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小玲委員:
您提出的《關于落實楊家祠文物保護工作的建議》(第20170853號提案)收悉。自省政協開展楊家祠保護落實工作以來,我委一直高度關注,督促廣業集團及其下屬廣業電子機械產業集團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機械集團)依法穩妥推進此項工作,機械集團也定期將最新進展情況向我委報告。現就您提出的建議將辦理結果答復如下:
一、產權歸屬問題
楊家祠現作為普通住房將產權登記在機械集團名下,廣業集團及機械集團均已明確表態愿意在妥善安置解決現住戶并履行相關法定程序后將楊家祠物業移交政府文物管理部門。我委在《關于報送楊家祠保護和修復有關事宜的函》(粵國資函〔2014〕970號)、《關于對〈關于進一步跟蹤了解楊家祠保護工作落實情況的函〉的復函》(粵國資函〔2015〕729號)及《關于“楊家祠保護和落實工作情況協調會”后有關落實情況的復函》(粵國資函〔2017〕57號)中也表態同意將楊家祠物業的使用權移交給相關政府主管部門。我委同意您提出的將楊家祠產權移交廣州市所在地的文物主管部門的建議。
二、管理使用問題
作為現文物使用單位,機械集團已委托廣東工業大學建筑設計研究院(廣州朱閣量建筑設計有限公司)編制、設計《廣州市文物保護單位楊家祠修繕工程設計方案》,目前已與市、區文廣局對接推進楊家祠修繕保護工作,但是按照機械集團目前的經營狀況,完成修繕工作存在相當大的困難。我委同意您提出的建議,在妥善安置好現有住戶后,移交廣州市所在地的文物主管部門為管理使用單位,楊家祠的使用、管理、養護、維修由廣州市所在地文物管理部門承擔,更有利于文物的保護。
三、住戶遷移問題
楊家祠物業作為省政府劃撥至機械集團的資產,一直作為職工宿舍使用,按照機械集團目前經營現狀,已無能力對現住戶進行安置。我委將在近期組織廣業集團和機械集團對住戶情況進行核查,對符合申請廣州市公共租賃住房標準的住戶,由機械集團向廣州市房屋管理部門提出申請,對未符合標準的住戶,再與廣州市政府協商安置辦法,妥善解決住戶安置工作。
廣東省人民政府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
2017年9月29日