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8月4日,國家檔案局辦公室向各省區市和新疆生產建設兵團檔案主管部門印發《〈“十四五”全國檔案事業發展規劃〉實施情況評估辦法》(以下簡稱《辦法》)。《辦法》對各地開展《“十四五”全國檔案事業發展規劃》(以下簡稱《規劃》)實施情況評估工作的工作原則、評估方法、評估內容及評估標準等作出規定,是開展評估工作的重要依據。
制定背景
2021年,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印發《規劃》。《規劃》擘畫了未來五年檔案事業發展藍圖,為檔案事業高質量發展提供了行動指南。《規劃》提出,“國家檔案局建立規劃執行情況監督、檢查和評估機制,提出科學合理的評估標準,有效組織中期評估和總結評估,將評估結果作為改進檔案工作和加強績效考核的重要依據”。抓好《規劃》的落地實施,確保各項任務順利完成、發展目標如期實現,是當前和今后一段時期全國檔案部門的重要任務,也是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于檔案工作系列重要批示的實際行動和具體表現。通過開展評估,國家檔案局及地方各級檔案主管部門可及時客觀了解規劃實施情況,掌握各項任務實施進度,以便總結經驗、發現問題、補齊短板,更好更快推動檔案事業高質量發展。《辦法》既是了解掌握“十四五”期間各地檔案工作的評估依據,也是有效推動《規劃》落地落實的重要抓手。
制定過程
《辦法》在制定中始終堅持科學系統原則,立足規劃原文,兼顧結果過程,突出任務重點,強調簡明可行。編制過程經歷了前期調研、草稿初擬、意見征求、專家論證、上報審批等階段,稿本面向不同范圍開展多次意見征求并不斷修改完善,數易其稿。
2021年年初,委托第三方進行調研與可行性分析,并起草初稿。在此基礎上,邀請部分檔案主管部門、檔案館,機關、企業檔案部門以及高校的檔案專家學者參與研討,確定了《辦法》的總體思路、基本框架和主要內容等。隨著《規劃》文本的修改完善,《辦法》初稿也在不斷調整。《規劃》印發后,隨之對《辦法》進行了調整和修改,并先后面向國家檔案局機關有關部門、部分有代表性的檔案部門,以及全國檔案部門開展多次意見征求,廣泛收集意見建議,歸納整理反饋情況和問題。2022年6月,組織召開專家論證會,就編制過程中較為集中的問題聽取專家意見,共同尋求解決方案。7月,根據各地區各部門的反饋意見、專家組論證意見等,對征求意見稿進行反復調整,形成報審稿。經國家檔案局局務會審議通過后,《辦法》于8月4日正式印發。
主要內容
《辦法》共13條,包括正文及附件。正文主要對評估工作的工作原則、評估方式、評估安排、評估內容等作出具體規定;附件為《〈“十四五”全國檔案事業發展規劃〉實施情況評估標準》(以下簡稱《標準》),是對評估內容的細化說明,包括評估指標項、考核點以及計分方式等,依照《規劃》主要任務,共設置評估指標項27個,在開展《規劃》實施情況評估過程中,以《標準》作為主要參考工具,配合《辦法》使用。
01 明確評估原則
《辦法》第四條明確了開展評估工作的基本原則,要求評估工作應采取“統一領導、逐級評估”的原則。“統一領導”即評估工作由國家檔案局負責統籌安排、組織協調,“逐級評估”即國家檔案局負責對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新疆生產建設兵團檔案主管部門《規劃》實施情況進行評估,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新疆生產建設兵團檔案主管部門負責對本地區《規劃》實施情況進行評估。
02 確定評估方式
評估方式為自評與實地評估相結合。自評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新疆生產建設兵團檔案主管部門自行組織開展,按照國家檔案局要求對本地區《規劃》中各項任務的實施情況進行自查并形成自查報告,總結評估的自評階段同時還需完成自評打分;實地評估由國家檔案局組織專家組赴地方開展,評估內容以《標準》中設置的評估指標項為主,通過聽取匯報、審閱材料、實地查看等方式,對評估指標項進行打分,并形成評估意見。兩種方式相互補充,既可實現對《規劃》中重點任務實施情況的了解摸底,又保證了對地方檔案工作情況的全面掌握。
03 設定評估安排
依《規劃》要求,《辦法》明確了開展評估工作的時間安排,中期評估于“十四五”中期時段,即2023年組織開展,總結評估于“十四五”時期末,即2025年組織開展。
依照歷次實施檔案事業發展五年規劃的實際經驗,中期階段一般處于對《規劃》各項任務攻堅克難、蓄力突破的關鍵期,在此階段,檔案部門需緊抓不懈、集智破難,保障規劃任務穩步有序推進,開展中期評估的主要目的是及時了解《規劃》各項任務實施情況與工作進度,更關注對工作過程的把控,查找實施過程中遇到的問題和難點,研究提出解決辦法,積極作出調整改進,為下一階段工作順利開展、確保任務按時完成破除障礙、打好基礎。
總結評估是對“十四五”時期全國檔案部門貫徹實施《規劃》情況的綜合評估,除了對《規劃》各項任務完成情況進行打分評定外,還包括總結五年來的工作經驗、梳理工作中遇到的問題等,同時,為謀劃編制下一個檔案工作五年規劃提供參考、做好準備。
04 明確評估內容
評估內容主要指開展評估時需要了解考察的各方面檔案工作情況,《標準》中確定了“十四五”期間開展《規劃》實施情況評估時應考察的具體內容,并逐一作出詳細說明,是開展評估工作的依據。
為便于評估使用,《標準》以表格形式呈現,在結構上設置了指標項、分值、評估內容、評估標準和說明、評估方式和得分6個字段。指標項是某一項評估內容的名稱,分值是該指標項的滿分值,評估內容、評估標準和說明是對該指標項的具體評估內容和考核點作出說明,并標注了每個考核點所對應滿分值,評估方式對如何開展針對該指標項的評估作出說明,得分欄用于評估工作中填寫該指標項評估后所得分數。
《標準》對照《規劃》內容分為9個部分,依次為“檔案治理體系建設”“檔案資源體系建設”“檔案利用體系建設”“檔案安全體系建設”“檔案信息化建設”“檔案科技創新”“檔案人才培養”“檔案對外交流合作”“保障措施”,共設置27個評估指標項。指標項的設置緊扣《規劃》本身,旨在重點評估規劃任務實施情況,充分發揮《規劃》的引領作用。《規劃》的主要任務涵蓋檔案工作方方面面,有些是要求在“十四五”期間必須完成或達到一定實現目標的,有些是具有鼓勵、促進性質的,或對推進重點任務落實、推動檔案事業發展具有重要作用的,沒有明確進度要求,屬于預期性任務。在研究設定評估指標項時,并未將所有任務囊括為考核內容,27個指標項是選取《規劃》中可以量化且具普遍性的工作任務列為考核項,并設計相應考核點和考核方式,如推動建立“檔案工作責任制”的情況、“檔案資源收集”情況等;此外,對于《規劃》中不易量化或屬于預期性的重要任務實施情況,雖然未列入考核指標項,但作為評估工作的一個重要組成部分,由各地在自評報告中予以說明,如國有檔案資源普查工作開展情況,紅色檔案資源開發情況等。
05 細化計分方式
評估打分是評估工作中衡量工作進度與評判工作成果的重要方式之一,評估得分在一定程度上能夠體現出任務實施情況的客觀性與可比性。《標準》既是評估工具,也用于記錄打分情況,相當于開展評估的“試卷”。
《標準》中全部評估指標項滿分計100分,其中檔案治理體系建設部分分值20分,檔案資源體系、利用體系和安全體系建設部分各15分,檔案信息化建設部分12分,科技創新部分6分、人才培養部分7分、對外交流合作部分4分,保障措施部分6分。各部分指標項分值是以AHP層次分析法為科學依據,結合多方意見,綜合研究設計而定。
考慮到各地在推進《規劃》落地實施過程中會受到檔案工作基礎不同、任務重點不同、地域差異等因素影響,為充分做到評估結果公平客觀,避免“一刀切”,《標準》對計分方式加以細化,共設計有4種計分方式,不同評估指標項根據任務特點和考核內容采取不同方式計分。一是普通計分,即任務完成就得分,此方式相對簡明直接,對于考核內容單一、工作完成情況易于判定的指標項,采用此方式計分,如“檔案管理體制和機制”等;二是按比例計分,主要針對評估對象范圍較廣、任務完成需要一定過程的指標項,如“檔案工作責任制”“檔案資源質量管控”等,這類任務涉及面涵蓋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檔案部門,范圍比較廣泛,全部完成需要循序漸進,非一日之功,以完成比例計算得分,既肯定工作結果,也重視工作過程;三是本地區累計數計分,主要針對以體現地區綜合情況為主的指標項,如對檔案法規立改廢釋的評估中,每完成一項地方性法規的立改廢釋工作計0.5分,并設置分數累計上限,此類任務的實施情況重點由該地區工作完成總量體現,總量越高則表明該項工作取得成效越好,因此,以地區累計數計分;四是地域差異化計分,主要針對目前存在較大地域差異的指標項,在充分考慮地區差異和單位差異的前提下,相同工作成果,東部地區省份與中西部地區省份所計分數不同,如檔案人才評選情況,同樣是檔案工作人員入選國家級檔案專家隊伍,東部地區省份為每名計0.2分,中西部地區省份為每名計0.3分,以此鼓勵中西部地區積極加大人才培養力度。(未完待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