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2日,國務院國資委在福建廈門舉辦國有控股上市公司股權激勵培訓會議。此次會議的目的主要是通過學習《國有控股上市公司(境內)實施股權激勵試行辦法》的規定,指導上市公司國有控股股東正確理解和掌握股權激勵的政策要求,依法履行相關職責,規范設計和申報國有控股上市公司股權激勵計劃,穩步實施股權激勵制度。
國務院國資委企業分配局熊志軍局長、各省市國資委業績考核處的負責人以及部分中央、地方國有控股上市公司參加了會議。我委業績考核處參加了此次會議。
會上熊志軍局長分析了目前國企收入分配制度的狀況和存在的問題,闡述了《國有控股上市公司(境內)實施股權激勵試行辦法》出臺的背景和目的,對國企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以及建立中長期股權激勵機制提出了具體要求。會議強調國有企業實施股權激勵必須堅持規范有序:在實施步驟中注意“先境外后境內,先上市后非上市,先多元化后全資,先試點后推開”;在激勵方式上“著眼增量,慎用存量”;在激勵的對象上“起步從嚴,逐步放寬,主要針對企業長期發展和盈利有重要貢獻的骨干,防止普惠產生新的大鍋飯”;在激勵的實施條件中“強調四點要求,絕不降格以求”。
會議對中央企業、各省、市國資委在股權激勵辦法實施過程中提出了五點要求:
一是要正確讓識股權激勵的作用。各級國資委要深入研究股權激勵工作,不能為了激勵而激勵,企業實施股權激勵要與法人治理結構的建立與三項制度改革結合起來;
二是正確解讀政策,統一認識。股權激勵目前屬于試點階段,不是全面推行,必須規范操作;
三是要規范起步,循序漸進,只有規則門檻,沒有進度和數量要求;
四是各級國資委要切實履行出資人職責,體現出資人的意志,依法合規審核股權激勵方案,防止企業自己激勵自己;
五是要在試點過程中不斷完善,認真研究試行中存在的問題,探索股權激勵更新的思路。
會上,國資委分配局還對國資委國有控股上市公司實施股權激勵試行辦法的主要政策框架、內容、實施步驟進行了講解,同時對地方國有控股上市公司的審批程序上,提出了“事前預先溝通,事后備案”的要求,即各級國資委在審批前與國務院國資委進行預先溝通,審批后報國務院國資委和財政部備案。
中國證監會上市公司監管部介紹了《上市公司股權激勵管理辦法》的政策要點。來自寶鋼股份和中國聯通的同志分別介紹了各自企業的股權激勵方案及實施效果,這兩家企業分別在境內A股和境外H股實施了股權激勵,具有操作上的指導借鑒意義。百慧勤、上海榮正、韜睿咨詢等專業咨詢機構也分別對政策實施中應注意的重點、難點問題進行了解讀。
深圳國資委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