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認真貫徹落實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關于“落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黨委負主體責任,紀委負監督責任”的要求,日前,廣東省國資委黨委正式出臺了《廣東省省屬企業落實黨風廉政建設黨委主體責任、紀委監督責任工作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
《意見》立足于省國資委監管權限,不等不靠,堅持先易后難、先行先試、穩步推進的原則,提出了五個方面的主要任務:一是明晰職責任務,嚴格落實黨委的主體責任;二是樹立擔當意識,嚴格落實紀委的監督責任;三是創新體制機制,強化監督的獨立性權威性;四是強化檢查考核,嚴格落實責任追究工作;五是加強組織領導,確保“兩個責任”落實到位等。
《意見》就省屬企業紀檢監察體制機制創新提出了具體意見:一是明確紀檢監察機構設置和人員編制,落實組織保障;二是完善紀委領導考核評價機制,強化垂直管理;三是落實紀委領導職位與薪酬待遇,提高履職履責積極性;四是調整紀委書記職責分工,突出主責主業;五是落實紀委領導輪崗交流規定,解決企業紀檢監察人員崗位固化問題;六是充分授權保障,明確紀檢監察部門履行職責的措施;七是先行先試,組織監管企業進行紀律檢查體制改革試點;八是暢通監督信息渠道,探索建立特邀監察員制度和巡視督查工作機制。
《意見》強調,省國資委黨委每年將結合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考核一并對省屬企業落實“兩個責任”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尤其是將成立問責工作領導小組和省屬企業巡視督查辦公室,加強對省屬企業資產損失問責和巡視督查工作,進一步加強省屬企業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的統一領導,確保國有資產保值增值,促進企業健康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