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日,省國資委副主任黃敦新就《關于深化國有企業改革的指導意見》(以下簡稱《指導意見》)出臺接受南方日報記者采訪。他透露,圍繞國企改革,2015年內,50家省屬試點企業中的23家企業將完成國有企業重組發展基金入股工作,13家試點企業向“新三板”報送申請資料,打造一批優秀的骨干企業,從而以點帶面,促進企業改革發展;在創新國有資產監管模式方面,則將推進恒健公司改組為國有資本運營公司、粵海控股改組為國有資本投資公司。
南方日報記者 黃穎川 實習生 葉靖兒
結合實際
找準我省國企改革突破點
南方日報:《指導意見》是此輪國企改革的頂層設計,廣東將如何貫徹落實?
黃敦新:作為新時期國企改革的總體框架性文件,《指導意見》提出堅持問題導向,繼續推進國有企業改革,切實破除體制機制障礙,堅定不移做強做優做大國有企業。廣東是經濟大省,也是國資大省,我們將按照省委、省政府部署,抓緊起草落實中央深化國企改革指導意見的實施意見。全省國資系統將召開省屬企業和地市國資委負責人座談會,布置安排改革任務,進一步結合我省實際,找準我省國資國企改革的突破點。
南方日報:廣東的國企改革方案已于去年8月出臺。過去一年來,我省國企改革的總體情況是怎樣的?
黃敦新:2014年以來,我省先后出臺了《關于全面深化國有企業改革的意見》和《關于深化省屬企業全面改革的實施方案》兩份綱領性文件,并出臺了《廣東省省屬企業負責人履職待遇和業務支出管理辦法》、《關于深化省屬企業負責人薪酬制度改革的實施方案》、《關于規范省屬企業發展混合所有制經濟的意見》、《廣東省省屬企業國有產權首席代表報告制度》等相關專項改革政策。
截至2016年7月底,全省國資監管企業資產總額和歸屬于母公司所有者權益分別同比增長17.7%和20.8%。今年1—7月,全省國資監管企業實現營業收入、利潤總額和歸屬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凈利潤分別同比增長0.8%、29.3%和26%。從經濟運行各項指標來看,過去一年來,我省國企改革取得了積極成效,為我省經濟社會持續健康發展發揮了重要作用。
當前重點
抓好省屬企業改革創新試點
南方日報:圍繞《指導意見》落地,未來一段時期,廣東將把著力點放在哪些方面?
黃敦新:一是加大國資國企改革力度。堅持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決定》提出的“兩個毫不動搖”,調整優化國資布局,規范有序發展混合所有制經濟,不斷激發國有企業活力。當前重點是抓好50家省屬企業二、三級企業體制機制改革創新試點,以點帶面促進國企改革發展。2015年內,23家試點企業將完成國有企業重組發展基金入股工作,13家試點企業報送“新三板”申請資料,打造一批優秀的骨干企業。
二是三管齊下,調結構、促發展。在繼續加強企業風險管控的基礎上,著力把握三大抓手。第一,實施創新驅動戰略,出臺一個專門的指導意見,加快省屬企業技術創新、管理創新和商業模式創新,重點扶持20個省屬企業科技創新項目(企業),不斷增強企業核心競爭力。第二,加快轉型升級步伐,整合內外部的優質資源,加強產業鏈上下游的協同,優化國有企業產業、產品結構。第三,加強資本運營工作,正在制定資本運營三年規劃,加快省屬企業改制上市步伐,不斷提高資產證券化率,放大國有資本價值。發揮現有上市公司平臺作用,推動集團整體上市,加強上市公司市值管理,積極培育后備上市公司群。
三是創新國有資產監管模式和手段。去年底,省政府公布了省國資委43項權責事項,在全國國資系統率先實施清單管理,接下來將對照清單管理的要求,抓緊制定《權責清單事項服務指南》。推進恒健公司改組為國有資本運營公司、粵海控股改組為國有資本投資公司,有關方案征求有關方面意見后,正式上報省政府審批。制定關于加強和改進企業國有資產監督防止國有資產流失的實施方案,以管資本為主加強和改進國資監管。推進廣東省屬國有企業規范治理視頻信息系統建設。以商貿業務風險管控為重點,繼續加強省屬企業風險管控。
四是加強國有企業黨的建設。第一,充分發揮國有企業黨組織政治核心作用。督促省屬企業修改公司章程,明確國有企業在公司法人治理結構中的法定地位。制定《省屬企業黨建工作考核辦法》,完善企業黨建工作考核指標和實操辦法。制定《關于加強混合所有制企業黨建工作的指導性意見》,明確混合所有制企業黨組織的機構設置、運行機制、經費保障等。各省屬企業轉任或增設一名專職抓企業黨建工作的黨組(黨委)副書記。對省屬企業開展爭創“四強”黨組織、爭做“四優”共產黨員活動作出專門的研究和部署。第二,進一步加強國有企業領導班子建設和人才隊伍建設。制定省屬企業領導人員選拔任用工作規程、企業領導人員轉為職業經理人管理的程序性規定和管理細則,規范選拔任用工作,推進選人用人機制改革。加強外部董事隊伍建設,從現職國有企業領導人員或中層管理人員中選聘一批經驗豐富的同志轉任專職外部董事。第三,切實落實國有企業反腐倡廉“兩個責任”。嚴格落實從嚴管黨治黨責任,進一步完善巡視制度。召開“兩個責任意見”一周年推進會,推動省屬企業落實“兩個責任”。在部分省屬企業開展紀律檢查體制改革試點,在小遠散企業、境外企業建立紀檢監察專員制度試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