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黨中央、國務院關于《國有企業領導人員廉潔從業若干規定》(以下簡稱若干規定)工作下發后,省國資委行動迅速,認真部署和貫徹落實,專門向各市國資委、各省屬企業下發通知,提出明確要求。
一是切實加強組織領導。把貫徹落實《若干規定》作為當前開展學習實踐科學發展觀活動和開展紀律教育學習月活動的重要內容,作為企業領導人員作風建設和廉潔從業的一項重要任務,列入重要議事日程,統籌安排,明確分工,落實責任,確保效果。集中時間、采取多種形式開展學習和宣傳教育。通過學習和宣傳教育,使每個企業領導人員掌握《若干規定》的具體內容和要求,深入理解《若干規定》的實質和內涵,提高依法經營和廉潔從業的自覺性;使企業職工了解黨中央、國務院對國有企業領導人員廉潔從業方面的要求,積極參與民主監督。企業領導班子成員特別是主要領導,要以高度負責的態度,帶頭學習、帶頭宣傳,帶頭自查、帶頭整改、帶頭接受監督,促進各項工作任務的落實。
二是認真搞好調查研究。結合實際對企業領導人員廉潔從業方面的情況進行一次調查研究,對本企業易發、多發以及職工反映強烈的突出問題做到心中有數,對制度、規定和機制上存在的問題認真進行一次剖析,制定和細化貫徹落實《若干規定》的具體措施。特別對企業落實“三重一大”,企業改制重組、引進戰略者、資產整合、產權交易,投資融資、信用擔保、委托理財、開立信用證、招標投標、物資采購、財務管理、薪酬管理、大額捐贈、職務消費等重大經營管理活動,認真組織力量研究,科學規范監管程序,為企業領導人員“不愿貪、不敢貪、不能貪”提供制度和機制上的保證。
三是積極開展自查自糾。督導企業領導人員認真對照《若干規定》進行自查自糾,對每個企業領導人員自查自糾情況認真進行審核和分析,認定是否符合廉潔從業的規定,對存在的問題要督促其糾正或訂出糾正的計劃和期限。特別是企業領導人員違反本《規定》情節輕微并可以糾正不造成重大影響的,應督促其盡快自動糾正。對于制度和規定不夠明確或因各種原因一時難以認定和進行處理的問題,要加強調查研究,及時上報省、市國資委主(監)管部門研究解決。
四是精心組織監督檢查。緊密結合完善企業內控機制和風險管理等要求,采取督查、巡視等方式,重點對《若干規定》涉及的企業生產經營環節,特別是落實“三重一大”、資產整合、并購重組、引入戰略投資者、擔保、委托理財、工程建設招投標、物資采購、重大投資、企業承接省市擴大內需促進經濟增長政策落實的重大建設項目等環節,要從制度是否完善、程序是否嚴格、執行是否有效、監督是否有力、防范是否到位等方面進行一次專項監督檢查。各市國資委紀委和省屬企業紀委要切實履行職責,加大督查力度,發現問題,及時解決,堵塞漏洞,規范管理,從機制上保證《若干規定》有效落實。
省國資委監察室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