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認真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大精神,按照黨中央決策部署和中央紀委工作要求,進一步加強對中央企業境外投資經營活動的監督管理,保障境外國有資產安全,近日,中央紀委駐國資委紀檢組印發了《關于加強中央企業境外廉潔風險防控的指導意見》。
《意見》指出,中央企業境外資產是國有資產的重要組成部分,有效防范境外投資經營風險,直接關系到國有資產的整體安全和保值增值,直接關系到國家“走出去”戰略、“一帶一路”建設的順利實施。要加強企業集團層面對境外廉潔風險的統一管控,明確境外廉潔風險的管控體制,完善境外廉潔風險防控制度,加強境外投資決策中的廉潔風險研判,以科技化、信息化手段為支撐,增強境外廉潔風險防控的實時性與有效性。要加強境外單位對廉潔風險的內部防控,落實境外單位黨組織的主體責任,規范境外單位的權力運行,完善廉潔風險防控措施。要加強對境外人員的日常監督管理,嚴把境外人員特別是主要負責人的政治關、廉潔關,加強思想政治教育和廉潔教育,建立健全境外人員管理監督制度。要推動監督力量向境外延伸,加強監督部門的協同協作,形成境外廉潔風險防控的監督合力。要加強境外單位紀檢組織建設,明確境外紀檢監督的重點和手段,加大對境外違紀違法問題的查處力度,強化監督執紀問責。
《意見》指出,各中央企業黨委(黨組)、紀委(紀檢組)要站在全面從嚴治黨的高度,深刻認識抓好境外廉潔風險防控的重要性和緊迫性,切實履行管黨治黨政治責任,把廉潔風險防控貫穿于境外黨建工作、投資經營的全過程,以堅強有力的措施強化監督管理,為維護國有資產安全、做強做優做大中央企業、培育具有全球競爭力的世界一流企業提供有力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