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屬企業:
為深入貫徹落實省委省政府關于深化國資國企改革的決策部署,根據《廣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轉發廣東省國資委以管資本為主推進職能轉變方案的通知》(粵府辦〔2018〕30號)的要求,以管資本為主加強國有資產監管,明確監管重點,精簡監管事項,優化監管流程,現將《廣東省省屬企業對外捐贈管理工作指引》印發給你們,請遵照執行。
本指引自2019年1月1日起執行,原《廣東省省屬企業捐贈贊助管理工作規則》同時廢止。省屬企業應當結合本指引,對本企業捐贈管理制度進行完善和修訂,并于2018年12月31日前報省國資委。以后年度需要對管理流程、支出限額等關鍵因素進行調整的,應在修訂后十個工作日內報省國資委。執行中遇到問題,請向我委反映。
廣東省人民政府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
2018年1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