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月12日,國務院總理李強簽署第772號國務院令,公布《中華人民共和國檔案法實施條例》,自2024年3月1日起施行?!秾嵤l例》旨在貫徹落實現行檔案法各項規定,科學精準保障檔案法有效實施,為檔案事業創新發展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
一、背景和過程
黨中央、國務院歷來高度重視檔案工作。習近平總書記指出,檔案工作存史資政育人,是一項利國利民、惠及千秋萬代的崇高事業。要加強黨對檔案工作的領導,貫徹實施好新修訂的檔案法,推動檔案事業創新發展?!吨腥A人民共和國檔案法實施辦法》(以下簡稱《實施辦法》)作為檔案法的配套行政法規,對貫徹實施檔案法,加強檔案的收集、保管和利用,維護國家檔案資源安全,服務改革開放和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發揮了積極作用。隨著社會發展和技術進步,檔案工作規模日益擴大、領域不斷拓展,迫切需要強化適應新環境新技術的工作準則、業務規范、技術要求等。2020年修訂的檔案法,對檔案事業發展作出新的頂層設計和制度安排,法律實施中出現的新情況新問題對完善配套行政法規也提出了新的要求?!秾嵤┺k法》已不能滿足發展的需要,亟待修訂完善。
2020年9月,國家檔案局啟動《實施辦法》修改工作,組建起草工作組,組織并邀請中央和地方檔案實踐部門、高校及科研院所的專家學者參與起草工作。工作組先后赴四川、重慶、河南、湖南等地進行專題調研,針對重點問題和關鍵制度措施,召開多個層面的座談會、研討會,聽取法學界、檔案學界以及相關實踐部門的意見建議,就相關條款在中央和國家機關、中央企業開展專題調研。2021年11月,在全國檔案系統書面征求意見。2022年4月15日至5月16日,通過國家檔案局網站面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2022年12月,國家檔案局在深入調查研究、廣泛聽取意見并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的基礎上,對《實施辦法》作了完善,并修改了名稱,向國務院報送了《實施條例(草案送審稿)》。
2023年5月31日,修改工作列入國務院2023年度立法工作計劃。司法部兩次書面征求中央有關單位、地方人民政府、有關企業事業單位和專家學者意見,在北京、湖南、重慶、寧夏等地開展調研,召開專家論證會、部門協調會,研究協調有關重點難點問題,會同國家檔案局反復研究修改,形成了草案。2023年12月29日,國務院常務會議審議通過《實施條例(草案)》。
二、主要內容
《實施條例》從原《實施辦法》的6章30條擴展到8章52條,修改工作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法治思想,將習近平總書記關于檔案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落實到具體條款之中。聚焦推動檔案法各項規定落實落地,對檔案法中的原則性條款作細化規定,修改完善與檔案法不一致的內容,切實增強可操作性。同時,針對實踐中急需解決的新問題,及時將成熟的經驗做法上升為制度規定。對檔案法中已有明確規定的內容不作重復,并與其他領域法律規定作好銜接。
(一)健全檔案管理體制機制
為了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加強黨對檔案工作領導的重要指示精神,《實施條例》進一步明確檔案工作應當堅持和加強黨的全面領導,全面貫徹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決策部署,健全黨領導檔案工作的體制機制,把黨的領導貫徹到檔案工作各方面和各環節。加強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及相關部門對檔案工作的保障和支持,規定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建立健全檔案機構,提供檔案長久安全保管場所和設施。完善檔案主管部門、檔案館以及機關單位檔案機構的職責,按照檔案法的新要求以及經濟社會發展現實需要,明確鄉鎮人民政府檔案工作職責。鼓勵社會力量參與和支持檔案事業發展。補充檔案專業人才培養及檔案工作人員能力建設方面的內容。
(二)完善檔案管理相關措施
《實施條例》細化檔案工作責任制,要求立檔單位明確檔案工作領導責任、管理責任、執行責任。強化歸檔措施,將檔案保管期限表審核這一實踐中證明行之有效的做法納入其中,規定機關、群團組織、國有企業事業單位應當明確本單位的歸檔范圍和檔案保管期限,經同級檔案主管部門審核同意后施行,從源頭上確保檔案的齊全完整。加強檔案移交、收集及保管的保障措施,針對國家檔案館庫房及設施設備存在的一些問題,提出了國家檔案館館舍專建專用方面的規定。完善檔案鑒定銷毀制度,明確銷毀工作應當遵守國家有關規定。增加有關國有檔案目錄數據匯集的規定,以便摸清底數、掌握情況,更好維護國有檔案完整與安全、發揮國有檔案作用。修改不同等級檔案及其復制件的出境審批規定,增加國家檔案主管部門為有關檔案出境的審批主體。針對檔案工作中的新情況,強調檔案服務外包相關規定,明確檔案服務企業應當符合的條件。
(三)優化檔案利用和公布具體規定
檔案開放是社會公眾接觸和利用檔案的重要途徑,開放審核是確保檔案開放工作安全有序的重要前提。為了落實檔案法有關規定,進一步提高檔案開放利用水平,在認真研究和充分聽取地方檔案主管部門、有關國家檔案館意見基礎上,增加了檔案開放審核協同機制,要求縣級以上檔案主管部門加強統籌協調,并對尚未移交進館檔案的開放審核提出明確要求。明確申請延期開放的程序,并根據地方檔案部門機構改革后的新情況調整延期開放的審核主體。同時,進一步對創新檔案利用服務形式、推進檔案查詢利用服務線上線下融合、促進檔案文獻出版物和檔案文化創意產品等的提供與傳播提出具體要求。
(四)強化檔案信息化建設重點內容
明確電子檔案管理信息系統建設要求,細化電子檔案應當符合的條件。規范電子檔案移交、接收及保管相關措施,提出電子檔案可以提前交有關國家檔案館保管,但要協調辦理好涉及政府信息公開事項。明確對重要電子檔案進行異地備份保管的具體要求,提出檔案館可以根據需要建設災難備份系統。規范傳統載體檔案數字化工作,對檔案數字資源的收集、長期安全保存和有效利用以及數字檔案館(室)的建設提出要求,明確檔案主管部門推進檔案信息資源共享職責等。
(五)加強監督檢查相關措施
建立檔案工作情況定期報告制度,規定報告主體和報告要求。完善涉嫌檔案違法調查處理相關規定,明確需要追究有關責任人責任的,檔案主管部門可以依法向其所在單位或者任免機關、單位提出處理建議。加強檔案行政執法隊伍建設和檔案行政執法人員教育培訓,從事檔案行政執法工作的人員應當通過考試取得行政執法證件。
(六)補充細化法律責任
根據規范對象、行為性質和責任種類的不同,分別對國家檔案館有關違法行為,單位或者個人涉及歸檔、移交的違法行為,以及單位或者個人侵占、挪用檔案館館舍可能涉及刑事、民事責任的違法行為作出規定。對于檔案服務企業這類新興市場主體,提出可以采取約談、責令限期改正、行政處罰信息依照規定予以公示等懲戒措施。
三、宣傳貫徹
《實施條例》的出臺,對于完善檔案制度規定,在法治軌道上推動檔案事業創新發展具有重要意義。要充分認識貫徹落實《實施條例》的重要性和緊迫性,采取切實可行的措施,認真抓好學習、宣傳和貫徹實施工作。
一是廣泛開展學習宣傳。深化法制教育,通過組織學習宣講、開展專題培訓等方式,幫助黨政領導干部和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人員強化檔案意識、掌握檔案法律知識。編寫《實施條例》釋義、出版圖文版學習材料,充分利用廣播、電視、互聯網、報紙、雜志、新媒體等各類媒介,以群眾喜聞樂見、易于接受的方式向不同對象深入開展宣傳教育,讓全社會更加關注和支持檔案工作,營造良好的檔案工作法治氛圍。
二是做好配套規章制度制修訂工作。國家檔案局將做好國家層面的檔案管理法規標準制修訂工作,完善《實施條例》配套規章制度和標準規范,有序推進檔案法規標準體系建設。各級檔案部門也要結合實際,發揮和利用好地方立法積極性,做好相關地方性法規的修訂工作,要及時梳理與《實施條例》要求不一致的現行有效規章、政策文件和標準,做好立改廢釋相關工作,確保相關規定與《實施條例》的精神相銜接和相協調。
三是做好貫徹實施工作。各級檔案部門要把貫徹落實《實施條例》與貫徹實施檔案法、實施《“十四五”全國檔案事業發展規劃》結合起來,推動各項規定落實見效、推進重點任務落實落地。對標《實施條例》,完善檔案工作機制,壓實檔案工作責任制,進一步規范收集管理,健全保管制度,優化開放利用,深入推進開放審核工作,提高服務水平,切實采取有效措施應對數字轉型挑戰,確保檔案實體和信息安全,促進檔案數字資源的共享利用。推進檔案工作的法治化建設,建立檔案工作情況定期報告制度,加強監督和指導,強化執法責任和執法監督,按照法定程序開展監督檢查,依法查處檔案違法行為,加強檔案行政執法隊伍建設和對檔案行政執法人員的教育培訓,確?!秾嵤l例》公正、有效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