整改情況。
1. 關于機關為企業服務意識不強、效率低下、態度傲慢的問題。
整改情況:正在整改并長期堅持。一是明確責任分工。進一步完善省國資委權責清單,抓好新三定方案貫徹落實,明確處室責任分工,做到權責分明、職責明確、分工清晰,防止工作推諉現象的發生。二是健全督辦機制。對企業請求的重要事項和重要工作任務,明確責任處室和任務分工、完成時限等,由辦公室負責督辦,在重要節點和重要環節實行動態跟蹤,確保工作得到有效落實。建立重點工作通報機制,定期通報重點工作進展情況、存在問題和下一步措施,鞭策工作前行。三是大力改進機關作風。擬定的《關于進一步改進工作作風密切聯系群眾的具體措施》,要求省國資委機關進一步樹立服務意識,想企業之所所想、急企業之所急、解企業之所困,解決好企業實際困難。減少會議文件數量,提高會議文件質量,提升辦文辦事辦會效率,切實減輕企業負擔促進工作開展。廣泛開展服務意識教育,要求機關工作人員戒驕戒躁、謙虛謹慎、兢兢業業工作,對“門難進、臉難看、事難辦”的現象進行嚴肅處理,切實改進機關服務質量。
2. 關于機關干部不重視到企業調研以及不善于傾聽企業家智慧的問題。
整改情況:正在整改并長期堅持。正擬定的《關于進一步改進工作作風密切聯系群眾的具體措施》,明確要求省國資委機關工作人員要深入企業、深入基層開展調研工作,切實了解情況,研究問題,指導工作。一是調研工作制度化。把調研作為重要的工作手段,在調研工作中共同研究破解工作困難,傾聽和集中企業家智慧。調研中要集中調研主題,明確調研提綱,必要時開展聯合調研工作,減少企業負擔,提高聯合處理問題的效率與質量。二是調研工作常態化。經常性深入企業開展調研工作,及時引導企業正確工作方向,及時發現和糾正苗頭性問題,及時掌握并幫助解決生產經營中遇到的困難。三是堅持問題導向。針對性的對企業存在的短板開展調研,正視企業發展中遇到的新情況、新問題、新現象,實事求是研究解決問題,創造性開展工作,有效指導解決企業遇到的困難。
(四)關于指導企業加強黨的建設、發揮企業黨的領導核心作用不夠問題整改情況。
1. 關于省國資委黨委對監管企業黨建工作研究不夠、指導不力的問題。
整改情況:正在整改并長期堅持。一是配合省委組織部開展全省國有企業黨的建設專題調研工作。2016年11月中旬起,參與省委組織部開展的全省國有企業黨的建設專題調研,聚焦國有企業不同程度存在黨的領導、黨的建設弱化、淡化、虛化、邊緣化問題,分析癥結所在,聽取各方面對加強國有企業黨建工作的意見建議,提出切合實際的改進措施。二是集中修訂公司章程。2016年8月省國資委黨委印發《關于開展省屬企業章程集中修訂工作的通知》,擬定了“省屬企業章程修訂參考模板”,將黨建工作總體要求納入省屬企業章程,在企業章程中將黨組織的機構設置、職責分工、工作任務納入企業的管理體制、管理制度、工作規范,厘清黨組織在企業改革發展中的責任,完善企業黨組織發揮領導核心和政治核心作用的機制,并根據中央精神不斷完善。三是加強黨建工作考核。省國資委黨委正在會同省委組織部擬定《省屬企業黨委書記黨建工作述職評議考核辦法》,以述職評議為抓手強化黨委書記第一責任人職責。同時擬定《省屬企業黨建工作考核辦法》,將黨建工作考核結果納入省屬企業負責人經營業績考核范疇,與薪酬掛鉤。計劃2017年起實施。四是加強混合所有制企業黨建工作指導。目前已擬定《廣東省屬混合所有制企業黨建工作指導意見》。根據不同類型混合所有制企業特點,科學確定黨組織的設置方式、職責定位、管理模式。把黨的政治優勢、組織優勢和群眾工作優勢轉化為混合所有制企業的競爭優勢、創新優勢和科學發展優勢,使黨的建設全面加強,工作體系更加完善,黨組織在公司治理中的法定地位更加鞏固,領導核心和政治核心作用發揮更加充分。計劃2017年出臺。五是在“兩學一做”學習教育中抓好基層黨建工作重點任務。2016年以來,省國資委黨委按照中組部和省委組織部的部署,認真制定“兩學一做”學習教育方案,在“兩學一做”學習教育中著力抓好企業基層黨建工作的學習教育、黨員組織關系集中排查、黨費收繳工作、黨代會代表和黨員違紀違法未給予相應處理排查清理、基層黨組織換屆等多項重點工作。2016年9月省國資委黨委下發了《關于開展“兩學一做”學習教育督促檢查工作的通知》,要求各省屬企業對各項重點任務進行全面自查,采取有力措施確保各項任務落地落實。
2. 關于國企黨委會議職責不清的問題。
整改情況:已整改并長期堅持。2016年11月,省國資委黨委印發了《省屬企業議事決策貫徹落實民主集中制操作規程(試行)》,把加強黨的領導和完善企業治理結構結合起來,規范了省屬企業黨委會、董事會和經營班子會的議事決策行為,明確了黨委會、董事會、經營班子會議的議事決策范圍,進一步加強了省屬企業民主集中制建設。
3. 關于國企紀委發揮監督作用困難的問題。
整改情況:正在整改并長期堅持。主要是通過加大推動省屬企業落實“兩個責任”的力度,促進企業紀委有效履職。一是推動省屬企業黨委落實好主體責任,明確主體責任清單,支持企業紀委履行好監督職責。二是落實查處案件和紀檢監察機構負責人提名以上級紀委為主精神,強化企業紀委履職能力建設,以消滅違紀案件存量、遏制違紀案件增量為目標,破除國企違法案件易發多發格局。三是省國資委有關業務處室組織聯合檢查,在完善相關工作機制的基礎上,確保企業紀委書記能夠完全履職。
三、對選人用人方面存在問題的整改
巡視發現存在以下幾個問題:一是企業法人治理結構不夠健全。二是選人用人導向有偏差。三是選人用人程序不夠嚴謹。
(一)對企業法人治理結構不夠健全問題的整改情況。
1. 關于董事會設置不完善問題。
整改情況:正在整改并長期堅持。一是全面推進規范董事會建設。重點是推行外部董事制度,完善現有的董事會成員結構,選聘素質高、能力強的外部董事進入董事會,改善董事會結構,加強董事會內部的制衡約束,建立健全權責對等、運轉協調、有效制衡的決策執行監督機制,進一步完善企業治理結構,切實解決一些企業董事會形同虛設的問題,提升企業科學決策和民主決策水平。二是做好企業董事會成員配備。針對由于個別企業主要領導調整變動導致的董事會成員不足現象,我們將積極配合省委組織部,做好企業領導人員的配備工作。目前,我們已會同省委組織部為19家省屬企業配備了專職黨委副書記同時兼任董事,董事長或總經理缺位的企業繼任人選也已相繼到位,各省屬企業內部董事已基本在3名以上。三是發揮規范治理視頻信息系統監督作用。應用視頻信息系統,對企業董事會重大事項決策實施全程監管,做到過程有監督,事后可追溯,有效規范企業決策程序,防范運營風險,構建廉潔、民主的決策生態。
2. 關于監事會管理體制有待理順的問題。
整改情況:已整改并長期堅持。2002年成立省屬企業監事會時,省屬企業監事會主席采取的是公務員體制,人員來源是省經貿委、省財政廳的正處級干部,退休后享受副廳級干部工資和醫療待遇。2010年經省政府同意,面向社會公開招聘監事會主席,監事會主席屬于市場化管理模式。經過一個任期的運作,監事會主席市場化管理模式缺乏權威性、穩定性、有效性的弊端日顯不足。2013年5月我們經多方爭取,商省政府、省委組織部同意,監事會主席按照省屬企業領導人員副職配備和管理,專職監事按照省屬企業中層管理人員相應級別配備和管理,監事會成員主要來源于國資監管部門、省屬企業選聘和社會招聘。監事會管理體制基本理順。
(二)對選人用人導向有偏差問題的整改。
1. 關于國資委機關干部提拔相對較快的問題。
整改情況:正在整改并長期堅持。一是堅持將《黨政領導干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列入黨委中心組和人事干部日常學習內容,加強自我監督,始終確保選人用人正確導向。二是結合工作實際,適時開展機關內部輪崗交流,確保適應多崗位需要的復合型干部成長,不斷適應經濟新常態和省屬企業發展需要。三是加強機關與企業干部的交流,多選配熟悉企業經營管理的干部充實到機關隊伍。擬從省屬企業選拔2名中層干部充實機關干部隊伍。
2. 關于部分企業領導班子結構不合理的問題。
整改情況:正在整改并長期堅持。一是進一步加強對班子和班子成員的分析研判。根據各企業行業特點和發展需要,結合班子成員的年齡、性格、知識結構和任職經歷等,提出下一步班子配備調整的意見,為進一步優化領導班子結構和領導人員配備打好基礎。二是以問題為導向,加強分析研判結果的運用。一方面針對企業特點和經營發展需要,適當補充專業型領導人員,另一方面對任職時間較長的、民主測評得分較低、考察中不良反映較多、組織認定不適宜擔任現職的領導人員進行適度調整。三是進一步健全和完善市場化選人用人機制。按照十八屆三中全會提出的“建立職業經理人制度,更好發揮企業家作用”和中央《關于深化國有企業改革的指導意見》關于選人用人機制改革的導向和要求,進一步推行市場化選聘職業經理人工作。同時研究制定省屬企業現任領導人員轉聘職業經理人的指導意見,在二級、三級企業試點實施,推動企業領導人員市場化、職業化進程。四是著力加強省屬企業人才隊伍,尤其是企業領導班子后備隊伍的建設。擇優選拔、儲備一批省屬企業后備干部,建立后備干部人才庫。今后配備領導班子成員時,主要從后備干部隊伍中選拔。強化重要崗位和關鍵崗位上的鍛煉,采取輪崗、交流、壓擔子等措施,有計劃地把部分年齡在50歲以下、表現優秀的省屬企業領導班子成員放到困難企業接受鍛煉,拓展視野,砥礪品質,錘煉作風,增長才干。強化基層崗位和競爭性行業的鍛煉。注重在基層一線、充分競爭性行業和復雜局面中鍛煉培養干部,切實提高解決實際問題和駕馭復雜局面的能力。
(三)對選人用人程序不夠嚴謹的整改。
1. 關于涉嫌臨時動議的問題。
整改情況:正在整改并長期堅持。省國資委嚴把干部選任的資格審查關、民主推薦關、組織考察關、討論決定關和任前公示關,對選人用人涉嫌臨時動議的問題認真做好整改。一是進一步貫徹落實《黨政領導干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和省委組織部印發的《省管干部選拔任用工作規程》,確保干部選拔任用程序相關要求內化于心,外化于形。二是擬定《廣東省國資委機關干部選拔任用工作規程》,確保干部選拔任用程序規范嚴謹。三是擬定《廣東省國資委選拔任用干部工作紀實規范》,確保干部選拔任用各個環節程序清晰,資料完整;四是強化干部選任監督,開展選拔任用工作時,由派駐紀檢組全程實時監督,防止選人用人的不正之風。
2. 關于黨委會議記錄缺失的問題。
整改情況:已整改并長期堅持。省國資委以問題為牽引,加強和完善了黨委會議各項工作。一是完善了黨委會議制度。根據《中國共產黨章程》和《中國共產黨黨組工作條例(試行)》的有關要求,擬定了《省國資委黨委會議制度》,對黨委會議議事原則、議事范圍、會議召開程序、會議決議督辦等作了明確,為進一步抓好黨委會議各項要求落實提供了制度規范。二是嚴格落實黨委會議各項要求。遵循集體領導、民主集中、個別醞釀、會議決定的基本原則,省國資委重大事項必須經委黨委集體研究決定。《省國資委黨委會議制度》明確要求黨委會議研究事項要嚴格進行合法性審查,會前經過充分醞釀,會中作出充分討論,主持人作末位表態,集體決策會議事項,實行科學決策、民主決策、依法決策。同時,建立黨委決議辦理的閉環機制,黨委會議決策后,由黨委成員牽頭,主辦、協辦處(室)協同抓好工作落實,黨委辦做好工作督辦,事項辦結后,黨委成員或主辦處(室)向黨委匯報工作情況,確保了黨委決策的有效落實。三是完善黨委會議記錄。黨委辦安排專人,記錄會議的基本情況和決議的形成過程,會后專項整理,專冊登記。2016年以來省國資委召開的歷次黨委會議,均進行了完整記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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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廣東省人民政府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委員會
2017年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