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 概述
一、主要依據
(一)《中共中央關于全面推進依法治國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
(二)《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
(三)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全面推進政務公開工作的意見》;
(四)《國務院辦公廳印發<關于全面推進政務公開工作的意見>實施細則的通知》;
(五)廣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認真做好新修訂<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宣傳貫徹工作的通知》;
(六)《廣東省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省級部門主動公開基本目錄編制工作方案的通知》;
(七)《廣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進一步推進省市縣三級主動公開基本目錄編制發布工作的通知》。
二、責任主體、公開時限、方式和監督渠道
(一)責任主體:廣東省國資委。
(二)公開時限:政府信息形成或者變更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法律法規對政府信息公開的期限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三)公開方式:委門戶網站、政務新媒體(“廣東國資”微信公眾號)主動公開。
(四)監督渠道:通過委門戶網站互動、電話監督。
委門戶網站:http://hermesforsales.com/
電話:020-38306200
第二部分 主動公開基本目錄(2021年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