召開涉密會議是機關、單位一項經常性的工作,而人員管理則是涉密會議保密管理中最關鍵的要素。
代替領導出席涉密會議,這在一些機關、單位是比較常見的現象。今天,“保密觀”就和大家聊聊,涉密會議到底能不能找人代替出席。
區分密級嚴格把關 涉密會議,是指機關、單位召開的議題、內容或者文件涉及國家秘密的會議。 根據涉密程度不同,涉密會議可分為三級:絕密級會議、機密級會議和秘密級會議。涉及絕密級和機密級內容的會議被稱為重大涉密會議。根據涉密程度不同,涉密會議應采取不同的保密措施,相應的,人員管理也有不同的保密要求。 嚴審資格限定范圍 保密法規定,舉辦涉密會議或者其他活動涉及國家秘密的,主辦方應當采取保密措施,并對參會人員進行保密教育,提出具體保密要求。 主辦單位首先應根據會議涉密程度和工作需要,確定參會人員范圍,審核參會人員資格。 對于絕密級、機密級內容的重大涉密會議,要嚴格按照知悉范圍事先擬定參會人員名單,核準參會人員資格,通知指定人員參加,明確要求非指定人員不得參加會議,指定人員不得找其他人員頂替參加會議。 會議報到時要檢查核對進入會場人員身份,嚴禁無關人員入內。參加會議的工作人員,也要嚴格將人數控制在會議所需的最低數量。 明確要求做好監督 主辦單位在《會議須知》上應當寫明保密要求,會議主持人在正式議程開始前,也應申明保密紀律。對于服務人員、新聞記者等工作人員,應當進行專門的保密教育,提出具體明確的保密要求和注意事項。 會議結束后,要特別注意向參會人員明確涉密會議內容的傳達范圍。并提醒參會人員,對于需要退回的涉密會議文件資料,要履行簽字退回手續,嚴禁自行帶離會場;對于允許參會人員帶回的涉密文件資料,也要履行簽字領取手續。參會人員領取文件返回單位后,應將涉密文件資料移交單位機要文件部門,個人不得私自留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