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核“指揮棒”指向高質量發展——國務院國資委有關負責人解讀《中央企業負責人經營業績考核辦法》
新華社北京3月7日電 國務院國資委近日修訂印發了《中央企業負責人經營業績考核辦法》。這是2003年央企負責人經營業績考核制度建立以來,國資委對央企業績考核體系進行的第5次調整和完善。
業績考核被視為央企經營活動的“指揮棒”。新辦法具體改了什么、有何亮點?體現出當前推進國企改革發展的哪些新信號?記者就此采訪了國資委有關負責人。
以考核引導高質量發展
問:新辦法重點修訂了哪些內容?
答:突出高質量發展的考核引導,是這次辦法修訂的重要著力點。一是對表高質量發展內涵,多角度構建年度與任期相結合的高質量發展考核指標體系;二是進一步健全對標考核機制,強化國際對標行業對標應用;三是堅持深化分類考核和差異化考核,對不同功能和類別的企業,突出不同考核重點和指標要求;四是加大正向激勵力度,進一步激發和保護企業家精神。
問:圍繞高質量發展要求,考核指標具體有哪些調整?
答:中央企業布局較廣、發展階段有所不同。辦法突出分類考核和差異化考核。具體而言,對商業類企業,更加突出效益效率指標考核,將凈利潤替換利潤總額,保留經濟增加值作為年度考核基本指標;將全員勞動生產率替換總資產周轉率,保留國有資本保值增值率作為任期考核基本指標。
對公益類企業,堅持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相結合,把社會效益放在首位,重點考核產品服務質量、成本控制、營運效率和保障能力。年度考核取消利潤總額指標,保留經濟增加值指標,任期經濟效益指標只考核國有資本保值增值率指標。年度和任期經濟效益指標權重在原有基礎上適度下調,相應提高社會效益指標權重。
為突出高質量發展的考核要求,辦法提出,對科技進步要求高的企業,加強研發投入、科技成果產出和轉化等指標的考核;對結構調整轉型升級任務重的企業,加強供給側結構性改革、主業轉型升級、新產業新業態新模式發展等指標的考核;對國際化經營要求高的企業,辦法加強對國際資源配置能力、國際化經營水平等指標的考核。
此外,對資產負債水平較高的企業,加強資產負債率、經營性現金流、資本成本率等指標的考核;對節能環保重點類和關注類企業,加強反映企業行業特點的綜合性能耗、主要污染物排放等指標的考核。
鼓勵科技創新 保護企業家精神
問:辦法是如何鼓勵科技創新的?
答:創新位列新發展理念之首,國資委始終高度重視科技創新考核,新辦法再次加大了對科技創新的考核力度。一是健全科技創新考核指標體系。對工業和科研等科技進步要求高的企業,原則上年度和任期均要設置科技創新類指標;二是鼓勵企業加大研發投入。將研發投入視同利潤,在計算凈利潤、經濟增加值指標時予以加回,引導企業建立研發投入穩定增長機制。
與此同時,辦法重視對科技創新的正向激勵。比如,對科技創新取得重大成果的企業,辦法明確在年度考核中給予考核獎勵加分,并適度擴大科技創新獎勵加分范圍。在任期考核中,對科技創新取得突出成績的,予以通報表揚精神激勵。
值得注意的是,辦法特別明確,企業因實施重大科技創新對經營業績產生重大影響的,按照“三個區分開來”原則,在考核上不做負向評價。我們認為這將有效鼓勵企業開展探索創新,激發和保護企業家精神。
引導企業邁向世界一流
問:黨的十九大提出了“培育具有全球競爭力的世界一流企業”的新任務。國資委將如何考核引導?
答:與世界一流企業對標,應該說目前不少中央企業,包括一些已經進入A級行列的企業還存在著不小的差距。為充分發揮考核的引導和推動作用,新辦法進一步健全對標考核機制,強化國際對標、行業對標在指標設置、目標設定、考核計分和結果評級的全過程應用。尤其是在考核評級中,明確A級企業根據經營業績考核得分,結合企業國際對標行業對標情況綜合確定,數量上將從嚴控制。
問:業績考核牽一發而動全身,如何落實落地?
答:新辦法今年要在央企全面實施,我們將統籌做好如下工作:
首先是結合央企改革發展重點任務,配套出臺年度考核、任期考核、經濟增加值考核、任期激勵實施方案和科技創新成果獎勵加分細則等相關文件。同時,全面部署今年央企負責人經營業績考核工作,引導企業堅持穩中求進,積極確定2019年度和2019-2021年第六任期經營業績考核目標。
由于這項工作具有很強的政策導向性,國資委將組織央企開展培訓,加大政策宣講和解讀力度,確保相關企業更好地把握最新考核導向和要求。此外,我們還將指導各央企按照辦法要求,抓緊修訂企業自己的高質量發展考核制度,完善內部獎懲機制,進一步深化所屬企業分類考核,切實發揮好業績考核的引導和推動作用。(記者王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