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級以上市人民政府,順德區人民政府,省各有關單位:
《實施〈粵港合作框架協議〉2014年重點工作》已經粵港雙方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落實。執行中遇到的問題,請徑向省港澳辦反映。
廣東省人民政府
2014年3月12日
實施《粵港合作框架協議》2014年重點工作
一、跨界基礎設施
?。ㄒ唬┩七M港珠澳大橋各項工程建設,力爭2015年年中完成大橋跨界通行政策研究,確保大橋2016年建成通車。(省發展改革委牽頭)
(二)廣深港高速鐵路深圳福田站及相關工程力爭2014年底前建成,香港段建設工程力爭2015年完成,共同做好內地段與香港段有關銜接工作。(省發展改革委、廣鐵集團公司牽頭)
(三)積極推進深圳東部過境高速公路項目相關用地手續等工作,加快口岸工程建設,確保2018年建成。(省交通運輸廳牽頭)
?。ㄋ模┕膭钕愀燮髽I來粵投資建立離岸呼叫中心,到廣州南沙等建立合資企業經營電信業務。支持內地和香港電信運營商按照市場運作,探索制定優惠電信資費方案,不斷降低電信漫游資費。(省通信管理局牽頭)
?。ㄎ澹┡e辦粵港澳地區五大機場主席會議,繼續推動機場建設、運營管理、人力資源培訓、營銷網絡建設等合作。推動緩解珠三角空域緊張問題,促進提升珠三角地區航空運輸能力。(省機場管理集團牽頭)
二、現代服務業
(一)完善粵港落實CEPA服務業合作專責小組機制,推動全面落實CEPA補充協議十的各項措施。發揮廣東落實CEPA及先行先試政策重點城市的示范帶動作用,2014年率先基本實現粵港服務貿易自由化目標。(廣州、深圳、珠海、佛山、東莞、惠州市政府,省港澳辦牽頭)
?。ǘ┙鹑诤献?。
1.繼續落實國務院批準的《廣東省建設珠江三角洲金融改革創新綜合試驗區總體方案》,爭取進一步降低香港金融機構準入條件,支持粵港金融機構跨境互設和開展業務。(省金融辦牽頭)
2.進一步推動兩地跨境人民幣業務,加深人民幣資金在兩地的循環使用,支持廣東省重點區域的經濟建設,支持香港作為人民幣離岸業務中心建設。鼓勵開展與香港跨境人民幣貿易融資業務,支持省內銀行業金融機構在廣州南沙、深圳前海、珠海橫琴等地與香港銀行同業合作開展人民幣貿易融資資產跨境轉讓業務。(人民銀行廣州分行牽頭)
3.積極推動廣東與香港開展個人跨境人民幣匯款業務和第三方支付機構跨境人民幣網絡支付業務試點。(人民銀行廣州分行牽頭)
4.支持企業跨境貿易以人民幣計價,鼓勵廣東駐港企業、外貿企業以及廣東企業與香港關聯公司之間的交易使用人民幣計價。進一步擴展嶺南通。八達通聯名卡的應用范圍和應用領域,為粵港兩地居民跨境交通提供便利的支付服務。(人民銀行廣州分行,省財政廳、交通運輸廳、金融辦牽頭)
5.支持廣東金融機構與香港同業合作開展跨境人民幣銀團貸款業務,用于支持廣東重點基建項目、重點產業聚集區、重大科技專項項目和大型企業、港資企業轉型項目。推動深圳前海跨境人民幣貸款業務穩健開展。(人民銀行廣州分行、廣東銀監局牽頭)
6.繼續支持港資銀行在廣東增設異地支行,鼓勵港資銀行以多種形式進入廣東,尤其是進入廣州南沙、深圳前海和珠海橫琴發展。支持港資銀行參與廣東法人銀行機構改革,支持符合條件的香港金融機構在廣東試點設立消費金融公司。推進廣東法人銀行機構在香港設立分支機構。(廣東銀監局牽頭)
7.支持符合條件的港資金融機構與廣東金融機構開展合作,按規定在內地設立合資基金管理公司、合資證券公司、合資期貨公司、合資證券投資咨詢公司,進一步深化兩地資本市場合作。研發和推出更加多元化的跨境投資產品。(廣東證監局牽頭)
8.推動內地個人投資者境外投資安排,為廣東個人投資者投資香港資本市場提供便利,豐富廣東民眾的投資選擇。(人民銀行廣州分行、廣東證監局,省金融辦牽頭)
9.支持廣東省內法人金融機構、企業赴港上市和發行人民幣債券,鼓勵和支持符合內地上市條件的在粵港資企業在內地證券市場上市。(人民銀行廣州分行、省金融辦牽頭)
10.繼續推進保險產品研發、業務經營和運作等合作,探索粵港保險業協同為跨境出險的客戶提供查勘、救援、理賠等后續服務。推動兩地保險社團簽署合作備忘錄,協同為跨境出險的客戶提供查勘、救援、理賠等后續服務。探索粵港兩地保險業務創新合作,共同爭取國家支持降低香港保險機構進入廣東市場的門檻。(廣東保監局、省金融辦牽頭) (三)旅游合作。
1.加快完善《粵港澳區域旅游合作愿景綱要》,加強開拓區域旅游市場、產品開發、質量監管、聯合推廣、信息交流與過境便利等合作,共同提升區域旅游品牌。深化郵輪旅游合作,共同開發、推廣粵港郵輪旅游“一程多站”線路,鼓勵更多內地旅客到香港參加郵輪航程,開拓郵輪旅游市場。(省旅游局牽頭,廣東海事局參與)
2.繼續推動在粵的港資旅行社(合資)試點經營中國內地居民出境游業務(赴臺灣地區旅游業務除外),爭取國家支持適當擴大試點范圍。(省旅游局牽頭)
3.廣東完成“144小時便利簽證”管理系統建設,聯合加大對“144小時便利簽證”政策的宣傳推廣。促進兩地旅游業界合作,支持香港旅游發展局與廣東省旅游局合作推廣旅游產品。鼓勵兩地業界及企業參加雙方推廣活動。聯合加強旅游市場監管,推廣誠信品質旅游。(省公安廳、旅游局牽頭)
?。ㄋ模┪锪髋c會展合作。
1.不斷完善粵港物流發展協調機制,繼續推進物流業合作研究與交流。(省商務廳牽頭)
2.廣東推進粵港澳直通車輛管理有關立法工作,建立健全市場準入和退出機制。(省公安廳牽頭,省商務廳、交通運輸廳參與)
?。ㄎ澹┪幕瘎撘饧肮I設計。
1.加強文化產業會展合作,鼓勵廣東文化創意產業參與香港有關展會和文化節慶活動,鼓勵香港業界加強與中國(深圳)國際文化產業博覽交易會合作。肇慶市加強與香港硯文化交流,支持推廣傳統端硯技藝與文化,支持肇慶傳統工藝文化教育基地建設,打造粵港端硯和玉石工藝文化教育交流平臺。(省文化廳,肇慶市政府牽頭)
2.充分利用香港在管理人才、創意設計人才、國際營銷網絡、產業發展經驗等方面優勢,研究開展合作。(省文化廳牽頭)
3.共同主辦粵港電影合作投資交流活動,落實《粵港促進電影業深入合作發展協議》,鼓勵港產粵語影片以快捷方便的方式進入廣東市場。共同爭取增加粵語港產片的引進片量,縮短進口時間,實現影片在兩地同步上映。鼓勵和支持香港演職人員參與國產電視劇制作,深化兩地演藝創意產業合作發展。(省新聞出版廣電局牽頭)
4.組織雙方企業和設計機構互相參與工業設計項目及交流活動。(省經濟和信息化委牽頭)
(六)專業服務合作。
1.盡快制定具體實施方案,允許取得中國注冊會計師資格的香港特別行政區專業人士,在廣州南沙新區轄區內擔任合伙制事務所合伙人。根據廣東省自由貿易園區的籌建情況,將其范圍擴大到園區實施。(省財政廳牽頭)
2.爭取國家司法部批準廣東出臺《香港律師事務所與內地律師事務所在廣東省實行合伙聯營試點辦法》。積極爭取國家司法部支持將在前海設立合伙聯營律師事務所的審核權,外國(港澳)律師事務所在南沙、前海、橫琴設立代表機構及其派駐代表執業初審權,外國(港澳)律師事務所在南沙、前海、橫琴設立代表機構年檢及注冊等4項審批權限下放或委托南沙、前海、橫琴三地實施。(省司法廳牽頭)
3.待國家出臺《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特許執業條例》后,爭取國家司法部支持符合一定條件的香港律師按規定,經過特定程序,準予其在廣東從事律師執業。(省司法廳牽頭)
4.落實“試點允許香港律師事務所與廣東省律師事務所以簽訂協議的方式,由廣東省律師事務所向香港律師事務所駐粵代表機構派駐內地律師擔任內地法律顧問”政策,鼓勵和支持廣東律師事務所在香港設立分支機構。(省司法廳牽頭)
5.在現有合作模式上,繼續推動兩地律師、公證、仲裁及調解業界的交流與合作。落實國家司法部關于擴大香港居民在內地從事律師職業的業務范圍政策,確保取得內地律師執業證書的香港居民在廣東依照新規定順利從事涉港澳民事訴訟代理工作。(省司法廳牽頭)
6.探討香港仲裁機構在前海設立分支機構并提供服務的可行性。支持在前海投資的企業選擇香港法律作為適用法律以及選用香港作為仲裁地。(省司法廳牽頭)
7.爭取允許香港法律專業人員參與深港合作建立法律查明機制,為前海及南沙合作區商事活動提供香港法律的查明服務。(省法制辦牽頭)
8.進一步完善粵港法律事務部門交流機制,建立促進兩地緊密合作相關法律事務協調機制,就涉及合作的法律事務,開展立法建議相互通報和咨詢合作。(省法制辦牽頭)
9.支持前海創新項目管理模式,在工程咨詢、項目開發、工程建設、物業管理等方面探索建立與國際接軌的管理制度,進一步推動在工程咨詢、設計、測量和建設等領域對香港擴大開放。(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牽頭)
10.推動以廣東佛山市順德區為試點,合作建設香港專業服務合作平臺。(佛山市政府牽頭)
三、制造業及科技創新
(一)繼續支持在粵的港資加工貿易企業轉型升級和開拓內銷市場,實施《廣東省推進加工貿易轉型升級三年行動計劃(2013-2015年)》。完善粵港加工貿易轉型升級專題專責小組機制,保持兩地政府密切聯系,共同探討支持業界的措施。(省商務廳牽頭)
?。ǘ〇|莞市政府建設“轉型升級支援服務中心”,從2014年起三年內安排總額1000萬元扶持資金,加強資源整合和功能提升,積極引進香港的研發、設計、創意等生產性服務支援機構,為在莞港資企業轉型升級提供“一站式”支援服務,著力打造加工貿易企業轉型升級公共服務示范平臺。支持東莞市建立健全港資企業轉型升級工作會議機制,定期與香港貿易發展局、香港生產力促進局及香港商協會等座談,加強有關政策措施宣講,協助解決港資企業經營遇到困難。(東莞市政府牽頭)
?。ㄈ┲猩绞姓c香港生產力促進局合作建立轉型升級輔導機構,通過購買服務,安排專家、社會組織進入生產力促進中心,協助企業轉型升級。(中山市政府牽頭)
?。ㄋ模┏掷m開展粵港聯合資助計劃,吸引兩地更多科研機構、企業參與創新合作。推廣聯合資助計劃支持研發的高新技術產品及技術。(省科技廳牽頭)
(五)鼓勵創新平臺建設,包括香港的大學及科研機構與廣東共建聯合實驗室、研發中心、現代服務基地等創新平臺。鼓勵廣東高新園區與香港科研機構合作,促進香港研發成果在廣東實現產業化。繼續推進香港科技園與佛山市南海區、順德區和清遠等地高新區的合作。佛山市與香港科技大學在新光源產業(LED)領域開展產業戰略合作,共同組建工程技術研究開發中心,深化產學研合作。支持香港企業在廣東金融高新區內設立商業保理企業,設立獨資或合資企業經營離岸呼叫中心業務,加快粵港金融科技園建設。(省科技廳、金融辦,佛山市政府牽頭)
?。V東鼓勵省內科研人員赴港學習,發揮深圳前海、廣州南沙和珠海橫琴粵港澳人才合作示范區作用,鼓勵和吸引國際高層次科技人才及團隊來廣東工作和創業,促進兩地科研人員交流合作。(省科技廳牽頭,廣州、深圳、珠海市政府參與)
?。ㄆ撸V東加大對外資研發中心進口研發設備、試驗器材等稅收優惠政策的宣傳力度,加強對政策落實情況的監督。保障粵港聯合在廣東設立的研發中心可按規定充分享受進口研發設備、試驗器材的稅收優惠政策,推進粵港科技創新。(省財政廳牽頭)
四、國際化營商環境
(一)加快國際化營商環境建設,大力推行商事登記改革,將香港居民個體工商戶的登記注冊納入商事登記范疇,提升服務效率,促進香港居民個體工商戶在廣東的穩定發展。(省工商局牽頭)
?。ǘ┛诎督ㄔO與通關監管。
1.粵港雙方繼續保持緊密溝通,從多方面優化和擴展口岸服務。香港配合內地即將推出的電子往來港澳通行證措施,將e-道服務進一步擴展至持電子往來港澳通行證的合資格旅客。雙方加強向公眾發放訊息安排,為過境旅客提供更大便利。(省口岸辦、公安廳牽頭)
2.加強工作協調,共同做好“通行其他口岸的非營運小汽車自由選用深圳灣口岸出入境”政策自2014年3月底停止執行后,持有其他口岸配額的過境非營運小汽車申請永久轉用深圳灣口岸的協調銜接工作。(省公安廳牽頭)
3.按計劃推進蓮塘/香園圍口岸建設,力爭2018年建成。按計劃開展港珠澳大橋口岸建設工作,廣東開展珠??诎渡陥蠊ぷ?。積極開展廣深港高速鐵路通關模式及口岸設置研究。(省口岸辦牽頭)
4.穩步推進香港海關“多模式聯運轉運貨物便利計劃”與內地海關“跨境快速通關”系統對接試點,利用同一電子鎖監管跨境運輸貨物,縮短過關時間,提高物流通關效率。(海關總署廣東分署牽頭)
5.繼續“單一窗口”通關模式研究。支持粵港海關之間在現有基礎上全面推廣雙方查驗結果參考互認的適用范圍。(省口岸辦、海關總署廣東分署,深圳市政府牽頭)
6.支持2014/2015學年深港跨境學童校巴服務,在口岸通關方面給予便利政策。(深圳市政府,省口岸辦牽頭)
7.就香港《食物內除害劑殘余規例》的實施開展食品分類研究,進行實驗室檢測方法技術交流,提高檢測結果的可比性。(深圳出入境檢驗檢疫局牽頭)
8.開展粵港澳檢驗檢疫實驗室對禽流感的抗原及抗體的檢測比對活動以及實驗室能力測試,逐步推動供港活禽禽流感檢測結果互認。(深圳出入境檢驗檢疫局牽頭)
9.在廣東口岸全面推廣應用“航行港澳小型船舶檢疫監管系統”,在條件成熟的口岸實現檢驗檢疫與海關、邊檢等口岸部門出入境船舶信息的一站式申報,提升口岸通關效率。(廣東、深圳、珠海出入境檢驗檢疫局牽頭)
10.落實《廣州亞運馬術場賽后利用項目馬匹檢疫合作協議》,完善馬匹往返兩地的檢疫監管模式、衛生要求和工作程序,加強粵港雙方對香港賽馬經深圳口岸往返香港與從化基地的疫病監測,推動雙方對賽馬疫病監測結果的互認。(廣東、深圳出入境檢驗檢疫局牽頭)
11.落實《粵港反走私緊密合作協議》,完善粵港反走私緊密合作專責小組機制,加強信息情報交換、聯合執法行動等合作,共同采取持續有效措施,整治水貨走私活動。(省海防與打私辦牽頭)
?。ㄈ╇娮由虅蘸献?。
1.推進兩地在電子商務、下一代互聯網、物聯網、云計算及信息服務業等領域的交流合作。繼續發展和推廣兩地采用云計算標準、指引及服務評估和認證,推動項目合作。(省經濟和信息化委牽頭)
2.推動粵港兩地電子簽名證書互認應用,加快“粵港網上貿易便利化”和“粵港網上服務自由辦”等應用平臺建設。鼓勵及便利使用互認電子簽名證書。(省經濟和信息化委牽頭)
3.落實《粵港標準工作專責小組合作協議》,加強粵港標準化合作。推動現行標準信息交流,支持廣東企業事業單位和香港企業參與國內外標準化活動。(省質監局牽頭)
4.加強檢測和認證領域合作,爭取實現雙方檢測認證結果互認。加強粵港實驗室計量技術交流,開展量值比對和能力驗證工作。(省質監局牽頭)
(四)知識產權保護。
1.在粵港保護知識產權合作專責小組機制下,進一步健全粵港知識產權執法和案件協作處理機制。繼續舉辦“粵港知識產權與中小企業發展”研討會等活動,鼓勵兩地業界開展交流。繼續推進“正版正貨承諾”活動。進一步完善“粵港澳知識產權資料庫”與“粵港知識產權合作專欄”。支持香港民間組織參加“廣東省少年兒童發明獎”。加強兩地知識產權人員培訓合作,支持香港知識產權署相關人員參加國家知識產權局專利審查協作廣東中心相關培訓。協助香港考生在粵參加全國專利代理人資格考試。推動粵港知識產權貿易發展,探索知識產權交易創新模式,建設粵港聯動知識產權交易平臺。(省知識產權局牽頭)
2.廣東宣傳新修訂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加強商標保護工作。進一步健全粵港商標執法和案件協作處理機制,提高兩地商標保護水平。加強對廣東商標協會的指導,加大廣東省著名商標政策宣傳,引導有產品內銷的在粵港資企業申請認定廣東省著名商標。繼續開展粵港品牌工作交流,探索加強品牌建設的路徑。繼續開展在粵港資企業質量培訓,支持符合資格的在粵港資企業申報廣東名牌產品(工業類)。(省工商局、質監局分別牽頭)
(五)貿易投資促進。
1.共同舉辦2014年粵港經濟技術貿易合作交流會,粵港聯合舉辦“時尚生活展覽會”,共同推動香港企業家代表到廣東考察投資營商環境,不斷深化兩地經貿投資合作。(省商務廳牽頭)
2.鼓勵港資企業參加第三屆“中國加工貿易產品博覽會”,期間邀請有關商會共同舉辦加工貿易內銷政策宣講活動,協助在粵港資企業拓展內銷。支持2014年第十三屆香港珠三角工商界合作交流會在惠州舉辦,提升香港珠三角工商界影響力。(省商務廳,惠州市政府牽頭)
3.繼續發揮香港優勢,推動廣東企業赴香港開展對外投資合作業務,支持廣東企業以香港為據點加快“走出去”步伐。推動廣東企業在香港建立海外運營中心,實現資金的自由和高效調度,有效管理企業海外資產,宣傳企業品牌、建立品牌形象。利用香港的金融、信息、人才等優勢,到境外開展投資和企業并購。(省商務廳牽頭)
4.繼續加強與香港投資推廣署、香港貿易發展局等機構合作,開展企業“走出去”人才培養。支持和鼓勵兩地企業以聯合投資、聯合投標、聯合承攬項目等多種方式聯合“走出去”,共同開拓國際市場。聯合舉辦2014粵港澳聯合推介大珠三角活動。聯合香港貿易發展局,共同舉辦第12屆中國粵港澳商品(印度孟買)展覽會。(省商務廳、省貿促會牽頭)
5.強化民間合作機制,密切與港商協會聯系,深化與香港各大商會和行業協會的合作,進一步幫助兩地企業開拓國際市場。繼續組織廣東企業赴港投資考察活動,搭建粵港企業交流平臺。(省貿促會牽頭)
五、優質生活圈
?。ㄒ唬┥鷳B建設和環境保護。
1.落實《珠江三角洲地區空氣質素管理計劃(2011-2020年)》,共同優化區域空氣監測網絡。開展有關區域微細懸浮粒子(PM25)研究合作,采取綜合防治措施改善區域空氣質素,確保完成2011-2015年減排目標。(省環境保護廳牽頭)
2.深化粵港兩地控制溫室氣體排放和適應氣候變化方面的政策和措施交流,積極推動雙方在科學研究、技術開發應用和宣傳教育的交流合作。(省發展改革委牽頭)
3.加強粵港對遠洋船舶空氣污染排放控制的交流合作,共同研究實施可行的改善措施。(省交通運輸廳牽頭,廣東海事局、省環境保護廳參與)
4.加強東江水質保護,確保供港水質安全。加強珠江河口水質管理工作,強化水環境保護合作。(省環境保護廳牽頭)
5.積極落實《關于推動粵港兩地企業開展節能、清潔生產及資源綜合利用的合作協議》,共同推進“清潔生產伙伴計劃”及開展“清潔生產伙伴標志”計劃,推動兩地企業實行清潔生產及推廣節能減排技術的應用。推進環保產業合作,組織廣東環保企業參加香港國際環保博覽會。(省經濟和信息化委、環境保護廳牽頭)
6.合作建設珠江口紅樹林等濱海濕地,共同規劃建設跨境自然保護區,啟動環珠江口跨境區域綠道建設,提升區域生態質量,促進珠江河口海洋資源護理和可持續發展。繼續開展海洋環境保護,深化中華白海豚等海洋珍稀生物保育,加強粵港漁業執法資訊交流。(省林業廳、住房城鄉建設廳、海洋漁業局牽頭)
?。ǘ┪幕涣?。
1.共同研究編制《粵港澳文化交流合作發展規劃(2014-2018)》,廣東加快珠海橫琴粵港澳文化創意產業園區的建設,深化文化產業合作發展。(省文化廳牽頭)
2.完善粵港澳文化合作機制,籌備舉辦粵港澳文化合作第十五次會議。加強文化創意產業相關政府職能部門及行業組織溝通聯系,促進業界交流合作。不斷優化粵港澳文化信息網,深化三地文化交流合作示范點的合作,繼續加強演藝、公共圖書館、非物質文化遺產等交流合作。(省文化廳牽頭)
?。ㄈ┥鐣U?。
1.支持香港服務提供者在粵設置更多獨資、合資醫療機構。鼓勵香港醫師在廣東多點執業。(省衛生計生委牽頭)
2.加強醫療衛生合作,舉辦第十四次粵港澳防治傳染病聯席會議,推動區域傳染病防治、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合作,加強信息通報及專業人才交流合作。(省衛生計生委牽頭)
3.共同探討便利在粵港人回港就醫的跨境運送安排。搭建粵港醫療機構交流平臺。繼續在深圳市試點醫院進行香港病人病歷轉介合作項目,定期總結成效。探討如何鼓勵開展粵港醫療機構轉診合作試點工作。(省衛生計生委牽頭) 4.繼續開展醫院管理、科技交流、醫護人員培訓等合作,實現優勢互補,共同提升醫療服務水平。深化與香港醫院管理局及其他醫療單位的合作,協助培育廣東省專科護士及師資人員。(省衛生計生委牽頭)
5.廣東制訂出臺《港澳服務提供者在廣東以獨資民辦非企業單位形式舉辦居家養老服務機構申請指引》、《港澳服務提供者以獨資形式在廣東舉辦營利性養老機構和殘疾人服務機構指引》,支持和鼓勵香港服務提供者來粵設立養老機構。積極爭取香港社會服務公益機構以民辦非企業單位形式在粵登記注冊,試點開展業務。(省民政廳牽頭)
6.廣東舉辦第二期養老服務管理人員培訓班,組織廣東養老服務行業管理人員及業務骨干赴港培訓。(省民政廳牽頭)
7.加強粵港社工合作,繼續組織實施“廣東社工實務能力提升計劃”、“廣東社工服務機構總干事能力提升計劃”、“廣東社工督導計劃”等,支持香港社工專業人士為廣東服務,開展香港社會組織登記管理經驗借鑒調研。(省民政廳牽頭)
8.繼續對供港蔬菜監管溯源系統優化升級,深化試點效果,帶動更全面和廣泛的應用。開展與香港大學的技術合作,推動在香港下游的溯源應用,打造供港“放心菜”。加強源頭監管、監裝監管和口岸查驗信息共享,加快供港蔬菜通關速度。(廣東、深圳出入境檢驗檢疫局牽頭)
9.整合供港活豬監管、供港蔬菜溯源、出口貨物集裝箱監管等應用研究,實現供港食品從生產基地、加工企業、流通領域、出境口岸等環節的全過程監管。(廣東、深圳出入境檢驗檢疫局牽頭)
10.積極開展供港食品射頻標簽技術應用規范及關鍵標準研究,重點打造基于RFID技術的供港食品監管溯源追蹤管理平臺,提升兩地物流通關速度。(廣東、深圳出入境檢驗檢疫局牽頭)
11.加強粵港協調合作,共同開展香港《食物內除害劑殘余規例》宣傳培訓,共同討論制訂監察計劃,深化完善不合格產品通報和突發事件協同應對機制,促進企業落實主體責任,確保2014年8月1日規例實施前后供港食品農產品保障平穩過渡。(廣東、深圳出入境檢驗檢疫局牽頭)
?。ㄋ模┲伟补芾?。
1.深化警務合作,加強情報交流,共同打擊跨境犯罪和非法越境活動,維護邊界安全穩定。(省公安廳牽頭)
2.繼續舉辦粵港澳個案協查工作座談會,加強預防和打擊跨境職務犯罪,拓展和深化反貪合作。(省檢察院牽頭)
六、教育與人才
(一)繼續推動兩地高等教育院校在合作辦學、學術研究和交流等方面的協作,支持香港中文大學(深圳)的去籌申報和建設,爭取2014年正式招生。支持兩地高等院校合作開展科研項目,共建實驗室和研究中心,聯合培養高層次人才。(省教育廳,深圳市政府牽頭)
?。ǘ├^續做好廣東高等院校及部分具備條件的高等職業技術院校免試或自主考核招收香港學生工作,擴大廣東高等院校招收香港學生規模。繼續支持舉辦兩地學生交流活動及教師交流協作項目。(省教育廳牽頭)
?。ㄈ┻M一步做好在粵香港學生接受教育工作,支持港人子弟學校發展,辦好港籍學生班。(省教育廳,深圳市政府牽頭)
?。ㄋ模┘涌焱七M廣東工業設計培訓學院(香港知專設計學院合作院校)建設,大力培養具備國際通用職業能力的高端人才。(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牽頭)
?。ㄎ澹┘涌鞂嵤┗浉勐殬I資格“一試三證”工作,逐步擴大“一試三證”試點職業范圍。盡快完成養老護理員、平版制版工(數碼輸出員)、汽車修理工等“一試兩證”試點考試工作,繼續探索養老護理員“一試三證”和物業管理員“一試兩證”人才培養評價模式。(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牽頭)
(六)繼續開展職業教育的師資赴港培訓項目。創新粵港職業教育合作,探索引進香港職教專家來粵任教,開展職業教育學分互認及職業教育課程合作。鼓勵兩地職業院校締結姊妹學校,開展學生交換和聯合培養。支持肇慶工業貿易學校與香港相關企業或行業協會開展教師培訓、學生見習與專業培訓等合作。鼓勵粵港兩地相關機構在旅游業方面開展專業人才交流合作。(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教育廳,肇慶市政府牽頭)
?。ㄆ撸├^續支持“香港青年服務團”赴粵貧困地區開展志愿服務,協助安排香港青年在粵企業短期實習,積極策劃在粵建立粵港青年交流活動基地。繼續做好“粵港澳青年文化交流之旅”活動。(團省委、省文化廳牽頭)
七、重點合作區域
(一)前海深港現代服務業合作區建設。共同推進前海金融市場擴大對港開放、專業資格互認等先行先試政策落實。支持香港電信營運商與內地電信運營商在前海建立合資企業,經營電信業務。支持香港企業參與前海土地一、二級開發。探討在前海規劃建設香港服務業企業集聚區。加強深港專業人士和行業組織的合作和交流,探索兩地人員在前海實現資格互認,并進一步推動香港專業人士在前海直接提供服務,共同推進深港人才特區建設。(深圳市政府牽頭)
?。ǘ┩七M南沙新區與香港的合作。出臺《廣州市南沙新區條例》,深化投資管理體制改革,營造良好法治化營商環境。繼續赴香港舉辦推介會,加強專業服務、商貿旅游、服務外包、文化創意產業等合作。加強與香港的大學及香港業界的合作,創新科技園建設運營管理模式,推進粵港科技、產學研合作。加強與香港在法律服務、商事仲裁、調解等方面的合作,探索完善與香港律師業合作、聯營的機制。按照《廣州南沙新區發展規劃》,積極研究探討雙方在南沙新區創新合作形式及內容,推動相關合作項目落地。探索廣州地區企業和金融機構在港發行人民幣債券機制,用于支持南沙開發建設。(廣州市政府牽頭)
(三)推進橫琴新區與香港的合作。支持和鼓勵香港金融機構在橫琴設立后臺及服務外包機構,推進粵港澳人才合作示范區建設。鼓勵粵港企業參與橫琴文化創意產業發展,支持粵港行業組織和中介機構到橫琴執業、設立分支機構。加強粵港旅游協會與橫琴的合作,打造跨兩地精品旅游線路。(珠海市政府牽頭)
?。ㄋ模┥罡酆犹椎貐^開發。粵港按照“共同開發、共享成果”原則,繼續有效地推進落馬洲河套地區的發展。提升“港深邊界區發展聯合專責小組”職能,加強深港河套地區有關開發、運營和管理等重大事項的協商、探討和決策。(深圳市政府牽頭)
八、區域合作規劃
抓緊開展《環珠江口宜居灣區建設重點行動計劃》第二輪公眾咨詢活動,盡快完成研究成果,共建環珠江口宜居灣區。(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牽頭)
九、合作機制
(一)通過部際聯席會議制度等機制,加強與國家有關部委的溝通、聯系,共同爭取更多支持香港業界在南沙、橫琴和前海發展業務和開拓內地市場的政策。(省港澳辦牽頭)
(二)廣東繼續完善實施《粵港合作框架協議》督查考核評價工作機制,確保各項工作落實。(省港澳辦牽頭)
?。ㄈ┲С衷诨浉酆献髀撓瘯h機制下,完善穗港合作機制,組建專家小組及聯絡員機制,推動廣州南沙的開發建設;完善深港合作機制,共同研究解決重大合作問題,在前海發展聯合專責小組的工作機制下,設立金融政策、法制環境、專業服務暨CEPA先行先試、投資推廣、規劃建設5個工作小組,推動政策創新及制度對接合作;建立健全珠港合作專責小組,加強政府部門間合作,協助港商把握橫琴發展帶來的機遇,參與橫琴各項開發建設。(廣州、深圳、珠海市政府牽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