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息人士透露,國資委正在醞釀組建一家新的國有資產經營公司,作為推進中央企業股份制改革的操作主體和責任主體,公司有望根據授權,行使對部分央企的出資人權利,直接持有央企股權。
這位人士說,公司可能采取國有獨資公司的形式,按控股公司方式運作,在董事會中,外部董事要占多數;注冊資本的多少將根據公司承擔的任務來確定,作為國資委推進改制重組的平臺,公司要有一定的規模實力,講究規模經濟。新公司將按市場化原則操作,在業務運作、資產處置交易、融資渠道等方面采取市場化手段;此外,還會建立市場化的用人機制,強化監管和考核,按市場化原則要求完善監管機制,以確保公司規范運作。
國資委副主任邵寧日前曾表示,由于國資委目前履行出資人職責的169家中央企業幅度太大,絕對不是有效的管理范圍,可能需要一個國有資產經營公司代管,即持股型的國資經營公司。
有關人士透露,在組建過程中,初步考慮這家新國有資產經營公司將具備三大功能:推進企業改制重組和整合,引進戰略投資者;受國資委委托托管困難企業、集中處理央企的不良資產;接收央企剝離出的非主業資產或擬整體上市企業的非上市部分資產,推進企業結構調整、突出主業、提高核心競爭力。由此可見,新成立的國有資產經營公司與國資委監管的中央企業將會明顯不同。
此前,國資委已將中國誠通集團和國家開發投資公司兩家央企作為國有資產經營公司的試點,其主要職能是處置央企的不良資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