違反政治紀律,出門看黃歷、辦事看“時辰”,不信馬列信鬼神;利用職務之便,為他人在招投標活動中謀取利益,收受巨額財物……7月22日上午,省紀委駐省國資委紀檢組召開案件通報會,向社會公開通報了近期查辦的10宗省屬企業典型違紀案件。
上半年,省紀委駐省國資委紀檢組在堅持聚焦主責主業、持續加大紀律審查和巡視督查力度的基礎上,進一步深化體制機制創新,重點出臺了《關于落實“三個區分”原則激發省屬企業改革創新活力的意見》,推動形成鼓勵改革創新、鼓勵干事創業的良好氛圍。通過連續兩年的省屬企業紀檢監察機構負責人履職情況考核,倒逼企業形成聚焦主業的履職導向。截至7月1日,省紀委駐省國資委紀檢組(含各省屬企業紀委);立案68宗,同比增長20%;“兩規”4人,已移送司法機關處理4人。共派出4個巡查組開展專項巡查,發現問題68個。
省紀委駐省國資委紀委相關負責人表示,在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斗爭逐步邁入新常態的情況下,國資國企領域反腐敗斗爭形勢依然嚴峻,從去年查處的案件看,當前省屬企業違紀問題呈現以下三個顯著特征。一是個別腐敗分子表面收斂,暗中變換手法。在省紀委駐省國資委紀檢組大力監督執紀問責的高壓態勢下,一些腐敗分子表面有所收斂,實際上暗中窺探、伺機而動,貪腐手段日趨隱蔽。一些違紀違法行為往往披著看似“合法”的外衣,與正常的經營管理行為交織在一起。二是出現違反政治紀律問題。本次通報的10起典型案件中,有3起違反政治紀律的行為。主要有兩種情況:一是搞封建迷信活動,在辦公場所大擺風水局,酬神禮佛,信仰迷失進而導致其行為失范,將手中權力變成其謀取個人私利的工具。二是對抗組織審查。有的教唆并與他人串供,隱瞞案件事實;有的銷毀賬冊資料;有的以隱藏行蹤、逃匿對抗組織審查。三是“群蛀式“腐敗現象依然突出。有的企業領導人通過在重點企業、重點工程、重點項目、重要崗位安插親信、親屬,形成相關利益均沾鏈。有的案件“拔出蘿卜帶出泥”,幾個班子成員相互勾結,利用管理、經手資產的機會,大肆謀取私利,形成非法利益共同體。
下一步將以省紀委派駐機構改革為契機,進一步創新體制機制,深入推進省屬國資國企系統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繼續加大紀律審查和巡視督查工作力度,嚴肅查處國企改革進程中的腐敗問題和不正之風;堅持紀在法前,突出抓早抓小,積極運用“四種形態”,加強對黨員干部執行六大紀律情況的監督檢查,以嚴明的紀律推進全面從嚴治黨;加強隊伍建設,建立健全省屬企業人員到省紀委駐省國資委紀檢組掛職鍛煉等機制,不斷提升整體工作水平;落實“三個區分”原則,樹立正確執紀導向,營造懲治貪腐者、寬容失誤者、鼓勵探索者的改革氛圍,為做強做優做大國有企業提供堅強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