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加強省屬企業財務管理,防范和控制財務風險,確保國有資產保值增值,根據加強省屬企業財務管理和監事會監督工作座談會精神,省國資委于5月19日下發了《關于開展省屬企業財務事項自查工作的通知》。《通知》要求省屬企業及其全資或控股子公司從制度的建立和執行情況、從事金融衍生產品和代理開具信用證等高風險業務方面對自身財務管理的相關情況進行全面徹底深入的自查,并將自查情況如實上報省國資委。自查結束后,省國資委將組成調查組,對各省屬企業的自查情況進行專項檢查,督促企業進一步加強財務監管,建立健全內部風險控制制度,消除隱患,堵塞漏洞,促進企業健康發展。
預算財務處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