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級以上市人民政府,各縣(市、區)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門、各直屬機構:
《關于進一步促進服務業投資發展的若干意見》已經省人民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執行中遇到的問題,請徑向省發展改革委反映。
廣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
2014年5月4日
關于進一步促進服務業投資發展的若干意見
為進一步鼓勵和引導社會資本投資服務業,推動我省服務業持續穩定較快發展,促進產業結構調整和經濟發展方式轉變,切實提高發展質量和效益,提出如下意見。
一、深化服務業投資管理體制改革
(一)建立公平開放、透明規范的市場準入制度。加快推進審批制度改革,按照“非禁即入”的原則,清理與法律法規相抵觸、制約各類資本進入服務業的規定和程序;放寬和規范投資準入標準,最大限度減少對服務業企業的經營服務、一般投資項目和資質資格等的限制。公開全部行政審批事項清單,推行審批事項負面清單管理方式,依法開放各類資本平等進入負面清單之外的服務行業和領域。加快建立以備案制為主的投資管理體制,充分落實企業投資自主權,激發社會投資活力。凡不需要省綜合平衡建設條件的項目,管理權限下放給市、縣。國家下放我省管理的核準事項,未規定須由省級政府核準的,原則上下放給市、縣核準;可由地方政府自行決定實行核準或備案管理的,原則上實行備案管理。升級改造投資項目備案系統,建設省市縣、內外資、基建與技改統一的在線備案系統。加快推進行政審批標準化建設,全面推進審批流程再造,進一步簡化審批程序,推進“串聯”審批改“并聯”審批;簡化審批環節,壓縮審批自由裁量空間。加快推進投資管理服務機構建設,加強服務業投資管理咨詢服務。
(二)拓寬民營資本投資領域和范圍。進一步放開社會發展領域準入限制,清理各種歧視性規定,在投資核準、股權比例、融資服務、財稅政策、對外貿易和經濟技術合作等方面,同等對待各類投資主體。加快實行公共資源開發利用競爭性配置,鼓勵和支持民營資本平等進入可以實行市場化運作的基礎設施、市政工程和其他公共服務領域。積極推進醫療、教育、文化、體育、養老等社會事業領域改革,鼓勵和支持民辦社會事業。抓緊研究制訂鼓勵民營資本進入基礎設施、社會事業等相關領域的具體辦法,法律、法規對股權比例未作限制的,允許民營資本控股。推動民營資本進入金融業,鼓勵民營資本參與金融機構重組,探索設立民營資本發起的自擔風險的民營銀行和金融租賃公司、消費金融公司等。大力發展多種所有制服務企業,提高非公有制經濟在服務業中的比重,在編制社會發展領域專項建設規劃、統籌布局資源配置時,給非公有制經濟主體留出空間。
(三)加快建立便利的工商登記制度。加快推進服務業工商登記制度改革,削減資質認定項目,由先證后照改為先照后證。加大力度清理和壓減工商登記前置審批事項,凡法律法規未規定的,各類服務業企業登記注冊時各部門不得設置前置性審批事項。創新服務方式,優化服務業企業市場準入流程,有效降低企業準入門檻。根據服務業特點,進一步放寬企業名稱、注冊資本、經營范圍、住所(營業場所)、投資人資格和組建企業集團等方面的登記條件和要求。推行注冊資本由實繳登記制改為認繳登記制。連鎖經營的服務企業總部、配送中心或門店在同一地級以上市的,可以選擇在所在地的工商登記機關就近集中辦理登記注冊。推行企業年檢制度改為年度報告制度。
二、加快推進服務領域對外開放
(四)深化粵港澳臺服務業合作。落實《廣東省推動率先基本實現粵港澳服務貿易自由化行動計劃》,進一步構建粵港澳合作多層次參與協商機制,著力推進粵港澳服務業合作,確保2014年率先基本實現粵港澳服務貿易自由化。在CEPA框架下研究粵港澳服務貿易自由化負面清單管理模式,促進服務業投資貿易便利化。推進粵臺服務貿易發展,加強在計算機網絡、信息軟件服務、文化創意等領域合作。
(五)推進跨區域服務業合作。依托泛珠三角區域經貿合作平臺,深化泛珠三角區域服務業合作。落實省際戰略合作框架協議和經貿合作協議,加強交通基礎設施規劃銜接,共同推動泛珠三角區域公路、水路、航空、鐵路等綜合交通網絡體系建設。加強泛珠三角區域在金融、物流、會展、旅游以及環境保護、市場監督等領域合作,促進區域服務業發展。
(六)積極開展國際服務業合作。落實國家進一步開放金融、教育、文化、醫療等服務業領域的政策措施,放開育幼養老、建筑設計、會計審計、商貿物流、電子商務等服務業領域外資準入限制。借鑒國際通行規則,積極探索實施對外商投資實行準入前國民待遇加負面清單的管理模式,并率先在廣州南沙、深圳前海、珠海橫琴先行先試,促進服務業投資便利化。加強與發達國家合作,落實我省與歐洲國家友好省州簽訂的系列合作協議,加強與歐美國家在低碳環保、金融、教育等領域的合作。積極推動“海上絲綢之路”建設。落實《中共廣東省委辦公廳廣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深化與東盟戰略合作的指導意見》,拓展與東盟國家在商務服務、旅游文化等領域的合作,特別是加強與新加坡在金融服務、城市規劃、園區管理等領域的合作。
(七)擴大服務業招商引資。發揮政府在招商引資工作中的引導和推動作用,積極搭建招商引資平臺,繼續做好對大型央企、國內龍頭民企、世界500強企業的招商工作。努力提升城市和區域品牌,增強對優質大項目的吸引力。調整利用外資結構,以廣州南沙、深圳前海、珠海橫琴等重大合作平臺為依托,加大對國際服務業招商力度,提高服務業利用外資項目的質量和水平。探索跨國聯合、引入戰略投資者等合作開發機制,依托現有園區,打造一批主體功能突出、外資來源地相對集中的服務業國際合作特色園區。完善服務業招商機制,推動省市聯動、多部門聯合招商,創新中介招商、展會招商、網上招商等多種招商方式。完善服務業招商引資配套政策,加強產業政策引導以及投資信息和商事登記、人才管理等方面的服務工作。
三、積極引導服務業投資方向
(八)促進以生產性服務業為重點的現代服務業投資。重點引導社會資本投入金融服務、現代物流、信息服務、科技服務、設計創意、專業服務、電子商務等生產性服務行業。加強物流重點領域和基礎設施的投資,支持建設珠三角地區與粵東西北地區連接的物流運輸通道和樞紐型現代物流節點,鼓勵物聯網和新一代信息技術在物流領域的投資應用,支持大型區域性物流公共平臺建設。促進高技術服務領域投資,支持發展高技術延伸服務和相關科技支撐服務。鼓勵社會資本投資設立與先進制造業基地相配套的生產服務中心,為中小企業提供融資、技術、設計、營銷、咨詢、管理、培訓等服務。支持民營資本創辦會計審計、檢驗檢測、資質認證等第三方專業服務,建設中小科技企業孵化器和科技成果產業化示范基地、中小企業公共服務平臺網絡。支持外貿綜合服務企業發展,為中小企業提供出口集成服務。鼓勵社會資本參與創建知識產權服務業發展示范省。到2017年,建成一批生產性服務業提質擴容示范工程,引領全省生產性服務業加快高端化、規模化發展。
(九)鼓勵投資發展新興行業和新型業態。支持發展云計算服務和建設大數據平臺,為企業提供公共信息服務支撐,增強企業運營服務能力。落實促進信息消費有關政策措施,以第四代移動通信技術商用推廣為契機,鼓勵發展互聯網業務、信息傳輸、電信增值等方面服務,加快投資建設信息基礎設施。鼓勵各類市場主體參與國家電子商務示范城市創建工作,支持其進入公共信息服務、支付服務、跨境貿易服務、交易產品追溯服務等電子商務重點應用領域。進一步擴大“廣貨網上行”實施范圍,支持電商企業發展跨境電子商務,鼓勵電子商務“進村入戶”和“走出去”,拓寬電子商務發展空間。鼓勵投資發展節能環保、教育培訓、服務貿易、人力資源管理等新興服務,支持文化創意、設計服務與相關產業融合發展。鼓勵有條件企業整合利用相關服務資源,創辦各種集成服務中心。認真落實促進健康服務業發展的有關政策措施,鼓勵各類市場主體大力發展醫療保健、健康管理、健康保險以及相關服務。到2017年,建成一批新興服務業培育示范工程,引領全省新興服務業加快產業化、規模化發展。
(十)支持傳統服務業提質改造投資。鼓勵運用信息技術、文化元素、先進管理方式等改造傳統服務業,促進商業模式創新和服務優化提質。支持商貿服務業向專業化、規模化、網絡化、品牌化發展,鼓勵發展連鎖經營和城市配送,優化城市商業網點結構和布局。加強農產品流通基礎設施建設,支持農產品流通領域的信息系統和檢驗檢測系統建設,推進全省重點農產品批發市場的升級改造,加大農產品冷鏈物流基礎設施投入。在旅游業、住宿餐飲業等行業廣泛推行服務標準和服務規范,促進服務質量和服務水平的提升。到2017年,建成一批傳統服務業改造提升示范工程,引領全省傳統服務業加快標準化、品牌化發展。
(十一)加強產業發展載體投資建設。加快重大平臺、城市新區和服務業集聚區規劃建設,推動現代服務業與先進制造業協調發展。支持在廣州、深圳以及有條件的地市規劃建設一批總部經濟基地,吸引國內外著名服務業企業來粵設立地區總部、研發中心、采購中心、財務管理中心等功能性機構,集聚現代產業高端要素資源。大力推進廣州南沙、深圳前海、珠海橫琴等重大平臺建設,努力吸引國內外優質服務業項目進駐,構建全省現代服務業發展高地。支持現代服務業集聚區建設,在金融服務、現代物流、信息服務、科技服務、知識產權服務、商貿會展、工業設計、文化創意、廣告服務、現代旅游等領域培育建設一批產業集聚程度高、輻射服務作用大、示范帶動能力強的現代服務業集聚區。支持創建國家服務業發展示范區。到2017年,建成一批功能各異、在國內外具有較大影響力的現代服務業集聚區,成為全省服務業發展新的重要增長極。繼續推進現代服務業百強項目建設,在省年度重點建設項目計劃中,適當增加服務業發展項目。
四、加強投資政策引導和支持
(十二)加強產業政策引導。加快實施主體功能區規劃,相應調整優化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城市總體規劃,落實有關產業發展的用地安排,為服務業發展提供空間。制定主體功能區產業結構調整指導目錄,修訂現代服務業投資指導目錄。各地要結合實際制訂符合本地區發展要求的服務業投資指導目錄。
(十三)用好省級權限內財稅政策。對珠三角地區各市縣營業稅上繳省級財政增幅超過5%部分、粵東西北地區各市縣營業稅上繳省級財政增幅超過3%部分,經省地稅和財政部門核定后由省級財政給予返還獎勵,作為市縣推動服務業發展專項資金。選擇部分有條件的省級現代服務業集聚區和其他重大發展載體試行按上繳省級財政稅收一定比例進行獎勵的財政激勵政策。對年營業收入首超百億元的服務業企業(房地產業除外),可按其對地方財力貢獻的新增部分的一定比例,由各級政府給予適當獎勵。對個體服務業商戶,營業稅起征點執行國家規定的最高上限。擴大政府采購服務,修訂政府采購目錄及標準,增加采購服務的范圍和條目,平等對待不同地域、不同所有制、不同規模的服務提供者。
(十四)充分發揮財政專項資金的引導作用。各級財政服務業發展專項資金應優先支持服務業發展中的薄弱環節、關鍵領域、新興行業,促進服務業的國際化、市場化和社會化發展。省級財政已設立的相關專項資金,應安排一定比例支持現代服務業重大載體建設,優化發展環境,增強集聚能力和產業競爭力。積極爭取國家服務業發展引導資金等專項資金支持我省公共服務平臺建設,逐步完善現代產業服務體系。鼓勵有條件的地級以上市、縣(市、區)政府相應設立服務業發展引導資金,引導社會資本加大對服務業的投入。
(十五)切實落實服務業用電、用水、用氣與一般工業同價政策。2014年6月底前,各地級以上市、縣(市、區)政府要制定服務業用水(特種用水除外)、用氣(公用性質用氣除外)與一般工業同網同價政策的執行時間表。爭取國家盡快批準我省工商業用電同網同價政策。
(十六)清理服務業收費。全面清理涉企行政事業性收費,減免部分涉企省級行政性事業收費,積極探索建立“零收費”制度,切實落實企業各種減負措施。各地市可在省定收費標準范圍內,根據實際確定服務業企業收費標準,按規定權限對中小服務業企業減免行政事業性收費。認真落實省政府有關減免堤圍防護費政策。
(十七)加強服務業金融信貸服務。鼓勵社會資本設立現代服務業產業發展基金,培育發展新興服務業。引導銀行機構加大對服務業企業的信貸支持力度,支持服務業企業發行債券,鼓勵開展知識產權評估、質押融資和交易,支持科技、金融、產業融合發展,引導社會資本投向服務業。鼓勵各類股權投資基金、信托投資機構、金融租賃機構、信用擔保機構加大對服務業中小微企業的支持力度。建立服務業小微企業貸款風險補償機制,落實國家金融支持小微企業發展的貸款風險補償政策。促進跨境投融資便利化,鼓勵服務業企業充分利用境內和境外兩種資源、兩個市場拓展自身業務。
(十八)增加服務業建設用地供應。制定符合服務業行業實際的投資強度和用地標準,逐步增加服務業建設用地比重,在符合土地管理政策和規劃選址意見的前提下,保障服務業特別是現代服務業土地供應。列入省重點項目計劃的服務業項目,以及進入省六大產業發展平臺、省級現代服務業集聚區的項目,當地優先安排新增建設用地計劃指標。列入省重點項目計劃的新建服務業項目取得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一次性繳付土地出讓金有困難的,可以分期繳付,首次繳納比例不低于全部土地出讓價款的50%,余款原則上一年內繳清。用好存量土地資源,鼓勵各級政府將實施城鄉規劃和舊城改造中收購儲備的存量土地,優先用于發展現代物流、金融服務、商務服務、科技服務、信息服務、文化服務、旅游服務、節能環保服務等現代服務業;鼓勵用地單位在不改變用地主體、不重新開發建設等前提下,充分利用工業廠房、倉儲用房、傳統商業街等存量房產和土地資源興辦研發設計、文化創意、健康服務等現代服務業,5年內其土地用途可保持不變。
五、優化促進服務業投資的市場環境
(十九)加快標準化建設和品牌創建。開展服務業標準化試點和示范項目建設,對試點地區和企業給予支持。鼓勵、支持我省企事業單位主導或參與服務業國家標準、行業標準和地方標準制(修)訂工作。推動暫不具備制定標準條件的服務行業開展服務承諾、服務規范和服務公約等行業自律制度建設。制定服務業品牌培育計劃,完善服務業品牌評價辦法和評價機制。引導服務業企業積極注冊商標,支持著名商標企業申報馳名商標,鼓勵和支持企業到境外注冊商標,建立商標海外維權救濟渠道。
(二十)加快推進社會信用體系建設。建立健全服務業企業信用信息規范采集、查詢和征信管理制度,整合省有關部門信用信息資源,加快建設全省統一的公共聯合征信系統和市場主體信用信息公示系統。將市場監管中發現的企業違規和不誠信經營等不良行為錄入公共聯合征信系統,提高企業“失信成本”,強化市場監管效力。建立守信激勵、失信懲戒機制,構建誠實守信的社會環境。
(二十一)強化服務行業市場管理。加強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后的市場監管,建立健全日常監管機制,切實做到管放結合。強化協同監管,推行部門聯合執法檢查方式,開展企業經營和投資項目的在線監測、執法檢查等事中事后監管。加強重點服務領域消費維權工作,逐步消除不合理合同格式條款。支持行業協會等各類中介組織規范發展,充分發揮其在行業自律中的作用。
(二十二)建立健全統籌協調和督促檢查機制。省發展改革委要加強對服務業發展工作的指導,協調解決服務業投資發展的有關問題。各地級以上市政府要及時研究解決服務業投資與重點項目建設中遇到的困難和問題,推動本地服務業加快發展。建立省市縣一體的服務業投資運行監測網絡,完善服務業重點企業跟蹤監測分析制度,建立重點服務業建設項目跟蹤服務機制和省、市聯動推進機制。省有關部門要按照各自職能,加強對各地落實促進服務業投資發展政策措施的監督檢查,組織開展政策實施效果的評估,及時發現、糾正政策執行中存在的偏差和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